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就清楚了。”他见我一直在听他讲述,脸上的怒气消了许多。“一次也没有处理过?”
“处理过,这不是纪委文件?你看看,原来定了286块钱,
这回定成了725块,我保存了几十年的账,他们说丢了,我说他们是毁了。你说这是解决问题哩,还是继续治我哩?”已消失的怒气又上来了。
“这文件上说给你开门、分地执行了吗?”我看了文件问他。“门是开了,窑里什么也没了,拿走的粮食呢?拉走的木料呢?都得有个说法吧?地只给分了自留地,口粮田、责任田至今没给,没口粮田我吃啥?”
我从他的材料中拣出了几份:“这几份先留下,其余的你拿着,需要时再向你要。”按照我的惯例,只要留下材料,这个案子就算接受了。
“还有一份材料,你看看最好不要留。”说着他从布兜里又取出一份递给我。这份材料上全是人名,按照上边的记载,是历次工作组调查组成员的名单,办学习班人员名单,还有临时处理过他这事的领导和承办人员名单。我数了数共169人。好家伙,这么多干部与他的案子有关,怪不得他只让看不让留。这要是在“阶级斗争”时候,还不说是一本“变天账”!我刚看完,他便伸手去接,我递给他,装作若无其事。
“别看我这个草木之人,你看动了多少像样的人。”他先把这一份材料收起来放到布兜里,然后才收拾别的。
“你这事看来一时半时解决不了,你先回去该干啥干啥,过几天再来。”
“我还能干啥呢?”说着他脱掉鞋,挽起裤子,“你看这腿肿成甚了,男怕穿鞋女怕戴帽,还不知道能活几天哩。跑路也跑不动了,你看我拄的这棍子。咱山里狗多,狗咬败家,拄着它除了能顶条腿,还作打狗用。”他把材料小心翼翼地收进布兜里,把布兜挂在脖子上,深深鞠了一躬:“这些年了,还没有人听我说过这长时间,很对不起,你说我啥时候再来?”
“20天左右吧。”我把时间说得长点,一来怕一时调查不清,二来不愿让他跑冤枉腿。“那我到时候再来。”说着他从门后边摸过木棍走了。
送到门外,望着他的背影,他一瘸一拐地走着,木棍礅着楼板,发出“嗒嗒”的响声。我没觉得他有什么可怕,也没难缠的感觉。除了具有山里老百姓共有的特征外,在他褴褛的衣服里,浮肿的皮肉里,包着一副少有的“傲骨”。
“县委书记应该抓大事”,党的路线方针的贯彻,各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全县发展的思路规划和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安排使用,群众积极性的调动,这些无疑都是大事。同这些大事比起来,一个人的事往往被认为是“小事”。比如眼前这个陈培基,他说他的事“比天还大”,也不无道理。他一个普通百姓,从他的角度看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吗?就从我们的角度看,他的问题关系到党的政策,关系到法律,关系到党的威望和形象,关系到干部作风,关系到群众情绪和积极性,这能算是小事吗?而且这种事,除了县委书记去抓,谁又能抓得起来,谁又能解决得了呢?
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第一章(3)
从信访局调来案卷,厚厚几包都是陈培基的告状材料,多数是上边批回来的。从纪委调来案卷,只有最后一次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结论。调查情况是查账的材料,而账本却说是在学习班里丢失了。原定贪污286元的依据早没有了。新定贪污725元的根据也没有了,简直是个“无头案”。
这时我又想到了陈培基记录的那个名单。虽然我对整个干部情况还不太熟悉,但有不少现在就在县委部级政府局级岗位上,还有的是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且不说二分之一,就算三分之一的人是中层领导干部,这是多大的面呢?要处理陈培基的案件,理所当然要牵动这些人,特别是对他有过过火行为的人。这些人会怎么想呢?他们又会怎么做呢?老陈呀,老陈!怪不得你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了你这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谁愿意去得罪这么多环节干部呢?不冤你冤谁!此后,在同干部接触和谈话中,我便留了点心,在适当的时候,顺便提一下陈培基的事,吹吹风,摸摸他们的看法和态度。多数人说他“是个坏人,就爱告状,爱闹事。就这号人,得了告状闹事的病。死不改悔,整得还轻。”部分人说他自讨苦吃,本来问题不大,硬是越闹越大。“小胳膊偏要拧大腿”,“蝎子光往鸡窝里爬”,不是自找倒霉?这号人秉性难移。只有个别人说他确实冤枉,但他也确实闹得过分。自古以来,谁家坟里没有屈死鬼,天下事哪能都那么顶真。到头来家破人亡鬼吹灯,叫你哭娘老子都找不到坟头。
一次,去加楼公社下乡,谈完了公事,我顺便问起了纪检书记。“陈培基的问题你经手过?”
“经手不只一次,县委总算解决了,还专门发了文件。”“文件上定了的都落实了?”
“一部分落实了,一部分大队支部还有意见。”“县委决定是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吗?”
“支部书记是个老同志,老模范,县上也挂了号,现在又在公社工作,他一时想不通,慢慢来吧。”“陈培基接受吗?”
“他哪能接受。接受不接受都是那了。”“他不是还在告吗?”
“再告也没用,文件各级都有了,谁还会理他。”“原来286元,这回咋成了725元啦?”“那是从他账上查下去的。”“账呢?”“丢了。”
“怎么能丢了?”
“同其他材料一块放着,最后别的材料都在,账本咋也找不见。”这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过7年之后,是在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宣告结束3年之后。说是给他落实政策,其实纯粹是为了应付上边,证明他确实有问题,告状属无理取闹。该增加的增加了,该纠正的文件上纠正了,这就叫“实事求是”?落实政策也不能搞“一风吹”嘛。这就是后来在《天网》官司中,原告称陈培基的问题早就解决,根本不是我解决的,仿佛我是无事找事,或贪别人之功为有。
我们的原则是:对过去的事“宜粗不宜细”。而陈培基偏偏做不到“宜忘不宜记”。条条桩桩、字字句句记得那样清楚、真切。对照政策条款、法律条文合辙合缝。你认为他是“变天”也好,“认真”也好,反正是白纸黑字,俨然给你摆下了一道“难题”。我把这事提到常委会上,县委决定了的事情,3年过去了还没有落实,大家虽对问题各有说法,但一致认为已经定了的口粮田、责任田该分。他因没分口粮田现在生活困难,我建议从大队提留粮里给上200斤,让他吃饭。
万没想到给一个农民分了口粮地、责任田,竟然触动了最敏感的神经,给一个没饭吃的农民半碗饭,会酿成轩然大波。有的说新来的书记不抓运输专业户、煤炭专业户,却粘上了告状专业户。有的说陈培基的案要翻了,牵连的人一个也跑不了。有的说县委不抓大事抓小事,说到天边上,陈培基的事不抓,也影响不了全县工作。熟悉的人告诉我,有人声言要为此事告状。
20天头上,陈培基来了。他说,我从加楼回来,就给他分了地,给了200斤玉米,看来有了行动。
他又拿出两张报纸,上边密密麻麻、整整齐齐贴满了火车票和汽车票,说:“几十年的票全在,一张都没丢。”又在我面前放了一份材料,是历年扣罚工分粮食和4次抄家拿走的物件清单。我又一次被他的细心和“认真”惊呆了,心想我们的基层干部在随意抄一个农民的家时,决不会记下这样的单子,而且还会把人家的账弄丢了。又感到这又是他们问题得不到解决的一个原因。
“老陈啊,你的事大体清楚了,许多细节还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