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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沈洁活得似乎并不精彩。
首先她没有爱情,不是她不想要,而是没有人能够打动她那颗骄傲的心;她创作的小说也并不是很受欢迎,她不断地收到杂志社的退稿;就连她的工作,也是沉闷而压抑的。这些都不能令她灰心退缩,而事实上她也知道自己无路可退,如果她退回去,她将成为一个普通庸俗的女人,那与她骄傲的心是不相称的。
所以她逼着自己向前。
这时候沈洁认识了徐敏,开始有了志同道合的伙伴。
那是在书店里,沈洁站在“外国文学”的专柜前,翻着列夫 托尔斯泰的《复活》,旁边一个年龄相仿的女孩也在翻着同一本书。沈洁没有理会她,但那女孩注意到了沈洁,并主动与她搭话。
她说:“你好,你也喜欢读文学书籍吗?”
沈洁笑了笑,作为回答。
然后她又说:“你不是也喜欢吗?”
“是的,我喜欢,而且我还试着创作一些作品。”
“发表过什么作品吗?有机会我拜读一下。”
女孩叹息一声,摇头说:“没有,从来就没有,稿子不是毫无音讯,就是退稿,走这条路可不容易啊!”
“是不容易。”
“既然你也喜欢文学,你写不写呢?投过稿吗?发表过没有,能交流一下经验吗?”
然后女孩告诉沈洁,她叫徐敏。
沈洁的心灵从小便与外界形成一种天然的隔膜,对人抱有戒心,所以很难和陌生人成为朋友。然而,因为志同道合,她破例和眼前这个刚刚见面的女孩徐敏交朋友了。她们在一起谈论文学艺术,一起交流写作和投稿的经验,一起批评哗众取宠的作品,一起欣赏她们认为写得好的书。
沈洁从不谈自己过去的事,更绝口不提自己的身世。而在沈洁的印象中,似乎从来没有真正对徐敏说过心里话,不是她不想跟徐敏成为知心朋友,而是她骄傲的心不允许别人去窥破。而对于身边的其他人,沈洁同样是以这样一种点到即止,从不深交的方式去与他们交往。
沈洁问徐敏是怎么喜欢上文学的。
徐敏回答说:“某一天我偶尔跟着一本好书进入了一个精彩美妙的世界,我沉醉得不愿意出来,从那一天开始,我就认识到了文学的力量,我开始尽一切可能地阅读文学书籍,以至于荒废了学业,结果连大学都没考上。干脆我就出来工作了,业余的时间,全都花在了写作上。文学给了我力量和勇气,我发现只有艺术能够使人不庸俗,只有艺术能够让沉闷的生活充满希望。所以我才会那么坚定地,要献身于文学事业!”
然后她又问沈洁:“你呢?你又是怎么喜欢上文学的?”
“它首先是我生命的寄托,没有了它生命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其次它是我实现人生价值的一种方式,我可以通过它功成名就。我仰慕莎士比亚,膜拜巴尔扎克,我渴望有一天我也能成为文学大师,让后人景仰。所以我对于文学的爱是带有功利性和非功利性的,因为我不想终其一生都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女人。但是不管怎么样,我选择了它,这一辈子就不放弃了,就非写出点名堂来不可了。”
“那就让我们一起为自己的目标努力吧!”
两个年轻女孩击掌为盟。那时候她们都以为,凭着一腔热情,她们能在文学路上走出自己的天地。
现在男主人公黄仲该出场了。
在人群摩肩接踵的广州火车站出口处,一个戴眼镜的,身上透出一股书卷气,眉宇间却英气勃发的青年从人流中挤了出来。他吐出那一口憋在胸中的闷气,扶了扶被挤歪的眼镜,抬眼望去,只见广场上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攒动,好像落了无数只乌鸦,颇为壮观。他不禁感慨地自语:“嗬!中国人真够多的,还是计划生育好啊!”
青年旁边站着一位农民打扮的大爷,背上驼着一个巨大的蛇皮袋,手上还提着两个小布袋,看样子也是刚下火车。大爷听到青年的话,瞪他一眼,嗡声嗡气地说:“什么东西!有种叫你爹妈计划生育去!”
青年一时气结,瞪着大爷愣是说不出话来。等到大爷走开了,才冲他的背影说:“哎,我爸妈就生了我一个呀!”
