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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2 / 2)

萧沐歌坚持嚼完了嘴里的香菇,“当心未老先衰。”

凌少樱咬到了舌头,痛得眉头紧锁。“总好过懒死,让人家当猪给宰了。”

“没见过懒死的,只见过累死的。”

“是,我要是死了,肯定是让你活活累死的!”

凌少樱的脾气算不得特别好,但是人前总是笑不离脸,给人一种这小姑娘特阳光灿烂的错觉。但是萧沐歌面对的凌少樱却是笑起来最真实,要么就不笑,总之是不会勉强自己收敛情绪。

吃完饭,伙计已经烧好水,刚送完最后一桶。

凌少樱坐在床上继续看着未看完的资料,不过没有下午那般的聚精会神,偶尔会分神撇两眼宽衣解带入水沐浴的萧沐歌,饱饱旁人绝对享不到的眼福,笑得不怀好意。

这样的感觉,很像他们在落涯谷的日子,宁静又安谧。

一扇屏风隔着,萧沐歌泡在浴桶里,水气氤氲,原本该泛红的面颊苍白惨淡,失色的双唇紧紧抿着,抑制住将要逸出的呻‘吟。心痛犯起来不会中断,只会时强时弱,让他有可以喘息的时间。习惯了撕心裂肺的痛,稍微轻松点时他便可以做出很好的模样,至少可以让少樱不再那么忧心忡忡。

透过屏风可以看到凌少樱的身影,埋头公事的她向来细致认真,尽最大力量不出任何差错,不是她追求完美,而是她知道,自己的丁点的差错都可能导致许多无辜者白白送命。

萧沐歌捂住疼痛不已的心口,全身的肌肉都紧绷着,不想让凌少樱知道他在忍受着什么。

有些事情,凌少樱不知道,他却一清二楚。

身为医者,自己是身子究竟是个什么状况,他比谁都有底儿。每年春秋两发的心痛虽然无药可医,却非无人可医,只是目前,他还在犹豫,到底医还是不医。

因为,凌少樱就是他的解药。

他的身子骨会好起来,调养自然是离不了,更重要的却是皇甫雪青在他体内种了一味毒。这味毒在一年之内将他的血脉重塑,不仅治了生来的病弱,还抑制了其他毒药对身体的伤害,也就是俗称中的强身健体,百毒不侵。

天下没有事情是十全十美的,此事亦然。这味毒虽然护着他的身子,却也给身子带来极大的负荷,每到春秋两季,毒性最烈,心脉之处尤其,运功压制只会适得其反。

而天下毒物,五步之内,必有克星,能压制此毒的便是与其同生的蛊。将毒种入一人体内的时候,相应的,蛊会被种入另一人的体内,二者同生同长,相互克制。当年萧沐歌被喂毒时,同生的蛊便是被喂到了凌少樱体内。

毒,名为鸳毒,蛊,名为鸯蛊,鸳毒鸯蛊,合称鸳鸯命,又称生死结。

顾名思义,这是一种适合有情之人合种的毒蛊。也就是说,若要抑制萧沐歌体内的毒,就必须得是凌少樱体内的蛊,而行之此事的方法,说简单也简单,二者交合即可。

萧沐歌是个有洁癖的人,要女人便是一生一世的事。他喜 欢'炫。书。网'总是窝在自己怀里的小樱,可是,小樱还小,很多事情没有办法说明白。

汗水顺着脸颊流下来,一层又一层。

还是再等两年吧。

盛世风采

日将晚,倦鸟还巢。

凌少樱回到无澜山庄的时候,武林大会已然落幕。

流言蜚语总是传得最快,第一帝姬两度甩手翘人,每次都是十天半月的,这鸽子放得整个江湖都哑然,直言小公主性情随散,实非可造之才。甚至有人私底下猜测,这女孩子不会是宣帝宣后的女儿,大概是借着一代帝后的盛名造势罢了。有上了年纪的老人笑得皱纹都挤到一块儿了,笑眯眯地说就这没谱又没调的作风,怎么不是帝后的女儿?

路过卧山居,裴语川还是孩子似的笑,朗声而可爱,说话很是由着性子来,看凌少樱的时候一点不自在的感觉都没有,好像这天下人在他眼里都一个样儿,王公贵族与街头乞儿没什么差别,顶多了不是一个人而已。

“我前天让丫头收拾屋子,这才发现丢了把匕首。公主,您要考虑顺便帮我缉凶吗?嗯,还有,未来嫂子说,你们家的冰山快把我家都给冰封了,麻烦您给消消,伺候您家那几个人都成我家下人的噩梦了!”

凌少樱嗯一声,刚要走,忽然又想起来什么似的,问道:“丢的是什么匕首?”

“也没什么,就是您母后忘在我这儿的那把,挺好看也挺好用的,透明的!”

凌少樱笑一笑,优雅华丽,满是皇家的雍容气度,“就是刺得你留了一辈子伤疤的那把?”

裴语川嘻嘻哈哈的脸僵了一下,随即又笑开,下意识地抬起手,抚上幼时的旧伤疤,一阵酸酸楚楚盈满心底,仿佛彼时的疼痛从未消失。“是,就是那把。”小孩子不懂得人情世故,却懂得本能,那时候的伤疼得昏死过去,再醒过来就再也忘不掉。

凌少樱优雅地转个身,步态娉婷,又透着几分潇洒自若。“看都看习惯了,有什么可惦念的?本宫找到了便还回来,那东西在无澜山庄这么久,就是无澜山庄的东西了,我们也没有再要回去的道理,总归是母后留下的,也算个念想!”

“公主说的是。”裴语川从善如流,拱手作揖,“那草民先谢过公主了。”

“免了。”凌少樱摆摆宽大的衣袖,笑笑,便往戏龙阁而去。

凌少晨手头上的事情这两日较多,虽然一心想着跟裴语峦找个人间仙境卿卿我我,却苦于时间不足,只得作罢,垂头丧气地躺在榻上处理成堆成堆的公务。

凌少意算是比较闲的,时不时能收到洛阳来的传书,公事私事混杂着来,闲暇之时还能到处走走,谓之曰体验民情,但是到底干了些什么,也只有她自己知道。

凌澈跟蓝瑾珀鬼魅似的阴森了好几天。凌澈是不满自己被凌少晨当成打杂的使唤来使唤去,被凌少意当成小跟班吆三喝四,大叹男人生来不如女。蓝瑾珀一头要忙自己从来都不清闲的公事,一头要苦恼忧伤自讨苦吃搞来的婚事,一个头有两个大。

裴语峦探望未婚妻的时候总是哀叹,朝廷没男人了吗?连个郡主都要当全勤使。

凌少意清冷地嗤笑一声,“能者多劳,裴庄主这是好眼光,挑了我家最英明神武的晨姐姐!”

裴语峦很抽搐,他怎么从来没觉得凌少晨英明神武?与其说能者多劳,倒不如说整治懒人。如果被整治的不是他的懒少晨,他不仅没意见,还举双手赞成。可惜,看着凌少晨在一大堆公文资料间埋头苦干,他很心疼啊!

凌少樱一脚踏进戏龙阁时,尚未抬头,一只装着参茶的杯盏就飞了出来,直冲她秀色可餐的门面,紧随而来的还有个软绵绵的枕头,大概是被随手抓起来丢出去的。

躲过劈头而来的袭击,凌少樱扫一眼屋内几人,颇为无力地苦笑一声。

凌少晨躺在她那躺了不知道多久的小榻上,身上身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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