更何况,跟陈薇那样的电视红主持玩在一起,他还有什么不称心如意的?矫情!
占了便宜还要卖乖,A处占着便宜还惦记着B处,睡着A女,想着B女,最好能一箭双雕或多雕。
只有一个解释:贪婪。
一个贪婪的(才获得新生的)人,他会舍得去死?鬼才信!如果文美因此觉得我冷血,只不过说明她比我天真与妇人之仁罢了。
我抬头看看天,夜空是深蓝色的,很干净,稀疏的几颗星星,晶亮如钻,硕大的月亮静静地趴在逶迤连绵的弄堂屋脊上,看上去有点缺、有点黄、有点冷、有点倦,还有十来天就要过年了,一年又到头了,光阴似箭,糊里糊涂的也不知道都是怎么过的。
我叹了一口气,过十字路口,自乌鲁木齐路拐上愚园路。
走至弄堂口,忽然听见有人叠声叫我:“哎——陈蔷薇——小陈——小陈——”
我恁地一愣,抬头,原来是房东乐为娥正站在门房口朝我招手,我止住步子,吃惊地问:“乐阿姨,你什么时候来的?”
“噢,我来了有一刻钟了。”乐为娥肩膀上挎着一只尼龙布挎包,一颤一颤地趋近,“妹妹,侬刚下班啊?”她照例讲着半调子的沪式普通话。
“嗯——”我含糊地点点头,问:“孙伯伯没打电话跟你说吗——今天要晚一点?”
“噢,说过了,我因为呆在我阿妹屋里也没什么事,所以就早点出来了,妹妹,这么晚下班,夜饭吃过了勿?”
我点点头,“吃过了,天可真冷。”
“唉,格天冷煞得来,‘一九二九喝老酒,三九四九冰上走’,数九寒天是冷哦……”她感慨地唠叨着,一边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我往弄堂里走。
楼梯间的灯这两天坏了,到处黑灯瞎火的,我领着她一点点地摸索着上了楼,开门,开灯,开空调,一边找拖鞋给她,一边招呼她坐,然后倒一杯茶给她。
“哟,妹妹,侬屋里弄得清爽来,哟,还有玫瑰花……”她一半羡慕一半献媚似地四下张望着,一边捧着茶杯子背着挎包在沙发上坐下去。
房租三个月交一次,一年春夏秋冬一季我各见乐为娥一次,每次她右边肩上都挎着这只灰黄色的尼龙布挎包,那包好像长在了她身上似的。
我从抽屉里将早就预备好的一只信封递给她,“三千六,乐阿姨,你数一数。”
她放下手里的茶,仔细地数着信封里的钱。
我立在一边等着她将钱过数,一边上下看看她,她头发浓密,五十岁的女人了还留着长头发,头发生得浓密,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只胡乱挽了个蓬松的髻在脑后,看上去披头散发的,左眼睛有点歪斜(据她自己说是从前生孩子坐月子的时候跟丈夫吵架哭坏的),一脸松弛的皱纹(因为脸架子大,显得皱纹一块一块的),眉梢眼角嘴角都带着苦怨气,加上衣着暗淡,整个人散发出一股寡妇似的气味。
因为点点滴滴陆陆续续地从她嘴里知道了一点她的事,我是有点同情她的,她丈夫是农村出身的转业军人,脾气暴,因为结婚转业到上海后当了一点小官,便开始嫌弃她(嫌她只是一个纺纱女工),她不服(因为若不是当初娶了她,他转业后是不可能调到上海来的),于是两个人一直针尖对麦芒地吵,吵得很厉害,打得亦很厉害,经常头破血流(吵得眼睛红起来他会揪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熬到儿子中专毕业有了工作,终于离了婚(一半也是为了踏上房改政策出台前他丈夫单位最后一次分房的末班车:离异可弄到一套房子),可是,离婚后她却仍然一直在家里住着,不过是搬到了阳台上,两个人还是一样经常地吵打,她的兄弟姊妹都劝她搬出来自己独住,可是她不肯,宁愿在家里受气挨打“也不愿意让那个老家伙称心如意,把别的女人往家里带”,她丈夫比她大八岁,姓孙,我见过一次(租房子签合同的时候他陪着她一起来的,似乎是怕她在合同上面拎不清吃亏),看上去倒并不怎么像似下得了毒手打女人的男人。
第三章 芸芸众生(8)
“对哦,妹妹,是三千六。”乐为娥数完了钱,抬起头来,“我写张收据给你。”一边说,一边将钱装进肩上的挎包里。
我找出笔与纸给她,她就近趴在沙发边的茶几上写起来。
我踱过去,将沙发一头倚墙立着的一张落地灯扭扭亮,好让她看得清楚一点。
她低着头趴在那里,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很是认真吃力,灯光下,我忽然注意到她的脖子后面颈椎处贴着伤筋膏,两张交叠着贴在一起,像一块不规则的灰白色的大补丁。
写完了收据,她抬起头来,递给我,“妹妹,你看看写得对勿?”
