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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1 / 2)

>做贼心虚?看看到底在这场“谋杀”里谁受伤最深?

“你……你真是条疯狗!”沈墨听到陆放嘴里蹦出“与小姨子通奸”这几个字,脑袋嗡嗡直叫。他真的弄不明白了,这个陆放在警察面前怎么越来越坦然了?竟然还故意气自己,真是个流氓!“谁通奸了?我看一定是你们不清不楚,你和凌涵才是一对狗男女!”

此时的沈墨有些恼羞成怒了,如果不是警察站在旁边他真的会动手打陆放的。沈墨一方面觉得被揭穿了很丢人,另一方面又在吃醋——

凌涵连这么隐私的问题都告诉了陆放,看来他们两个才是真的有奸情呢!那么现在自己也不必自责了,自己与凌涵,其实只是半斤对八两罢了,谁也不欠谁,所以谁也不用说对不起谁!!!

“沈墨啊,我只是开了个玩笑,你干嘛火气那么冲?都说姐夫与小姨子最容易产生暧昧,这是自古以来就有的笑话。可是为什么听到与小姨子通奸你的反应会这么强烈呢?难不成你真的和小姨子有一腿吧?被我不幸言中了?”看到沈墨恼羞成怒的样子,陆放心里莫名其妙的一阵报复的*。

“你。。。。。。你不要转移话题,现在是在破我老婆的案子,不要提到那些有的没的。”沈墨不想再纠缠自己的问题上,那样只能是越描越黑。

陆放鄙视地看着沈墨,现在苦于不能动手教训这个混蛋,那么在心灵上折磨死他也不错——

“警察同志,据我对沈墨先生的察言观色,觉得他的心中真的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现在我郑重向政府揭发——沈墨和小姨子有私情,是他们一起谋杀了凌涵!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为凌涵主持公道啊!”

陆放的样子很滑稽,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样子让沈墨根本琢磨不透——他到底是真知道些什么?还是只是胡诌?反正陆放根本不在乎自己是被告,更不在乎沈墨对他的怒目而视。他只想用锋利的眼神刺向这个负心汉,让他遍体鳞伤,让他再也无颜抬头见人!因为陆放早就断定——凌涵婚姻的危机肯定是来 自'霸*气*书*库'那个小姨子。。。。。。

警察对两个男人的爱恨情仇一时之间也分不清,当然也不会偏听任何一方的片面之言,在陆放的别墅取得了一些蛛丝马迹后,又对陆放的保姆进行了盘查。陆放心里更是一凉,因为那天陆放不想让任何人打扰他和凌涵,所以给保姆放了一天假,唉!

什么是绝望?陆放这时候才明白了绝望的定义——原来一个人清白与否真的不是自己说了算,证人的证言可以拯救你,也可以毁灭你!陆放为自己和凌涵设计了情侣服,结果成了暧昧的证据;这间设计了七年的“浪漫小屋”也成了谋杀的嫌疑地,原来事情真的可以颠倒黑白的。。。。。。

告别了自己豪华的别墅,告别了凌涵那些微笑着的相片,陆放恨恨地盯了沈墨好 久:炫:书:网:。这一轮自己暂时败了,但是不等于永远失败。他只希望自己的律师能尽快找到凌涵,到那时一定让沈墨这个伪君子死得更难看!!!

望着警车终于带走了自己的情敌,沈墨却根本高兴不起来,他的脑子里闪动的都是陆放别墅里的样子,那些照片怎么会出现在陆放的家里呢?还有那些又大又香的白茉莉花,为什么会和自己家的品种一模一样?难道从自己追求凌涵那天起,凌涵就和这个混蛋在私通?天啊,原来 自'霸*气*书*库'己才是天字号大傻瓜!

既然凌涵和陆放如此相爱,那她为什么最终会嫁给自己呢?难道……难道……沈墨突然想起了凌泠的话,不由得怒从胆边生——

难道,的如凌泠所说,凌涵选择自己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钱和地位,只不过是为了过上养尊处优的生活?更是为了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这个女人真是卑鄙!亏得自己如此信任她,她却对自己来了个暗度陈仓!自己今后绝不能饶她!

如果说以前对凌泠的话半信半疑,那么面对陆放这样一个劲敌,沈墨终于相信了凌泠的那些说辞——据说凌泠讲,陆放原来只是个穷学生,是穷得上不起大学的那种“穷”,简直是个穷光蛋;如今怎么会突然成了暴发户?难道,凌涵用自己的钱去养了一个小白脸?!

