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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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图就有一座著名的瑞尼尔雪山,记得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还以为是天上的一大团云,因为实在难以想象,在城市的地平线上,会有这样一座高山突然拔地而起,庄重雄厚,通体洁白。我几乎对它一见钟情。在西雅图生活的两年里,只要不是太阴的天,我都可以在路上见到瑞尼尔雪山,每一次见它,依然还有那种初次的惊喜,丝毫没有因为熟悉而感觉麻木。

这就像我对眼前这个男人,哪怕纠葛这么多年,一次次地遭受打击、伤害、背弃,可我仍然向往着他,痴痴地仰望他,并没有因为所受过的伤害而让这份爱麻木。在我眼里,他就是一座亘古的瑞尼尔山!

对我来说,其实更愿意远远地看着瑞尼尔山,看它浮在城市的天边,似乎是虚无缥缈的,可是又分明在那里,让你每一次不经意的抬头,都可以看到它,作为一种力量的象征,占据着你的视野,影响着你的思想和情感。是的,我爱这个男人也是如此,他的存在如同瑞尼尔山的存在,多多少少都有些升华了的意义。这爱和瑞尼尔山一样都是美的极至,或是理想的化身,只要存在于你的视野,哪怕只能远望,也能在其中感悟一些崇高的东西。可是我这样的情感,耿墨池会理解吗?

他对我依然是不闻不问、不理不睬,我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他看都不朝我看,他的注意力不是在书上就是在西雅图雨雾蒙蒙的天空里,他是故意的吗?还是我真的对他没有吸引力了?那他干吗还把我留在身边?

我百思不得其解。有一天实在是在屋子里待烦了,就出门转了一圈回来,事先没有跟他打招呼,结果惹麻烦了,一进门,他就抓住我咆哮,把我摁到沙发上用靠垫压着一顿好打。还好他重病在身,使不上多大的劲,他要是有着健康的体魄,或者他存心要把我揍死而不拿沙发靠垫挡着,估计我早没命了。这时候我才明白,他虽然不理睬我,却不允许我离开他的视线范围,他跟我一样,要的也是对方的存在,真实的存在!

这以后他给我约法三章,出门必须打招呼,而且严格限制时间,他对此的解释是:我的身体这个样子,随时都有可能倒在地上起不来,我跑到西雅图来就是不想一个人孤独地死去,我死的时候你起码得在我身边。

我哇的一声,扑到他怀里大哭:“对不起,我再不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了,再也不了,对不起……”

“你知道就好,我虽然脾气坏,可我希望你能一直在身边。”

“那你干吗不理我?”我呜咽着说。

“你要我怎么理你?”他反问,说变脸就变脸,“要我把你当心肝宝贝地哄你?捧在手心?告诉你,我不是祁树礼,做不到!”

我不敢吭声了,赶紧做饭去,免得又讨一顿好骂。

是的,他不是祁树礼,怎么可能做到温柔缠绵,把我含在嘴里捧在手心?他一直就是这个样子的,要改变的不是他,而是我自己!被祁树礼娇宠惯了,就像在温暖如春的地方待久了,突然跑来面对一座冰山,我难免不适应,还犯得着去计较他的坏脾气吗?我改变不了他,就如他同样改变不了我一样,不要作这个指望了,否则我会绝望。

已经快一个月了,西雅图的雨季好像才刚刚开始。淅淅沥沥的小雨笼罩着这个繁华又安静的港口城市。看当地报纸,得知这已经是西雅图的连续第26个下雨天了,如果再连续下7天,就能超越1953年的33天记录,用时下中国最流行的话说,就是恰好碰上了当地五十年不遇的天气。由此也就不能帮美国人检验他们的天空是否湛蓝了,就当它是吧。不过,虽然整天都是天气阴沉,但却没有让人感到半点不舒服,除了打伞的那只手有点酸痛之外。

感恩节的这天,英珠给我打电话,约我去棒球场看球赛。去吧,耿墨池不答应;不去吧,英珠不饶我,这死丫头在韩国可是学

跆拳道的,听说达到几段几段了,我不知道那个几段几段是什么意思,估计很厉害,我怕我吃不消。正在犹豫不决时,耿墨池要出门,我就以买书的借口跟他请了假,反正我每周都要到市区去给他采购书籍,书是他药物之外最大的需要。赶到体育场的时候,球赛已经开始了,西雅图队对Kansas city,我是棒球盲,去了纯属看热闹,倒是觉得球场很棒,老美看球也都很投入,大人小孩都穿着主队的队服,跟着一起跳呀唱呀的。英珠也是,指着球场上一个金发帅哥尖叫,一脸的色相。而大屏幕上不时显示出祝贺谁谁生日快乐之类的字,这让我想起了《Friends》里面似曾相识的场面。我被这热烈气氛感染了。

看完球赛,英珠又拉上我跑到Chinatown,把Monica也叫了来,吃了顿著名的西雅图

川菜。不过因为一直惦记着耿墨池是否已回家,我吃得心神不宁。谁知吃完饭后,英珠又要拉我去百货公司购物,我说不去,话还没说完,她的拳头就飞了过来。

我们边逛边聊,我把我现在的状况告诉了她们,说跟以前的男朋友在一起,可是男朋友总把我当空气,动不动就发火。她们都深表同情,英珠说:“肯定会当你是空气,你看你现在的样子,头发、衣服,乱七八糟,跟个仆人似的,谁会对你有兴趣?”

