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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1 / 2)

>我去美术班,莹跑过来红着脸问,她可以去吗。

我笑着点了一下头,导致松也去了美术班。

我们每次画画时,又都聚在一起。

我总坐在霁后面,看着她可爱的身影。

霁好坐在松的旁边,能和松说笑。

松又主动靠近莹,为莹的画指指点点,顺便套点话题。

莹依在我腿边,画完后就推着我,问我怎么样。

那时侯的时光,每天都这样别扭的,但又快乐的过着。

霁只把我当哥们,有什么心烦的话,都好向我吐诉。

每每听到她说到松的好和自己的忧心时候,我都静静的听完。

而后挤出一丝微笑,告诉霁她很有魅力,只要努力,不怕男生不理的。

然后背地里独自颓废一阵。

松是我真正的死党,但他不知道他是我的情敌。

我也不敢在他兴奋的告诉我他哪天哪天和莹说了几句话后,和他说其实莹每天都传给我十张以上的字条。

霁告诉我,她喜欢松,因为松有活力,有男人味,而且傻呼呼的傻的可爱。

松曾对我说,他喜欢莹的温柔可爱,女人味十足,还善良的很美丽。

一次偶然中莹在闲谈中无意的提到她为什么会喜欢我,她说我成熟稳重,很有安全感。

我也对松提起过我喜欢霁的活泼漂亮,会笑得很灿烂,很动人。

这种默默的格局,最终因为我打破了。

那次霁告诉我她想向松表白时,我违心的告诉她,她一定会成功。

因为我了解松,他为了我,铁定会拒绝。

我抱着日后霁是我的了的私心,让她受伤。

事实,也正如我所料。

霁笑着对松说,果然她没猜错,在松向她道歉时,她还是笑着,说不要紧,不用在乎她。

之后,她笑着对我说,她被拒绝了。

我看着她,看着她笑的那么痛苦,自责更胜过我的成就感。

我不变那似乎成熟的脸,告诉她,不要忍。

之后,她哭了。

哭的我更心酸,哭的更自责,哭的我更痛苦。

我不自觉揽住了她,让她在我怀里哭,顺便哭去我的眼泪。

也在不自觉中,我说出了一直藏在心底的话,我喜欢她。

她在我怀里轻泣着,她早就感觉到了,但对不起,对不起…………

我的天空也灰暗了。

再之后,松因为霁这样一个女孩子都敢表白的鼓舞,向莹表白了。

莹不会拒绝人,跑来问我怎么办。

我失神的看着莹,自蔑的笑了一下。

我是个混蛋,能忘就忘了吧!我告诉莹。

莹的眼睛一下子红了。

她咬住下唇,忘不了……她说。

我狠心的回过头,走了。

她却再后面哭出了声。

我们之间沉默了,一直到我们离开那纯真的高中时代。

后来,再大学假期中我们因为高中同学聚会又聚在了一起。

又回到了高中的时光。

松与莹好起来了。

霁在外地又了男朋友,也和松一样,是活力又傻呼呼傻的可爱的人。

而我还是单身。

我们在一起时,莹看到我,红着脸说要谢谢我,她现在很幸福。

松上来擂了我一拳,问我为什么不告诉他莹给了我一瓶星星。

霁看到我,笑着说了一句,要是我和她考同一所大学,说不定她会爱上我的。

我也笑了笑,或许吧。

2001/3/08初稿于潍坊市美术学校

2003/3/08再阅于北京电影学院

后记:看到了两年前的作品,心情有些复杂,所以改动也就不大了。

或许,是那个还不知道而又渴望的年龄的原因,我一直在追求着那个自己也说不清的东西。

当时,我是连高中也没考上的。

所以总在所有的写的东西中,渗透着想上大学的念头。

而似乎是主线的感情,就显得单薄了。

但,我不想改变,那是一个时代,一个我的时代。

虽然,我已经在大学里了。

2003/4/06记于北京电影学院(END)

别和她说我爱她

契子:

偶然间我在家里翻箱倒柜,也挺偶然的我找到了不少沉实已久的回忆。

其中,就有我初中时候写的一点东西。

当时的手比现在还要嫩,却在翻到了一篇半纪实的东西的时候,差点哭出来。

大约是因为那曾经是过我的历史的原因吧,我感动的揣摸了很久没舍得放起来。

虽然最后还是把它重新尘封箱底了。

历史终究是历史,我是人,看到的就应该是前面的东西,一些该丢了的就丢了吧!