我接过来匆匆瞥了一眼,“今收到陈蔷薇1月27日~4月27日房租3600块。乐为娥。1月27日。”每个字规规矩矩一笔一画的,大小写混写,字一个比一个大,似小学生的手笔,我点点头,“对哦。”一边将收据折叠了收好,犹豫了一下,我忍不住问:“乐阿姨,你是不是有颈椎炎——要贴伤筋膏?”
她听了,怔了一怔,下意识地举起手摸摸自己的后脖子,很不放心地问:“看得见贴了伤筋膏啊?”
“一低头就看得见,不低头看不见。”
“噢,不低头看不见。”她有点放心了似的,抬头,看看我,犹豫了一下,忽然一脸的恨色道:“是那个老东西打的,老狗东西,把我的腰也踢伤了,脚上穿着以前军队里发的老皮鞋就下脚了,呶,腰这里也贴了……”一边说,一边拿手摸摸自己的右腰骨。
我忍不住同情地看看她,“为什么啊?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吗?都是五六十岁一把岁数的人了,非得打得头破血流的吗?”真是匪夷所思。
“妹妹,你不知道,他把家里的钱拿去在外面买了一间房子,可是我问他买在什么地方,他死不肯告诉我,格么我要气勿啦?离婚的时候,除了愚园路这套房子,他什么也没给我,家里的积蓄我也一分没要,说好留着将来给儿子结婚用的,现在格老B养的瞒着我去买房子瞒得铁桶似的,妹妹,你说我要同他吵勿?”
我含糊地点点头,“可是,总是这么打打闹闹的也不是办法,你又打不过他。”
“你放心,总有一天我会打得过他的,格老B养的脾气暴,有高血压心脏病的,再过几年,一急一气早晚会瘫痪的,到时候我把他打死在家里他喊都喊不出的。”说完,她抬了抬头,看了看头顶上的空气,咬牙切齿地又补了一句:“格老B养的,总有一天我也会打得他讨饶的!”
我沉默地看看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忽然,前弄楼里谁家传来“ ”的钟声,她怔了一怔,抬头看看壁上的钟,“哟,十点钟了,妹妹,我走了。”说着便火急火燎地站了起来。
“我送你下去。”我说,一边拉开梳妆台的一格抽屉找出一只小手电筒(照楼梯用)。
落楼,乐为娥忽然一把握住我的手,有点恋恋不舍似的起来,“快过年了,妹妹,你回家吗?要是不回家,年夜饭到我屋里去吃?”
我急忙摇摇头,“不,我要回家的。”
“噢,好哦,格么,妹妹,祝你新年快乐越长越漂亮,明年找一个有钱的男朋友。”
我敷衍地笑笑,“嗯,乐阿姨,也祝你新年快乐……”一边抽出自己的手,有点后悔送她下来,每次送她,她总似这般唠哩唠叨颠三倒四的,“再见,乐阿姨,我就不送你到弄堂口了,你路上小心点。”
“噢,再见,妹妹,再见……”她终于转身走了。
我长长地松一口气,转身,上楼。
返身回屋,照例第一件事就是扔掉乐为娥喝过的一次性纸杯子,每次都是这样,这个女人每次来,我都客气地给她倒水(或者咖啡),但是每次她前脚走,我后脚即会(来不及地)扔掉她碰过的杯子,完全是一种下意识的行为,我同情她,但是我讨厌她碰过的东西,不知道为什么,我害怕她身上那种近乎寡妇似的气质(那种不祥的令人沮丧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