她哪里知道,我其实就是个“仆人”。

“是的,宝贝,你得打扮打扮自己,弄漂亮点才能吸引男人。”Monica对此一向很有经验,在我眼里,她就是时尚的鼻祖。而我对着街边的玻璃橱窗瞧了瞧自己,灰头土脸,衣服皱巴巴的,确实很难看。在两人的提议下,我在百货公司选购了大量衣服,从头到脚,焕然一新,用两个小时花光了钱包里所有的钱,末了还搭上信用卡。这还不够,在百货公司血拼完,她们又拉我去做头发,在Monica的建议下,发型师给我弄了个狮子头,齐腰的长发被烫成蓬乱的鬈毛,爆炸式的,从头顶蓬到胸前,野性十足,很有摇滚的感觉。我很喜欢,觉着刺激,就是有点担心耿墨池会不会接受。

做完头发,Monica还拿出她的

化妆品给我化了个魅惑的妆,眼影涂的是耀眼的紫色,眼线化得很粗,还戴了假睫毛,很是夸张,腮红和嘴巴被涂成了玫瑰色,亮闪闪的。我瞪大眼睛看着镜子里的美人儿,几乎不能相信那就是我,完全是另一种气质,既有东方的韵味,又有西方的野性,我一下就爱上了镜中的自己。

他会喜欢的。我敢打赌!

这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我大叫,耿墨池肯定回家了,买书买了一天,他会杀了我!我跳上一辆

出租车就要走,Monica还拉着我,拿出她的香水对着我喷了喷,这才放行。“宝贝,你美得像个天使!”Monica笑着向我挥手道别。

“小心被你男朋友活吞了!”英珠站在街边笑得前仰后合。

这么晚才回家,只怕是要被他吞了。忐忑不安地到了湖区,远远地看见停靠在岸边的白色船屋透出灯光。糟糕,他已经回来了!

我按了按门铃,紧张得大气不敢出,就像一个罪犯等待审判一样,充满恐惧,耿墨池会怎么样对我?我弄成这个样子他能接受吗?他是否知道我的一番用心良苦?

门开了——

他站在门里,我站在门外,两人的距离不到半米。上帝,注意他的眼睛吧,瞳孔恐怖地放大,再放大,缩小,再缩小,嘴巴半张着,眉毛倒竖着,足有两分钟,他保持着那个表情没有变,这正是火山爆发的前兆……

“你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把我丢一天不说,竟然还弄成个巫婆样子回来见我,谁把你弄成这样的,谁允许你弄成这样的,你真当你是个Chicken呢!气死我了!本来就长得不好看,还弄成这个鬼样子,你闲我活长了,想刺激我,让我死得快一点吗?!”

这是耿墨池气急败坏地把我拖到洗手间时说的话。

他打开洗脸台的水龙头,抓住我的后颈摁在洗脸池边,拿水浇我的脸,然后又把我提起来,让我的脸对着镜子,“你看看,你自己看看,弄成什么样子了?我要喜欢这样的女人,还会找你吗?满街都是!跟了我这么多年,你应该知道我的喜好了,我最烦女人弄得妖里妖气,我之所以那么讨厌米兰,就是讨厌她一天到晚满脸浓妆,闻到脂粉味我就反胃,你现在也学她这样,你想吗?!……”

这是我第一次听他提米兰。

平常他可是绝口不提的,我也不敢问。但我知道他们两年前就是各过各的了,夫妻关系早就名存实亡。至于为什么没有

离婚,我隐约觉得跟财产有关,因为几次我都听他接到米兰的电话后发脾气,“想要钱,就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否则我一个子儿也不给你!”这是我偶然听到的一句话。

而此刻看着镜中的自己,我着实受惊不小,眼影和眼线全部化开,整个眼眶像被人打紫了,紫得骇人,假睫毛一只挂在上眼皮上,一只黏在鼻子上,至于腮红和唇彩,更是被水冲得满脸都是,白天吓死人,晚上吓死鬼。

“好看吗?嗯?”耿墨池站在背后对着我的后脑猛敲,“给我洗干净!还有你身上的香水味!弄干净了我再来收拾你!”说完大摇大摆踱出了洗手间。

计划失败了!这个男人真是让人捉摸不透,亏我还试图拿自己的“色相”来取悦他。我怎么就忘了,他跟我在一起从来就不是因为我的“色相”,何况我都三十多岁的人了,纵然是最鲜艳的花儿也开到了尽头。可是他放弃日本的治疗跑到这边来干什么呢?不给我好脸色看,又不准我离开他的视线,他到底需要我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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