就算曾经是过轰轰烈烈……

但,放弃的是回忆,却不是过去。

我的就烟消云散好了,但,那时候大约的心情,我改变一下吧!

我走过的,扭曲一下成为新的与我无关的东西,仅仅留下当时不能忘却的名字好了。

于是,就有了下文。

于是,它的名字也是,别和她说我爱她……

(起)

小时候曾经梦想过轰轰烈烈,虽然我站在现在的柜台里却也竟然没有过伤感。

我家在市场上租起了一个小摊子,卖一点衣服什么的,勉强糊口还能略有节余。

我父母和我一起,一家三口共同维持那个摊位。

那个摊位宽三米一六,被我们摆放得满满当当。

衣服从男到女,从老到幼,多多少少的都有一点。

花花绿绿的围了我一正圈,我都根本不知道哪个漂亮一点。

顾客来的时候,我那里的衣服就没有不好看得了,从袜子到西装,都是有名有派。

当然自己清楚一点,进衣服的时候,早就分好了档次,牌子都是我们自己挑的然后人家就给缝上。

衣服的利润不如前几年大了,卖得人多了,大家都在互相压价。

直到,快去了本钱连费用都交不起了,才算稳定下来。

每每到了傍晚,我们又会赶紧拾起摊子奔到夜市,那时候我一家三口兵分三路。

一路去夜市抢地方,地方早就固定了,但去晚了别人会把你原来五米的地方挤成了三米。

那两边的人又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就是你咕哝两句也拿他们没太多办法。

也就必然的,我们先去了也就可以占他们个一分半米的,他们也不能说什么。

夜市里的衣服不像白天那么齐,有一部分就像西装什么的,基本拿去了也没用。

所以另一路就要把那些不拿到夜市的衣服送回家。

第三路就去准备饭。

分工每次都略有不同,但我是独子,买饭的工作一般都是我。

偶尔我也会“懂事”的抢一下那两个工作。

也会偶尔旷旷工,去找伙计玩上个一天半日的。

也因此吧,我家除了想到我已经到了讨媳妇的年龄了还八字没一撇之外,其他时候蛮幸福的。

我口上不急身体却早就承受不了欲望的压抑,但又没有出去包小姐的胆量,只有一次次的借来VCD然后偷偷找地方解决。

有一段时间自己来得猛一些了,之后腰酸了好几天,又正巧看到某本书里夸张地描述自己解决的害处,心惊胆寒的很长时间没敢再纵欲。

那时候,就特别想赶快有个她,只为了我是个雄性动物。

我却早就不是男孩了。

踏上男人的路是在我高中的时候,也因为最终纸没包住火,我被学校处分了。

再之后,我爸妈受不了外界人的目光,把在学校已经萎靡了的我接了回去,我的学校生涯就结束了。

而那个女孩,却也在流产后转校了。

我们之间也就不了了之,到现在也不懂当时为什么我们进行过一些措施却还能留下后患,也在那时候开始响应国家号召打击假冒伪劣。

虽然最后放弃了,我改变不了一个大流,我是凡人。

逆水行舟不如顺水推舟来得容易,我和周围人一样卖的是冒牌衣物,就和那些顾客一样,他们都明知而故买的。

(承)

第一次见玲的时候,是她来我的摊子上来买衣服。

不过,我那时候对她并没什么记忆,只是好像当时因为她长得很想夺走我男孩的人,因为怀念或是什么的吧,我给她的衣服价钱几乎是等于进价的。

于是呢,在后来的日子里,她常常带着她的朋友来找我买我的衣服。

然后就这么认识了。

她是我喜欢的类型,所以很漂亮。

日子一久,我竟然期望她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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