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了晚上,吃完晚饭迟迟不肯离开害的餐厅无法打烊的几位执念姐姐,在看到黑着脸大步走进来的叶总的时候,非但没有却步,反而在目睹叶总季大厨+南瓜君这样的组合时,集体癫狂了,嗷嗷嗷嗷,一家三口!难怪她们就赶脚南瓜君的气质非比寻常,原来居然是只富二代,爹妈一个是总裁一个是主厨神马的,这种身世曝光的桥段,真是十分喜闻乐见,特别特别过瘾。
☆、第六十章
看着眼前掌心大小,毫不起眼的小布袋子,温端的表情有些复杂。虽说这东西在沧冴看来确实不算什么,但是长成这样……也太不讲究了,灰扑扑的,连他们餐厅旁边每天都在“最后一天大甩卖”的礼品店里的包装袋子都不如,人家那至少还是绒布的不是?
用拇指跟示指的指甲壳儿拈起桌上的小袋子,虽然外表让人有些失望,不过,温大哥还是十分识趣得向他外婆道了谢。
事情其实是这样,眼看着温端如今化蛟成功了,但是却对自身的灵力控制的不是很熟练,简单来说就是有劲儿使不出的感觉,为了让温端能够达到如臂使指的地步,姜圭给想了个办法,学雕刻。也不求他有什么艺术天分,只要能够按着模子给原原本本的复制下来,就算达到目的了。
锻炼了一段时间下来,效果确实很好,温端看着自个儿如今勉强也能够得上心灵手巧了,就动了心思,打算做点儿什么送给泱泱,毕竟,浪漫什么的,这种喜好从来不分男女。
本来是打算送对戒指算是盖了印章,不过在珠宝店里转了一圈后,温端临时改了主意。
是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拥有独一无二的宝物,温端也不能免俗,但是,他虽说也算小富吧,也不是身有99999999987654321亿资产的宇宙首富,所以呢,也不能搞什么全球独一无二的定制,而且那东西也意义不大。再者说了,戒指这玩意儿,对于家里都是老古董的人来说,寓意也不见得多旖旎美好,反倒是无意中看见了给宝宝的长命锁,他觉得倒是很配泱泱。
于是,仗着自个儿如今雕刻手艺还行,温端就打算给泱泱雕琢个小玉锁挂着,既能保平安,也算是把小家伙儿给锁住了。
既然要动手,这玉锁的材料也挺麻烦,不过有沧冴在,他那儿好东西绝对不少。果然,别的不说,玉这种东西,对于沧冴来说确实不算什么,随便就给了个乾坤袋,也就是之前让温端纠结的小布袋。
这当然不会是沧冴的东西,他一神兽,你还指望他能用这个?这还是他不知道几百年前从一个人类修士身上打劫,呸,借来的。
温端捏着乾坤袋回了书房,凝神从中挑了块儿看上去好像是白玉的不知道什么玉,心念一动,玉就出现在了手中,看那造型,温端简直绝望了好么?身为一块很可能价值连城的宝玉,你长得方方正正也就算了,跟个鸟牌透明皂似的这么大块儿真的好么?
说归说,这玉确实好看,真正羊脂似的透着莹润,隐隐仿佛还能看见里头有什么似云雾一般缓缓流淌,饶是温端这样儿的俗人也看出这不是凡物了,况且如今他已非吴下阿蒙,这玉块儿中的的灵气虽说不多,但是却绵绵不绝地溢出,十分温和。
用灵力雕琢,顺着白玉的纹理倒是不算费劲,但也需要集中精力,温端又是格外看重的,自是精益求精,费了一夜的功夫,也就只是个大概轮廓出来了。
舒了口气,温端把东西放回袋子里随身带着,慢工出细活儿,他不急。看着天际泛起了鱼肚白,温端伸展了下身子,转身去了卧室。
卧室里泱泱还在呼呼,不过微皱的小眉头似乎表达了主人的不满,手里抱着的是温端的枕头,小肉爪爪捏得紧紧的。
温端看得好笑又窝心,瞅了眼时间,还不到六点,亲了亲泱泱的额头,掀开暖呼呼的被窝,用自己换下枕头,打算陪着泱泱再睡一会儿。
泱泱大概闻到了安心的味道,眉头舒展开来,无意识的在温端胸膛上蹭了蹭,就不动了。
因为早上陪着泱泱多睡了一会儿,等到温老板到餐厅的时候,南瓜君已经十分敬业的坐在前台专座上上班了。
南瓜君今天没有呆在笼子里,前台桌面上摆着一个迷你的南瓜黄kingsize豪华毛绒老板椅——不知道哪个有爱的白领姐姐给买的专座——前面还摆着一张办公桌,上面居然连电脑都有,小小的苹果标志,真是土豪的一比那啥,特别衬南瓜君那富二代的真实身份!!!
