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你为什么要走?”
“凌,如果要你让出你最爱的东西或人,为了我,你愿意吗?”
“为了我,你愿意吗?”
枫吟不止一次问过这个问题,可我始终还是不明白,没明白过。
好朋友只要一个就足够了,想爱的人也只要一个就满足了,为了唯一的好朋友让出唯一想爱的人,枫吟问我愿不愿意,她问我,愿不愿意……
是不是因为我愿意,所以她才走的。
去了海边,她又问我没回答的同一个问题,或是回答得不够坚定。
我愿意啊!
天天看到你/却产生了距离/爱越热心越冷的关系/也许这是我不够勇气/去解开你防卫的怀疑
天天看到你/是习惯和必须/不可能跟可能我的心面对分离/我才知道自己有多爱你
谁又放这首歌?谁又放?谁又唱?
“林或,我们当初为什么要分手呢?不分手也许就不是今天这样了……”
“不,如果我们不认识,那以前也不会那样了……”
一切都怪他!
不认识他就不认识离瞬,枫吟也就不会跟离瞬在一起。
不,怪哥哥,怪他呆在游戏庄,怪他认识林或。
不,怪那个游戏。
算了!怪我好了,谁让我命中注定认识他们,怪我好了。
命中注定的事有好多,反正我命中就是跟楼梯犯煞就是了。
我讲不清楚我跟林或在一起快不快乐,但也许,枫吟走了,一切就不欢而散了。
以前的日子,自从有了现在我就忘了。
有人说过:重要的事情你是不会忘记的,忘记的就表示不重要了。
但愿是吧!
重要的人你是不会忘记的,忘记的就表示不重要了。
我忘了谁?我谁都记着。
我忘了我自己了。
忘了也就过了,过了也就忘了。
(六)
更新时间2010…2…7 7:13:25 字数:3749
今夜,我坐在开往异地的火车上,望着窗外,很缓慢地唱着一首离瞬让我喜欢的歌。
去哪里我不知道,离瞬知道就行了。我只是希望有多远走多远,走到把背后的一切真的抛开为止。
眼镜昨晚被我扔海里去了,我再也不要了,我很久都不会再需要,也不再需要回来了。
总以为爱是全部的心跳
失去爱我们就要就要
一点点慢慢地死掉
当我失去你那一秒
心突然就变老
THEDAYYOUWENTAWAY
喧闹的街
没发现我的泪
被遗忘在街角
THEDAYYOUWENTAWAY
——《第一次爱的人》
我唱,我努力地出声,唱到离开了我长住的那座城市,唱到我离开了第一次爱的人,第一次真爱的人。
坐在我身旁的是离瞬,对面是一对情侣,像是在吵架。我看不清楚他们的脸,模糊得很。
他们真的在吵架,因为我感觉到有东西浇到了我,之后争吵声就没了,只有离瞬在为我擦着裙子。
“对不起……”他们又说话了。
我按住了离瞬的手,自己拿着纸巾擦。
擦了很久,擦到手酸了,我才停下来。
觉得有点冷,便把窗关上了。
回过头,我看见了离瞬的脸,有很多的忧伤,想也能想得到。
“瞬……”他握住了我的手,很轻,从来都很轻。
“瞬,我……”他不让我说话,他把我轻轻地拥在怀里。
占星书上说,我不可以拒绝那个一直留在我身边的人。也许离瞬便是那个人,我不可以拒绝。
我相信类似占星卜卦之类的东西,但我不相信宿命,可对命运却又百依百顺,是个活得乱了规则的人。
我相信着、相信着,可书上的最后结果总说:如果你尽信之前的一切为你做人的原则,你会受到由他们给你带来的伤害;但也许不能尽信,也或许你会丢掉原则。
不可以尽信的东西折磨了我很久,我无话可说。身边的人虽不多,可伤害挺多的;只是书上教我的,无论结果好坏,我听之,更任之。
离瞬他不会伤害我的,但愿如此。
跟他相识了差不多四年,这些日子里,我们从来不提以前不熟悉时发生的事,更不提相识的原因。
或许不应该提,又或许那是我们之间的伤痕,提多了会破坏我们的关系。我觉得很可笑,因为我认识的人,对我特别重要的两个人,他不仅认识,而且还跟其中一个特别好。我们相识的原因便是提以前不熟悉时发生的事,那是我认识生命中第二个很好的对我真的好的朋友的时候发生的事。
那第二个朋友叫常伊凌,确切地说,是她让我认识了离瞬、白盎、离恒,还有刑影。但也许是因为林娈,我才认识离瞬,但更确切地说,我很早便认识了离瞬,还有林或。
我认识的人,跟离瞬总有关系。
离瞬家是开与酒有关的地方的,比如酒店、酒馆、酒吧,包括舞厅等娱乐场所。他爸爸喜欢酒的味道,喜欢欣赏,但从不喝,除了心情不好之外。他妈妈喜欢各种气氛,喜欢花红酒绿的各种灯光与音乐。他说他们也是因为爱好相投而结合的。而他与妹妹却在热闹中呆惯了,呆到特别依恋安静与沉谧。
认识他是在当初我上学的那个学校后面的草坪上,天有点暗,好像要下雨。
他像在等人,又像一个人,他穿得很漂亮很干净,一到草坪上就把自行车放倒在地上,躺在草上,旁边放着个包。
每天我都不敢早回家,因为林娈很早就会回家。如果我比她早回家,那她会千方百计的设计我的自行车,还会一路下埋伏。
我不敢骑车了,因为坏太多次,坏到我找不到理由跟爸爸妈妈解释。
下午放学,我通常坐末班车——十九点的末班车。林娈若是跟我耗着,过了点,我就走回家。
那一天,林娈跟我耗了很久,直到十八点四十五分才离开。我只能绕近道,绕过她,因为她很慢地走在我的必经之路。近道并不好走,一到晚上,很安静。
看到有人在,我确实很高兴;可是看到很多人,很多向我逼近的人,我不是很镇定。
一共来到我面前的有五个人。以前跟林娈在学校门口碰到过,他们是找林娈的,说是老朋友。他们是出了名的“打架王”,都是些学坏了的子弟,弃了学,把他们自己打扮得酷酷的,专搞破坏、干坏事。
他们的发型发色都一样,黄得很傲。
“舞狼”是他们的名字。
跟他们算是认识,因为他们中的老大去年跳海自杀了,只有新来的一个很沉默的不认识。
“怎么是她?”
“以前老大喜欢的人……”
“怎么办?”
“你们以前老大喜欢的人,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