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得以一窥一个男人心中的圣地。
这是一种很真诚的信赖感。
如果一个男人可以坦率道出自己的想法,并且对于自己的观感和过去都毫不隐瞒,这种人不知算不算是愚蠢,或者是天真,亦或应该是对别人太缺乏戒心,还是过分信赖人类美善的一面?
他们聊到生活的琐事,方东旭同时也说了一些出国旅游的回忆,他并不把美伦当作一个陌生的女子,反而像个好友般侃侃而谈。
「其实我一直觉得蹓狗很有趣,」方东旭微笑道。「这不禁让我回想起在法国留学的日子;在巴黎,不管是在车站、街头、或是住宅附近,到处都可以看到牵了条狗的法国人,他们跟我一样爱狗成痴,喜欢带牠出来走走……只可惜,在台北的话,就没办法随时牵着牠们走了。」
她愉快地聆听着,又说:「我没去过巴黎,但听别人提过它是一个浪漫之都,这是真的吗?」
「浪漫?」方东旭笑道:「是很浪漫,但只在周末;只要一抬头,四处都是俪影双双,不过呢──」
「怎么样?」
「要是你去巴黎的话,我会劝你随时注意脚下。我的经验是,一不小心看路,就会随时踩到狗的排泄物。」
她不禁失笑:「谢谢你的提醒。」
「对了,」他感兴趣地问道:「周小姐,你看过英国作家梅尔写的那本《山居岁月》吧?」
她暗自记下书名和作者。
「我看过。」她说,为了延续下去这个共通的话题,她不能回答「没看过」这种蠢答案……这年头,唬人比什么都还重要。
「我最近难得到书店逛,发现《山居岁月》的续集而买了下来。只不过──」
「第二集我还没有看过,」她强调,其实连封面长什么样子都没看过。「写得不好吗?」这是她察言观色、从他的语气中揣摩出来的结论,十之八九准没猜错。
他沉吟道:「也不能说是写得不好……可是,感觉上没有第一本精采。或许,所有的续集都让人觉得是为了出版而出版、画蛇添足,让人觉得多此一举、多说无益吧。」
「这倒也是。」美伦附和道,她忽地想起日本女作家三浦绫子的那本《冰点》,看完续集只教人觉得后悔;也许,那本叫什么《山居岁月》的小说,她不确定狗尾续貂是不是作家们惯用捞钱的炒作手法,说不定也同样落入这种窠臼了。
「我曾经在普罗旺斯省住过半个月,那里真是个令人难忘的好地方;红紫色的砂岩民房,还有天然的石洞餐厅,葡萄酒的滋味也很棒。」他沉缅于回忆中,不禁微笑道:「我去的时候是八月初,那里遍地是紫色的熏衣草和大朵的黄色向日葵,连空气里都飘散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香味──」
连美伦都听得十分神往。
「真是个好棒的地方啊!」她赞叹道,但心底仍在怀疑,不知那本《山居岁月》的小说和什么「普罗旺斯省」(Provence)是否有啥关联。
她打定主意,晚上就去书店找找那本《山居岁月》,再问问她的同事和盈秀,看她们晓不晓得那个「普罗旺斯省」在哪个鬼地方。
方东旭注意到她在深思的表情,还以为是自己把话题扯得太远了。「真抱歉,我老是在讲自己的事,你一定觉得很无聊。」
「……没有的事,我真的觉得蛮有趣的。」她忙道,意图表现得像个好听众。
「谢谢你。」
他也不是个傻瓜蛋,她想。
不过,除了「三高」、英俊又好相处,她真喜欢他的彬彬有礼;方东旭这个男人什么都好,而比起绍辉那种变心变得比天气还快,又没有什么水平的思想,方东旭的人品和气质,样样都比他强多了。或许,对人不设防,勉强算是一个缺点?
