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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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他很担心你呢,我把你抱上计程车,送你进医院的途中,我跟他说没事,他还是一直握着你的手,死都不肯放开。直到看见医生,替你打了针后,他才肯放手。你中间还醒过来一次,叫着什么人似的,只是你大概不记得了。”

我茫然看着都是洞的天花板。“所以他……没有来?不是他送我到医院的?”

我看见立树忽然挪了位置。他很小心,发现我在看他,就立刻低下头去,好半晌才挪到床侧,他看着我插着点滴的手臂,就这样盯了很久,这才又抬头看我。

“恒恒。”立树看着我,满脸迟疑,“恒恒好了?”

我感到怅然若失,瞬间明白了一切。

一定是秀朗那家伙,在立树面前总是恒恒、恒恒地叫我,就连带他来之前,也一定跟这孩子说了:『把拔带你去找一个叫恒恒的叔叔,恒恒会照顾你。』孩子这种东西大人教什么学什么,他肯定以为我就是一种名为恒恒的生物。

“恒恒?”立树又叫了我一声。

我忽然觉得烦燥至极,又有一点生气。倒不是对立树,而是对我自己,我对于到现在这地步,还对那男人存有一丝幻想的自己,真的是气到都不知该如何自处了。

想起我刚刚那些自耽的想像,我就有一种想在这里一头撞死的冲动。

这时老板在旁边说:“啊对了,刚刚有个医生底迪替你看过,说是等你醒来之后去找他,他会告诉你检查结果哟。”

我喉咙咯登一声,虽然我有近七年没来过医院了,和秀朗分手后,连病毒都不屑理我,我也很久没检查自己的身体。以前还在公司上班时,每年都有员工体检,我的报告上总是小毛病一堆,但好在大病没几个。

这么说来,最近我的确觉得喉咙发疼,头也比平常容易痛,这次又忽然昏倒,搞不好真是有什么问题。

我想要是韩剧,医生搞不好会说我得了血癌,要我赶快找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兄弟捐骨髓之类的。如果医生说我得了什么脊髓灰白质先天不全症候群等等,总之病名很长、听起来很威但听完还是不知道那什么的病,那就比较像日剧。

如果医生说总而言之我得了绝症,只剩三个月好活,要我赶快回去分家产,其馀什么都不解释,那这个医生一定很常看台湾本土戏剧。

医生真的宣布我得了绝症,而且是大多数人一辈子治不好、治好了也还会再感染的人类十大重症之一。

“你感冒了。”实习医面无表情地在我的病历上鬼画符。

医生说我是因为最近睡眠不足、营养不良外加饮酒过量,加上十一月天气不稳定,在哪里着了凉,所以才会小感冒。

至于为什么会昏倒,纯粹就是因为没睡饱。

他给我开了一星期份的药,要我回家按时间吃,就把我打发回家了。

这真是太好了,老板在送我回家时还抹泪说。

我想我真的太常看连续剧,所以才会有如此多不切实际的幻想。秀朗以前就常笑我,说男人这么爱看八点档的还真的不多。

虽然如此我二十三岁生日时,他还是给我买了掌上型卫星电视,让我在办公室里也能准时收看最新日剧。

我带着立树回家,像这样小病一场后,我心里不知为何四平八稳下来。就连回想秀朗在办公室里和特助的那一幕,也没办法再刺激到我。

我终于有时间定下心来想立树的事,俗话说有一必有二,林秀朗搞得出一个情妇,就很快会有第二个,搞得出一个暖床特助,也难保后面没有一打在等着。

这让我多少有点欣慰,至少知道爱文那女人婚后也不见得幸福。

像立树这种情妇生的小孩,我经常在连续剧里看到,总是会在父亲死掉的瞬间,如雨后春笋般地从地上冒出来。

不过我没有笨到什么把立树扶养长大,等秀朗挂了之后,再靠立树去争家产这种想法。一来我是男人,谁都知道立树不可能是我和秀朗的种,二来我知道秀朗这个人,虽然纵欲又没节操,其实还颇惜命的,现在他才三十三岁,等他归西我应该也差不多了。

我想过把立树送去孤儿院,或是寄养家庭,以社会一般人观点,这样对立树而言应该是最好的。我想孤儿院应该也没有连续剧里写的那么黑暗,男孩子多磨练是好事。

如果问我这时心里有没有一丁点的念头,把“独立无偿不求回报地抚养立树长大”当成一个可能的选项,我必须说其实还是有的。

毕竟是人都有一点这种浪漫的想法,偶尔想做点好事之类的,但考虑到诸般现实况状,加上抚养小孩不是只有“偶尔做点好事”的程度,我还是默默删除了这个选项。最主要还是我知道我的性子,太不适合做这种事,何况这还算是我情敌之一的孩子。

我牵着立树的手一路这样想着,忽然想到我在昏迷前,他叫我名字的事。

我低下头看着他,“怎么忽然肯和我说话了?”我问他。

像大树一样高 9

我低下头看着他,“怎么忽然肯和我说话了?”我问他。

我问这话多少有点报复的意味,他和我沉默作战了一礼拜,到头来看见给他饭吃的人昏倒了,还不是投降了。我想小孩子天真归天真,某些面向上终究挺现实的。

立树抬头回看我,我本来以为他又要像之前一样,来个大眼瞪小眼。但这次他看看我,竟低下了头。

“爸爸说,不可以随便跟陌生人讲话。”立树说。

我先是傻眼,脑袋还反应不过来,而后升出一种极度荒谬的好笑感。

原来他跟我冷战了一礼拜,并不是因为不爽我,而是林秀朗跟他讲了那种蠢话吗?啊啊对啊,我跟秀朗,还有跟他儿子,终究也只是“陌生人”的关系而已。我忍不住又这样自虐式地脑补。

“妈妈说,不管什么事都一定要听把拔的话。”立树又补充。我第一次听见他讲完整的句子,这声音软棉棉的,除去童音,倒真有几分秀朗那种没骨嗓的影子。

“那为什么现在又跟我讲话了?我是陌生人耶。”

我坏心地故意问。立树闻言抬头看了我一眼,又慌忙低下。

“恒恒不是陌生人。”立树说。

“可是恒恒跟你把拔是陌生人耶。”我咬着牙说。

立树似乎对这话感到很震惊,抬起头来瞪大眼睛看着我,真是个震惊点低的孩子。

“恒恒跟立树不是陌生人。”他好像觉得文法不太对,又调整着讲了一遍,“立树认识恒恒,恒恒认识立树,立树跟恒恒不是陌生人,所以可以讲话。”

我觉得他以后一定不能靠写作维生,否则一定每篇文章都爆字数,还被编辑嫌弃赘字赘句、辞不达意。

但是听着这种病句,我竟觉得心里有一块冰冷僵硬的地方,一瞬间震了一下,剥落下来一块小小的冰屑。

真的就是,小小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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