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怀疑过你是个同性恋〃,这是她的原话。
认识她的时候,我还只是个不到二十岁的半大孩子,每天除了紧盯K线图做盘子之外,所有的梦想就当一个不劳而获的大款,平白无故就能挣嚎多的钱、柳嚎多的蜜。
由于宿命的缘故,我从来没奢望过有哪个女孩儿能够陪我走完一整段人生道路,但这并不妨碍我去体验短期的爱情生活。当初和盼盼这段感情对我来说有点象是放暑假,放完了假我就该干吗干吗去。
第24节:恋爱初级阶段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这假期似乎忒长了点儿,很有些被勒令退学的嫌疑。不过这倒也没什么,我本来就不是特别热爱学习。
那天之后,由于我的不懈努力,我和她的关系进展得很顺利。我们开始频繁约会逛街看电影上馆子外带什么的。
那是恋爱的初级阶段,一切看上去都很美,唯一的缺憾就是我不爱学习,她总呲儿我,连带着把上海人也骂了,〃你们上海人怎么这么文盲?〃
这个结论让我啼笑皆非,但我不知道怎么反驳她,我实在不是个擅长辩解的人。
前几天我在原创广场发完一个特深沉的贴子以后,把一小哥们儿刺激够跄,抄着板砖儿上来跟我呲牙咧嘴说他是文盲他怕谁,我真想告诉他,我他妈搞不清楚老庄是不是老子的真名儿的时候,你丫估计还在那儿暴背古文陋室铭呢。
当然,现在这些我都门儿清,除了老庄的问题,我还知道不能把萨特叫萨特,得叫贝克特才显得牛逼,这就好像你必须得把冰糖葫芦和线性代数乃至结构主义联系起来说一样。
被那哥们儿骂完以后,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看上去象一个文化人了,不过我还是不能确定现在的盼盼是否比我更有文化,她这么热爱学习,估计已经能把叔本华的小名儿都叫出来了,想起这个,我有点沮丧。
最让人沮丧的倒不光是文化高低的问题,没有文化并不可耻,可耻的是没有灵魂,而我就没有灵魂,确切地说,我没有人的灵魂。
这并不是自责,因为我本来就不是人,或者说,我不是个地球人。看过一个叫黑超特警组的电影吗?里面有许多外星生物,最厉害的是一只蟑螂精,逮谁吃谁,我和那孙子差不多,但是物种有点差别,若现了原形,我看上去应该象一只螳螂。万幸的是,从小到大我没怎么在公共场所现过原形,最危险的一次是在东单的那个富商酒吧,安其和四通聊天室的网友聚会,我跟人死磕,连喝了七八扎啤酒,吐得昏天黑地之时,左肩出了点小状况,毛骨从皮下顶了出来,流了不少血,如果不是及时暴吐使我稍微清醒了一点,我想我现了原形之后真的会把在座那几个叫板的哥们儿都给生吃了,还不吐骨头。
而这,也就是我那悲惨之极的宿命了。
我有时候在想,我那帮智慧超凡的祖先们乘着飞船不远万里来到地球之后,为什么不给我安排点特异功能什么的,好让我也能象超人那样带着美眉御风飞行一把,最不济也得让我象黑超特警组里面那孙子一样,不用绳子就能爬好几十层楼。那样的话,我缺钱花的时候就能爬到金茂凯悦大厦入室抢劫一把。
可是他们什么都没留给我,我唯一和普通人不太一样的就是,半梦半醒时我的眼睛会变成复眼,翻开眼皮,那对复眼能在黑暗中闪荧光,您说我要那功能干吗使啊?不瞒您说,连我自己都怵得慌,就为了这个,每回房事后,我还得死扛着不能睡过去,这要是让女孩儿见了,非吓得当场惨嚎不止、大小便失禁不可。
其实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带着外星血统,只是不自知而已。
那就比如喜欢把自己叫成猪的猪二,就很有可能是某一支外星猪族的后裔,虽然师爷看上去比他更象一只乌克兰大白猪。
还有喜欢把自己叫成猫猫的品茗,保不齐她的祖上就是来自人马座的大脑袋猫精。
他们比我幸运的是,能够把祖先留下的区别于常人的特征隐藏得很好,也许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血统问题,所谓眼不见为净,我猜想他们是不太会为这种悲剧性的宿命而担忧的。
