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部分(1 / 2)

>「也许吧,但跟莒哈丝所写的那本《情人》不太一样。」方东旭说。「我在第戎(Dijon)的勃艮第大学念书时,还是个乖乖牌,因为那时才刚到法国不久,心里只想着要用功,不敢造次。可是,之前我去巴黎住的那段日子,就完全是放浪形骸了。」

「放浪形骸?有这么严重吗?」

「或许比那还更糟。巴黎的夜生活多采多姿,尤其是对男人而言,一不小心的话,很容易就陷下去……而我当时仗着家里会不时汇款过来,自己又想稍微放松一下,每天都过着花天酒地的放荡生活,连书也不想读,而所就读的第四大学,因为旷课缺席太严重,更是想开除我的学籍。后来,我就遇到了她,因此改变了我的一生──」

第四章:男人和女人的界限(9)

什么样的女人可以改变男人的一生?

美伦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当然,她认识过几个男孩,也考虑过「哪个男人可以改变我的人生」这个问题,她尽量与不同的人约会,打算从这些男人之中找个还算中上乘的结婚,然后让那个幸运儿好好养她一辈子,耗尽他所有的精力、能力、耐力、气力,想办法在各种层面照顾好她,让她获得快乐与幸福,就这么平淡顺遂地过了一生。

要是颠倒过来,一般的男人也会有这种现实的想法?

她真的好奇得要死:「你们是一见钟情的吗?」

他微笑道:「刚开始,我们几乎恨死对方了。她叫作Fabienne(法比安),是系上的高材生,长得很可爱,但个子比我矮上一截,还有一头长长的、闪亮的金发,」他一笑,「就像芭比娃娃那样。」

「原来是金发美女。」她半羡慕半嫉妒地说。

「现在我几乎快忘记她长得什么模样了,只依稀记得她有双像猫咪般会发亮的眼睛,而且骂人的嗓门奇大。」他回忆道。「我们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来她有种族歧视,天生就看不起东方人,认为他们全都笨得没有大脑;再者,我也讨厌她那副自以为是、盛气凌人的优越样子,当她不过是个愚蠢的洋妞罢了。」

「后来呢?」

「因为她跟我住得很近,后来我缺课缺太久的时候,有个教授就叫她来看看我的情形,催我到班上课。碰巧那天晚上她去的时候,我正和某个红灯区的女人一起回家,就当场撞见她了。」

真像是小说或电影里面才有的情节。

要是她,才懒得理自己讨厌的男人呢,更遑论其它……何况还看到这种丑态又尴尬的情形,她大概会落荒而逃吧!

「结果?」

「法比安那晚把我狠狠臭骂了一顿,还把我叫来的女人赶走了。她告诉我说,如果我这个黄种人只是笨得没有大脑也就罢了,要是不知道力争上游,就简直比狗还不如。」他笑道:「那些话我听了虽然生气,但事后我还是规规矩矩上课去了。一语点醒我这个梦中人之后,我开始对她产生好感,觉得她其实没想象中那么坏,而她也渐渐对我改观;不久,我跟她成为男女朋友,半年后,我们就住在一起了。」

真是积极。「然后呢?」

「两年半后,我拿到语言学博士学位,家里希望我早点学成归国,而且那时『艾尔萨』的人员也和我接触,打算聘请我担任他们在台湾分公司的主管,我再三考虑之下,决定暂时先回来,所以就留她一个人待在巴黎。」

「难道她没有抗议吗?」美伦问:「她没有要求你带她一起回台湾?」

他摇头。「法比安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她不会主动要求我为她付出些什么,或是叫我娶她……她一句话也没说就答应了。回到台湾接任新工作时,刚开始真的很忙碌,所以我每隔两、三个月才写封信给她,直到有一天我接到她的信,说她准备跟别的男人结婚了,还邀请我前往巴黎观礼──」

「那你一定心碎了。」她同情地说。

「接到喜帖的那一瞬间的确是,」他苦笑道,「我之后去巴黎时,看到她和她丈夫恩爱的样子,也不想再强求什么了……只能祝她永远幸福快乐啦。」

「你还真达观啊!」美伦叹口气。「要是我,早不知难过成什么样子了。」

没错,光是想到何绍辉和卓于心那个女人在一起,她那时就气得七窍生烟,哪有可能那么好心去祝福那对狗男女啊?