天啊!沈墨痛苦地砸着方向盘,太可怕了!自己竟然娶回来一个奸细,把她奉成最宜家宜室的宝贝,真是丢尽了全世界华人的脸!沈墨疯狂地启动了车子,他要回家翻翻那些存折证件之类的东西,也许家产已经被掏空了,凌涵的离家出走其实是携款潜逃……

正文 不想把你搂太紧(6)

心被炸碎了,人也就安静下来了。

封闭在宾馆的房间里已经整整三天了,凌涵基本上没有吃东西,更没有与任何人接触。她不想去有人的地方,只怕再次碰到什么别的金毛狮王、银毛狮王的;任何讨厌的家伙她也不想再遇到……

她的心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凌涵只想这样静静地呆着,偶尔望望飘过的云、掠过的鸟,她的心更加惆怅。她感觉自己就像一只井底之蛙,只能看到井口那么大的一方天,只能活在心底拳头那么大的一个世界。当现实以铺天盖地之势袭击过来的时候,她除了措手不及,没有别的选择。

唉!真是可怜可悲又可叹……

三年的时光,一千多个*夜夜,到底应该算短还是算长呢?如果说长,可是为什么自己并没有烦,而是对那个婚姻如此的投入;如果说短,为什么沈墨失去了耐心,为什么会背叛呢?

其实,与那些金婚银婚比起来,三年的婚姻生活应该太微不足道了吧?充其量也只是个木婚而已,是的,木婚而已!

然而木是什么?金木水火土中,木其实是最没价值没地位的——

那是一种没有土就无处扎根、遇水就湿、遇火就着的东西,常年晒在日光下水分就会完全蒸发掉,七七八八地出现一道道口子,也许不疼吧,但是外观却不再好看;很多时候,也很难再上得了台面,很难再被制成华丽丽的摆设,从此庸碌一生。

可是如果放在隐晦的角落里久了,就会生蛀虫。那蛀虫可是个最讨厌的家伙,它以无形的力量“吞噬”着巨大的木体,如果防治得早些,蛀虫被消灭在萌芽状态,木体也许不会有太大的损失,天长日久尘埃会遮挡住那些小小的蛀眼;但是如果任其恣意横行,那么最终只会变成一块又糟又烂的朽木,轻轻一碰,也就成了碎碎的木屑,再也扶不起来。

——木啊木,能工巧匠会把它雕成各种各样精致的艺术品,供人欣赏、供人*;而在自己手里,连燃烧的激情都没有了,真的只是一块死了心的木头而已。木的心为什么会死呢?哈哈,因为蛀虫不会放过任何偏离了轨道的心灵……

凌涵不想哭泣,她一直提醒自己不要哭,即使泪水刷刷地往*,即使眼睛已经肿了疼了,但是凌涵还在提醒自己——不要为任何人流泪!没有任何人值得自己流泪!

死了就死了吧,木了就木了吧,俗话说人死不能复生,朽木不可雕也;自己不是华佗在世,自己不是鲁班工匠,根本无力挽救任何死了的灵魂!

于是,凌涵伤心过后产生强烈的遗憾,为什么没有在结婚前认识“暗香来”这个网友呢?也许那样自己就能更早地地认清婚姻的本质,避免被伤得这样体无完肤。

记得凌涵曾经问暗香来为什么不结婚?暗香来的回答当时听起来很可笑,然而现在品味起来却很有道理——

“因为大家都说婚姻是坟墓,所以在遇到古墓派以前,我是不会盲目跳进去的。要知道,古墓派最大的特点是什么?绝情,绝性!只有绝情、绝性,才不会被伤害。”

想不到那个暗香来真有一套谬论,是啊,没有感情的人也就不会被伤害了,可是又有几人能真正作到呢?

他还说男人的自信来 自'霸*气*书*库'一个女人对他的崇拜,女人的高傲来 自'霸*气*书*库'一个男人对她的倾慕。所以暗香来常常警告凌涵——永远不要栽培你爱的男人,否则你把他栽培得太好,结果只有两个:他从此看不起你或者他给别人偷了……

哈哈,暗香来呀暗香来,早知道你说的话都是真理,那么我就应该让自己绝情绝性,让自己做冷若冰霜的小龙女,和所有的“活人”都保持一定的距离,那样才会产生许多错觉、产生许多美感。所以才会让天下男儿*,所以才会遇到杨过那要优秀的小帅哥痴心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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