大爷没有听见他的话,倒是旁边几个姑娘听到了。姑娘们都捂住嘴巴偷偷地笑,有个大胆的,干脆就放声哈哈大笑。
“有什么好笑的,莫名其妙!”青年说着,拉着行李箱快步离开。
这个青年就是黄仲。
黄仲是第一次来广州。他是在成都上的大学,毕业前夕,因为一心想到传说中最大的沿海城市—;—;广州来见识见识,于是,联系工作时就专找广州的单位。
黄仲的父母并不同意他来广州,这是他们唯一的儿子,二十四年来爱如珍宝,只想把他留在身边,用毕生之力为他铺好人生之路。可这孩子倔得很,没跟他们商量过,就擅自作主在广州那边把工作给联系好了。
于是他们对儿子说:“别以为在外面好混,告诉你,难着呐!”可黄仲初生牛犊不怕虎,认为越难越见真功夫,愣是不把父母的话放在心上,还说他们在危言耸听。父母见软的不行,只好来硬的,板着脸孔喝令他把广州那边的工作推掉。不料黄仲软硬不吃,说声:“火车票我都买好啦!”然后躲到同学家里,直到走的那一天,才揣着火车票回到家里收拾行李,跟父母说声“Bey…bey”,就奔赴广州前线,开始了孤身作战的旅程。
都说广州较之一般的城市更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无数人背井离乡地从四面八方涌进这座城市。谁都想在这里争到一席之地,谁都想在它的天空中留下飞过的痕迹。于是有人成功了,也有人失败了;有人成了经济时代的英雄,俾睨天下不可一世;有的成了金钱欲望的牺牲品,奔波劳累庸碌一生。只是不知道这样一座充满铜臭味的城市,艺术将被人们置之何地?此时黄仲坐在出租车里,看着夹道耸立的建筑物,心中不禁掠过一阵茫然之感。然而,这种感觉在脑海中稍纵即逝,紧跟而来的,是一种新鲜感,一种年轻人特有的对未来的憧憬以及挑战的热情。
五点钟之前,黄仲抵达“华谊广告设计公司”,在后勤人员的安排下,住进了公司宿舍。这也是华谊公司的一个好处,因为在广州找住的地方不容易,月租几百块钱的房子,还是破破烂烂的。
宿舍还算不错,采光较好,窗口和门口空气对流,没有阴暗潮湿的感觉,独立的套间,双人房,总的来说空间还是比较大的。黄仲对此感到相当满意,首先他不必到处找房子,不必满世界找合租人;其次,相对于大学的宿舍来说,这里已经好多了。
与黄仲同住一个宿舍的还有一个男孩,也就是他以后的同事。这个男孩叫罗亚,年纪和黄仲差不多,也和黄仲一样戴着一副近视眼镜。所不同的是,罗亚是个小白脸,皮肤雪白雪白的,又滑又嫩,世间许多女孩子恐怕都望尘莫及。正因为如此,后来黄仲才会经常捏着他大腿上的肉乐呵呵地说:“好白嫩啊!真恨不得咬上一口。”罗亚好脾气,对此总是付诸一笑,不予理会。
黄仲和罗亚互相认识之后,就坐在各自的床上聊了起来。罗亚穿着一条短裤,露着凝脂白玉般的大腿。黄仲向罗亚询问一些关于公司的情况,罗亚说他也是刚来上班,公司的事情自己也不清楚。
黄仲对此表示十分失望。罗亚说:“明天到办公室里问同事们吧!那里面老资格多的是。”
黄仲这才拍拍罗亚的大腿,然后从行李箱里拿出雕刻刀和一块木头摆弄了起来。罗亚走过来看看他的行李箱,说:“嗬,你蛮有性格的嘛!千里迢迢的从成都赶来,衣服没多带两件,倒是带了几块木头过来。”
“你别看我学的是设计,可我打小就喜欢摆弄这些木头。”黄仲说着,在木头上用起功来,挑、挖、剔、削、刻,小心翼翼,认真专注。
那是一只飞鸟的雏形。
罗亚笑了笑,问道:“想成为大师吗?”
“当然想了!”黄仲毫不犹豫地回答,声音响亮,掷地有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搞雕塑的不想成为罗丹,正如没有搞文学的不想成为莎士比亚一样。平庸的人到处都是,却没有甘于平庸的人。因为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杰出,一种是平庸。你不能杰出,就只能平庸。那些口口声声说甘于平庸的人,无非是因为他们杰出不了。既然杰出不了,不平庸还能怎么着?”
“偏激言论。”罗亚笑笑。
黄仲亦一笑道:“偏不偏激,日后自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