「你一定认为我的话题很无趣;不然,也不会一直沉默不语。」他观察入微地说。
但美伦的脑筋转得更快:「其实我只是在反省;这世界上,我所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香港,假如以前我能够看得远一点的话,就不应该老把眼光集中在玩乐和购物上面,而该把着眼点放在到各地增广见闻、充实精神生活上。」
方东旭赞同地点头。
他了解于心,她每次出国玩,大体上出发点往往是花一大笔的钱、购买许多的名牌衣服、皮包、鞋子、珠宝和珍奇的古董,从没想过要真正去认识当地的风土人情,或是有闲情逸致欣赏各地风光和历史古迹。
「周小姐,你的见解真好。」在她面前,他总会不住地想称许她,因为她和于心是那么地不同。
「或许,我总是明白自己所需要的是什么。」美伦说。这是事实,不然,她也没这个胆量来追这个「好男人」。
「倘若你对法国或是欧洲的自助旅行有兴趣,我有一些自己收集的资料,可以提供给你参考。或者,我也可以介绍你几家信誉比较好的旅行社,到时你可以选择跟团或是半自助旅游。」他说。「国内一些旅行社为了《山居岁月》这本书,曾经办了专门游览『普罗旺斯省』的行程,你也可以参考看看,真的很不错的。」
「是很不错。」她假装在考虑,但心里却在想:原来那本《山居岁月》的小说,真的和什么「普罗旺斯省」有直接的关联。
「啊,时间不早了。」方东旭低头看了看手表,快六点了,难怪天色渐渐转暗了。「我母亲还在等我,她一向习惯六点整开饭时,全家人都要到齐。所以──」
「没关系。」她说,没想到他还是个孝顺体贴的好儿子。「那我们今天就聊到这里了,我真的很高兴能有个这么愉快的下午。」
她真是个善体人意又温柔的好女孩,方东旭不禁想,而且聪明。
「我也是,」他衷心地说,「能有个愉快而充实的下午,真的很不错。」
美伦微笑地将小狗的炼条交回他手上。「我家就在前面了,」她再特地指给他看,加强印象质,「那我先走一步了,再见!」她拍了拍每只狗儿,向他挥手道别。
反正,来日方长,现在他对她的印象应该还不坏……机会总是有的。
方东旭望着她离去,内心突然觉得依依不舍;投缘之外,也觉得相见恨晚。
这种感觉令他相当迷惘:对于这个刚认识不久的女孩子,他怎会如此在意?甚至于拿她跟于心比?
他自我解嘲地一笑,一定是自己想太多了。
当他回过神时,发现狗儿们不安地吠叫,牠们都抬起小脑袋,怀疑而询问地望着他。
「好啦,我们回家吧!」他笑着呼唤狗儿们,快步朝家门的方向走去。
第四章:男人和女人的界限(7)
一个女人到了将近卅岁,还能产生什么样的改变?
周美伦坐在公寓里面的椅子上,深思地皱着眉头,让几年来的烦恼离开脑袋,然后将眼前的一切留存在记忆中。
对于方东旭,美伦渴望多接近他,希望能一个早上都沉浸在那些特别的感动里,但是她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美好星期天的整个上午,她都异于平常地坐在书桌前,翻阅那本《山居岁月》(AYearinProvence)。
她没有像以前一样,一早就急着看报纸的影艺版,找寻三台和第四台各频道的节目表;昨晚,午夜场影集和院线片最多的礼拜六晚上,她也没有熬夜守在电视机前──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直到睡前,她还在看那本无聊透顶的书。
但这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妙的是,自当学生之初,她也从未这么用功过,可今天一大早,她竟花了一个小时念法文,这真是有如天方夜谭;为了接近方东旭,她愿意多下点工夫,虽说她认识这个男人不过两个星期多,而当初的目的和报复卓于心的念头,似乎也淡化了些。
究竟现在她这么投入,是打算做些什么呢?
她似乎已经不再痛心或悔恨何绍辉弃她而去了,在她眼中,他已成为了「过去」。
「是啊,」她自言自语,忽地念起诗仙李白的名句:「『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那个男人的确乱了她的心,她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回忆两人交谈的内容,发掘方东旭话中有话的智慧,而她的努力很成功,事到如今,她以不再留恋于过去,烦的是自己的目标已有所变更,忧的是怕现在自己会自乱阵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