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床,再回头看看依然在沉睡的男人,竟然迈不动脚。
那一别,就是一生了。
池至雨沿着荒凉的不知道是通往哪里的公路,走的精疲力竭。也似乎还是很长,久久不见天亮。本来是七月流火的天气,在昏黑的夜里,竟然刺骨的凉。池至雨有一种这样就可以走完一生的错觉,一身轻松,无牵无挂。
他停下来,往回看,居然发现,已经看不见来时的路。摊开手,掌心的纹路都淡然,往昔那些岁月里的酸涩和痛楚,都逐渐模糊了,惟余一张清俊明朗的脸,沉沉睡着的神色里,还潜藏着温柔。
真正的离开,其实发生在不久以后。
人世间最惨烈的事情,也不过是生离死别,他居然都占全了。
他想他,他是不是已经忘了自己——他是没有忘了他的,他至死还记着他。
李东扬做了一个梦,很快醒来。在梦里他和池至雨老了很多岁,还一直牵着手,两个人相视而笑的眼睛里,流淌着共度时光里的温馨,只是都已经记不清当时两个人是怎样走过从年轻到年老。
那样的欣喜让他从梦里高兴的醒来,想要触摸一下池至雨,想要抱住他,再次确认这临近的幸福。
然而身边的床竟然是空的。
仿佛临头一盆冷水浇下来,他完全惊醒了。
窗外晨曦微露,他无从分辨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楼下的客厅里,厨房里还留着周轩雨热过的粥和牛奶,早就没有意思热气,在盛夏里放了一夜,发出腐败的气味。
门外,是铅灰的天空。
那一刻看着玻璃外空空荡荡的风景,他觉得自己的心,陡然被掏空。
没有去追,因为知道可能已经失去了。
李东扬拉开门,冷冷的空气裹挟着冰冷的悲凉,击中了他。无言地蹲下来,明白悔之已晚,却毫无办法。终于还是失去了,他错了,所以错过了。七年的守望,再也不能够连续。
这之后的很多年,他都是一个人。
那个人,到底没有找到。他也没有存了心思去找,仿佛潜意识里就觉得找不到,所以并不刻意地去揭露自己其实还留存了一线希望的心情。
生死未卜,其实比已死亡更加让人感到欣慰,尽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另一种时光的凌迟。
他接受了。
接受了这个结局,就沉溺在回忆里,一天又一天。
李氏企业还是如火如荼地发展着,不明就里的人只当这位李家的未来继承人励精图治是个工作狂,只有亲近的人渐渐看出来,他不过是借口工作麻痹自己的身心,好让自己不去面对那个人走后的孤独和空虚。
两个人曾经住过的房子,一直空在那里。有个仆人,按以前的规定,每个星期定时去打扫。他再也没有回去过。
周轩雨和他的小悦,最后终于在一起了。
同性恋也能光明正大像那些男男女女一样在大街上拥抱接吻了,周轩雨选了一个日子,和他的小悦举行婚礼。到场的都是圈子里的人,看到他的时候,都流露出惊讶的表情。
周轩雨本来没有邀请他,但是他还是来了。他向他解释着什么,但是他没有去听。现场的幸福气氛,让他感到向往和羡慕。如果那个人,当初没有走,该有多好。
小悦一向冷冷的脸上也洋溢着新婚的幸福和羞涩——如果他在这里,会是怎样一种美丽?
跟周轩雨说了抱歉的话,其实心不在焉。走到洗手间,用冷水泼了泼脸,心痛不能自持。抬起头,看见镜子里已然老去的容颜——居然就过了这么多年。
那个人,也许真的不会再出现了。
李东扬捂着胸前,仿佛已经死去的心脏,此刻突然钝痛了起来。
十八章 往事一
开始写前面的事了,故事里面的小城是根据我小时候的印象来算的,按照年代来推的话,可能会有偏差,但是,请宽恕我对历史的无知吧,请允许我闭门造车吧,请原谅我的无能为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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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个除了长得漂亮之外就一无是处的小孩,但是年少的他,却在炽热的视线中贪婪地吸取恍若稀世的光华。理着对男孩来说有些过长的头发,额前的发际线,是圆润的弧形,配上一张我见犹怜的可爱脸孔,那个总是穿着男装样式确实女装颜色的孩子,很多次,被人错认了性别。
小城在那个年代,还保持着多年前贫穷的遗迹和荒凉的面貌,以至于李东扬灰暗的记忆里,孩子的秀美面孔和光华四射成为唯一醒目的存在。
据说他家里还有一个千娇百媚的姐姐,单是从那些高年级男生对他拼了命的讨好,也能看出端倪。也许是受了姐姐和那个即使年华渐老依然美名远扬的母亲的影响,他没有一般男孩子的飞扬跳脱,反而偏于文静和淡漠。
从那个孩子进入这所学校,李东阳回家的路线,就发生了变化。那几年,发展的风潮也侵袭到这里,小城里几条主干道都在大规模地修建道路。筑路工人很快发现每天傍晚固定的时刻,一个小孩子安安静静地绕过整修的路段,不远处必有一个骑着自行车却走的比孩子还慢的少年,魂不守舍地凝望他的身影。每每车轮被碎石硌到,便流露出好梦被打断时的丧气表情。
那小孩也确实漂亮,一个工人还因为看的太出神,不小心砸断了一根手指。
总算跨越了非安全地带,目送小孩安然回到家,少年调转车头,找寻修车的铺子——差不多一个星期就要换一次车胎。反正是那个死都不来看他的亲爹出钱,他一点也不心疼。
陈重注意到那对奇怪的男孩,是在他开始被迫以捡破烂贴补家用的第三天。难道他们会是同性恋,就像自己那个死鬼老爹一样?这种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跟踪游戏他一边捡破烂一边陪着玩了一个星期,终于受不了其中的单调和无聊,拖着一袋可以买一块钱的破烂,拦住了正往回走的李东扬。
很久以后,当他再次见到李东扬的时候,一直在庆幸当时李东扬没有揍他。
脏得像个野猫一样的矮小男孩,手里拖着一个散发出异味内容不明的袋子,目光剽悍地拦住自己,李东扬差点从车上摔下去。
“你是同性恋吧?”
李东扬心跳过速,许久才缓过口气:“什……什么?”
“同性恋,就是男人喜欢男人!”陈重对这个少年的无知感到吃惊,更多的是对自己见多识广的肯定,“我老爸告诉我的,你喜欢那个小孩对不对?”
孩子一脸的“我就知道你是同性恋”的得意表情,李东扬迷惑而吃惊。在那个相对闭塞的年代,被冠之以这样的名号,少年却没有被侮辱的感觉——如果那是他喜欢那个孩子必须要承受的,那么,没有怨言。
然而这样剽悍又突如其来的认知,还是让他有些发蒙。反观小孩了然于心的神情,李东扬有了另一种理解。勒索,明显的勒索,明显的让他索然无味。还在很小的时候,因为炫耀自己的有钱而被不断勒索,直至自己长得比一般孩子要强壮,而且学乖了很多才没有了那种情况的继续发生。没想到今天却连个小破孩来打他主意。
李东扬伸手进口袋,把所有的零花钱掏出来塞给小野猫,推着车子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