但方东旭不是这么小心眼或没肚量的男人。

「难过也没什么用,」他微笑道,「既然对方的心已经不在自己身上,何必去强求呢?就算抢回来,也是彼此伤害……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只得期盼自己所爱的人能幸福,这样子自己也会更快乐吧。」

美伦衷心地说:「我真佩服你。」

她虽然赞同方东旭这种单纯而无垢的祝福,但对于自己的事,她心里可不是这么一回事──要不然,她也不会千方百计地接近这个坐在她面前的男人,企图卑劣地毁掉另一个女人的幸福。

是啊……这个世界是虚无的,没有真正的幸福,没有属于幸福的梦想,也没有不变的爱,她从一次次的失败恋情中得到这个结果。

相倚的肩膀,紧拥的双臂,以及订定盟约的双唇,都是虚情假意的,那种感情是虚无缥缈的啊……无论是怎么样的伤痛,它是会被时间风化、抚平的,旧的伤口会慢慢愈合,无论是怎么样的苦涩,也总有一天会安然度过的;她已经不在乎何绍辉了,可是,对于卓于心,她心底的恨却始终难以抹灭……

男人,真是单纯得可爱,她不禁暗忖。这世界上,可有比女人更可怕的动物吗?

「谈谈你的未婚妻如何?」她心怀恶意地说:「方先生,我记得你之前提过,说你现在有个未婚妻,是吧?」

「我是有个未婚妻,不过──」方东旭每次一想到于心,总会感到心烦意乱。「现在我们能不能不要谈她?」

美伦见他面有难色的样子,很快道:「既然你不想说就算了,我这个外人也不该刺探得太多,这样似乎有点僭越……」太好啦,她想,或许他跟那个女人之间已经产生问题了。

「没有的事,我只是不想讨论有关她的事。」他烦躁地回道。

看来她猜对了。

美伦想,第一阶段完成,下一阶段,步骤是──她得制造些事端或谣言,让这两个人之间产生裂痕,甚至于分手──这样子当然是最好的。

但她学聪明了,很快转移话题。「刚才你说了些自己的事与我分享,相对的,我也可以说些自己的事,以增进互相了解。你认为呢?」

方东旭的表情舒缓了些,他微微一笑,然后道:「对了,周小姐,你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咦?」

「我是说,你的新工作有着落了吗?」他关切地问道,「再不到一个礼拜,就是月底了,你对未来已经打算好了吧?」

她一惊,猛地回过神。对啊,她都快要把这件要紧的事给忘了呢!

「我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了。」她信心满满地回答。

方东旭温柔地回她一笑:「那就好。」

才不好!美伦在心底盘算着,只有四天就到月底,所以说,明天她得找工作去了;忧郁的星期一,每个上班族都可以证明,这句话的确所言不虚。

「我希望你一切顺利。」他最后说,维持一贯的温柔与体贴。

第四章:男人和女人的界限(10)

方东旭也许不是最英俊潇洒的电影明星,但是,他是美伦所碰过最有趣、最体贴、最单纯的男人。

在她的学生时代,喜欢挺拔傲气的男人,每每翻开影剧版就觉得无聊,明星之间的拍拖新闻已经无法吸引她了,她为年老秃头的狄龙叹息过,但发现他的电影似乎和本人之间有距离;更现代的屏幕偶像让人心寒,不是笑得太虚伪,就是酷得太俗气,最近这几年男人愈来愈中性,除了几个港剧里面出现的武侠小生,台北的明星简直都像普世的女人一样没有水平。

她或许是个传统的女性,以结婚为人生职志──这是她的圣战──但私底下,她仍向往拥有一个男性化的恋爱对象,能和女权主义者对抗的那种「很man」的男性象征,还必须拥有时下男性所缺乏的种种美德:诚实、爱家、温柔体贴,并且多金。

琼瑶小说一直是她最心爱的故事类型,只是她决不可能告诉她的同侪,连在家里都不敢明目张胆地放在书架上;她的同事和同学会决得很讶异,如果她们知道她那颗冷静精明的脑袋中也有幻想,而且还是些罗曼蒂克的情节,她们一定会取笑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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