而我就不行,我不用现原形就已经很象一只螳螂了,极瘦,骨节突出,手臂很长,眼睛由于高度近视而暴突着。有回在三巴汤喝高了,酸苗带着酒意说我看上去象一只昆虫,我几欲翻脸,那天如果他再继续说下去的话,我想我会趁人不备,把他的脑袋啃下来,就象上高中的时候,我在学校操场的西北角活吃了那个死活不给我及格的物理老师那样。
我曾经怀疑过盼盼是知道这个秘密的,因为从九六年秋天开始,我和她同居过半年,那时候我们住在双安商场对面。在一起的时间久了,纸肯定包不住火,有天早上她看我的眼神有点怪,我问她怎么回事,她支支吾吾不肯说,我想她大概是看见过我那双复眼了,但又怕是自己的幻觉,所以不敢说。从那天起,我就下定决心不能比她早睡。
可是人一旦被发现了秘密以后,心里总是不太舒服,没过多久我实在是撑不住了,遮遮掩掩、身心交疲的感觉对于任何一份感情来说,都是具有摧毁力的,就象婚外恋一样,一切看上去都很平静,但隐藏在海面下的火山口不知何时就会爆发,然后就会在一小时内吞噬了整座庞贝城。
九七年春天的一个下午,风和日丽,我和她去安惠北里放了最后一次风筝,回家的路上我说咱们分手吧,她没听清,我又重复了一遍,然后补了一句:〃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挺没劲的,我需要到外面的世界寻找一些激情。〃
说完这话我撒腿就跑,大步流星往北辰那个方向狂奔,跑了五十米以后我停下脚步回头看,她呆立在原地,右手拎着我亲手扎的那只看上去象一只黄雀的大风筝。见我回头,她的手一松,风筝掉在地上,然后她就低着头不管不顾地猛踩那风筝,直到把它踩得支离破碎,最后没得踩了,就干脆光跺脚。那一刹那我甚至能感受到五十米开外的地面在颤抖。
第25节:与她重逢是巧合
离得挺远,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我知道她在哭。我没哭,只是觉得有点无奈,有谁能违抗宿命呢?人生毕竟不是好莱坞电影,您不能指望仅凭我的一已之力就打破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吧?
离开她以后,我的生活变得一团糟,我那间小广告公司连续亏损,新柳的蜜除了花钱之外什么都不会干,我的房间一天比一天更脏更破,我的身体也因为周而复始的夜生活变得越来越差,有天晚上我竟然想到了要自杀。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九七年七月的一个晚上,我喝得酩酊大醉后,被哥们儿送回家,他们把我扔下以后就又出去泡吧了。然后我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去卫生间用冷水洗脸,这时正好看到浴缸旁边放着一罐没开封的必扑。这东西对于一只昆虫来说是致命的。
我突然想试试,于是就高举着药罐儿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把它放到日光灯下仔细端详,转了几个圈之后我想,对于一只不幸闯入人类生活圈的螳螂来说,爱过痛过笑过哭过之后,还有什么是值得留恋的呢?应该没有了吧。
然后我就对着自己的脸部按下了黄色药罐上的的黑色按钮,那一刹那,呛人的气味扑面而来,从鼻腔直入肺部,我开始剧烈咳嗽,不停地打喷嚏,在地上痛苦地打滚,思维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缓慢,往事一幕幕浮现脑海……作为人类,你也可以通过就着酒服食大麻来体会一下刚才我所形容的那种感觉。
后面的事就很尴尬了,那罐必扑的浓度并不足以使我当场毙命,但却使我现了原形,那是我第一次在清醒时看见自己的丑恶嘴脸,我被镜子里的那只全须全尾的大螳螂吓坏了。在那天以前,我曾经后悔过和盼盼分手,但是自从见到自己的原形之后,我觉得当初选择不和她在一起是明智的,虽然我认为不管发生什么事,我还在深爱着她。
其实你很难分清楚自己是否爱一个人,就象你永远也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爱上这个人一样。
和盼盼在一起的时候我总问:〃你爱我哪一点?〃
对于这种问题她是不予回答的,她会反问我:〃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