温端看着南瓜君十分惬意的坐(蹲?)在老板椅上啃着玉米粒——话说这货还真是给啥吃啥啊,难怪会被人抓住卖掉——脸色有些黑,尼玛,还有没有王法了,这家店到底谁是老板啊卧槽?
且不论温老板内心如何的纠结,不得不说,Boss Pumpkin还是给力的,身体力行的认真工作,使得本日的营业额依旧居高不下……
而茅慎行领着刘清普进门吃饭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个十分爱岗敬业的好老板还有他的专职私人管家。
茅慎行虽然没见过,但是从小熟读古籍的他当然第一眼就认出了南瓜君的真实身份——不是富二代那个,是耳鼠!
身为一只耳鼠,居然还能有这种功效,一向稳重的茅家大少难得的呆了呆。
“慎行,这小老鼠挺可爱的。”刘清普也露出了这些天来的第一个笑脸。
“嗯哼,是吧。”茅慎行回神。
茅慎行之前跟温端见过面,对彼此的影响都不错,温端见他来吃饭,也不让他等了,直接把茅慎行跟刘清普带到了员工休息区,让泱泱给端些吃的。
茅慎行也不客气,他可是真饿了,刘清普还有些拘谨,不过也被茅慎行给硬拽住坐下,想了想也就不客气了。
刘清普是刚刚回来,家里暂且回不去了,自个儿那里还是毛坯房住不了人,更不想跟刘秋月住,茅慎行索性就让他跟着自己住到茅盈那里,当然不能照实说是老祖宗,只是说是家里的堂兄。
回去放好东西,两人就出来了,虽然不愿意,但是见一面刘秋月还是必要的,不想去刘秋月的住处,所以刘清普就打算到学校附近来,见上一面就行。顺便解决中午饭——茅盈茅衷和喵喵都出门了,家里没人做饭。
到“泱泱家”吃饭,也算是巧合,茅慎行从来是不会委屈自己的舌头的,所以,听说了这家餐厅味道很好后,就过来了,谁知还是熟人开的,倒是免了排队,运气不错。
刘清普是头一次露面,模样跟他的名字很是不搭,温端本以为是个白净的大男生,结果一见面才发现这人长得十分“农民的儿子”,那一副淳朴的模样,简直就差在脑门儿上写着“我是实诚人”了。不过想想刘方的样子,温端也就不奇怪了。
刘清普个儿头快赶上温端了,看上去有些老成,不过泱泱没有排斥,进门的时候南瓜还在他旁边蹭了蹭,这俩小动物都敏锐的很,尤其是南瓜,平常虽然也不躲着凡人,但是主动接近的,除了家里人之外好像刘清普还是头一个。
观察力片刻,温端心里也转了几转,这刘清普,身上的气息纯净的很,比一般人好出太多,不知道,这是他天生就是如此,还是有什么缘故,说不得,可能就跟他家里的事情有关系。
虽然心里转过几个念头,温端面上神色不动,按下心思,打算回去之后再说。
☆、第六十一章
泱泱很少讨厌什么人,即使是不喜欢,也顶多是躲远些,说讨厌的,实在不多,偏偏刘秋月算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