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沉默之后,她突然觉得自己应该可爱一点,于是说她上大学时也爱看书。我也知道,大概就是《女友》、《瑞丽》一类的,但我不能说我知道,就问她爱看什么书。于是她就说她爱看《女友》、《瑞丽》,我忙装作一副认真的样子,说好书。她开心的不停的扬起头来看我,眼里闪着让人捉摸不定的光。
听到赞赏后,她觉得自己可爱的程度还不够,又要猜我手里拿的是什么书。
我有几分紧张,支吾了一声。
她猜是《线性代数》。
没对。
再猜,是《数据库原理》,她说到这儿,我才想起刚才把课本忘在教室里了。
我说又没对。
她就不猜了,要过来拿我的书,看到底是什么。
我忙把书往后一扬。
“笃”的一声,我们回了头,原来扔到一个女生的脸上了。
那个女生修养很好,没有生气,只是把书从脸上“拔”出来,看了一下书的名字,脸色一红,又“笃”的一声扔到我的脸上,还给我。
我拿着书,又跃跃欲试的想扔掉,但屡试不成,因为路人很多。
沛沛见状嬉闹着抢过书,嘟噜着念了起来,“什么书啊?什么书呢?那么神秘。我看看—;—;!?!”
“《金瓶梅》超级变态版……?!”念完,她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一阵紫,“啪”的一声将书盖在我脸上,不再说话了。
那本书是我在南门地摊上买的,见她那样子,我不敢言语,只是跟着走路。
过了一会儿,她小声问我,是不是心里老是想着坏坏。
看她手里闲的慌,关节咯吱作响,我忙解释说,近来准备研究《解剖学》,只是想先读点辅导资料,提一下精神,搞清一下人体大致构造,而且搞学术不能拘泥于课本。
她沉默了会儿,像个孩子一样嘟着嘴,一声不啃。
……
两人走着,经过宿舍楼时,路边楼上突然一片漆黑,停电了。
不必惊慌,纯属正常现象。
根据以往的经验,我和沛沛都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观察着楼上的形势。
果不然,只听的楼下路面上“砰”的一声闷响,就拉开了序幕,有人开始往楼下扔东西,先是课本,接着是肥皂盒,然后下起了“流星雨”,其化学成分特征显示为“过夜的洗脚水”之类,偶尔有人会摔出几只啤酒瓶来,在楼下路人的头上打出个“爆米花”。三楼住的是中文系的,汉语很好,就高喊着“曹操曹操(操操操操)”;五楼住的是外语系的,英语很好,跟着呼应着“法克法克(FuckFuck)”。那时,一辆面包车刚好经过楼下,砰的一声,一台破电视机从楼上飞了下来,砸在车的前盖上,车嘎的一声熄了火,车内的人立马被抛出了车厢、飞上了天空,牛比的像个超人。
美人遇难之日,也是英雄出现之时。
我一向以英雄自居,英雄救美,我所特长。当即脱掉外套,顶在头上,一把拉过沛沛,疾步穿行在路面上。
这时,楼上那伙光棍看见楼下走过一对“狗男女”,心中是何等的愤愤不平,就像观赏中国足球一样,还有人吹起了喇叭,楼上的人都把注意力转移到我们俩身上,接着是用钢叉敲击饭缸、洗脚盆演奏的音乐声,随着呐喊声一起一伏,节奏感很强。后来就有拖鞋猛的朝我们扑过来,跟着就是枕头、牙刷、板凳、开水瓶、裤衩……现场观众热情达到了高潮。
上面又说明,大学生活很丰富。
逃离那个地带,踏上文化大道时,我们两人身上都湿透了。
沛沛为何来找我,我无法知道,我和她只是习惯性的朝着南门外的家中行着。秋风夜色中,还有路行灯下,白色单衣薄薄的,紧裹着她雪白的上体,隔过内衣,胸脯像晶莹剔透的水珠,拥挤着几欲滴出。她突然停下转过身来,扬起小巧的头颅看着我,纤黑的头发被拢到了耳根后,如花瓣附在耳垂上的白金耳环印出星星般的光辉。突然一股冲动,我猛的一把搂住她,很用力。她愣了一下,突然推开我,给了我一巴掌,忽闪着大眼睛瞧着我,说道:“太紧了,痛呢,再来一次。”
看着她那深黑的眸子,我犹豫了一下,又重新搂住她。她的手劲很好,双手匝着我的腰,紧紧的,突然小声啜泣起来。我问怎么了,她不理会,只是用力的抱紧我的腰。
那时,唯一能感觉到的是:有微风轻轻的拂过,带走着她身上淡淡的、甜甜的体香。
“资君,”她淅沥着,低语道:“认识你真好呢……”
我又重复了那句话:“沛沛,你怎么了?”
她仍旧是不理会。
任凭晚风飘过。
默然了好一会儿,她突然低声说道,“资君……我要走了,你不要追我好吗?一定不要!”
说着,她猛地推开我,深入的注视了我一眼,然后转身走了。
你不要追我好吗?一定不要!我嘴边反复轻语着她刚才的那句话,看见那个女人,像一个故事,又或一首诗,慢慢的消失在前方……
夜色正浓!
……
沛沛从那次走后,一直没来过。
日子如往常一样,天黑天又亮。
收到了一张结婚喜贴,署名李柏。
看了半天,依稀想起来,李柏是上一届的研究生,大一时,我和他在学校的校园网一起做过网站设计,他是学电子的,主管技术,我管策划设计。看见他发秃的头顶上,不时有几根卷毛迎风飘扬,我就经常忍不住和他开玩笑,跟他讨喜酒喝,他也口口声声应许。不过后来他毕业了,就没和他联系过。
傍晚,从楼下抄手店老板娘身边走过,我向她讨了支口红。回到家里,便用口红给苏苏画了个大花脸,告诉她今晚要去看新娘子。她轻轻撇了一下嘴角,点头服从,一丝少有的微笑挂在面颊上,乖巧无比。在南门步行街买了一束白玫瑰,让苏苏拿着,说见到了新娘就吻新娘一下,然后献上玫瑰花……
到了预定的酒店,牵着苏苏的小手刚踏进婚礼大厅,李柏就笑脸迎了上来。相互寒暄了一阵子,我就一副老流氓样,开始打听新娘子的外貌特征。李柏嘿笑着说新娘在给客人敬酒,等会就帮我引见。
我和苏苏在大厅右边角落坐下,只听得厅里面的演讲席上,有个老前辈在发表讲话,教育着今晚的这对新人,讲着讲着见没人鼓掌就突然停了下来,于是我们就热烈的鼓掌,他又讲了起来。
老前辈讲完后,接着,就有个很牛比的诗人上去献了首诗:“啊,青春!啊,爱情!啊,啊……”
厅内回荡着他豪壮的诗歌,紧跟着,就有一大队受惊的老鼠从角落里钻了出来,一跳一跳的,拼命的向厅外逃窜,还有人不小心从楼梯上掉了下来……
诗人献完诗后没多久,新娘就向我们走过来。近了,一切变清楚了。转而,我只觉得视线有些模糊,口里发干,身体忍不住轻轻发颤。
沛沛近了,见到我们后,带笑的眼睛突然凝固了,片刻后偏头将视线停留在手中的酒盘上,一脸冰霜,不再瞧我们一眼。
苏苏手里捏着花,眼睛睁的很大,站起来愣了半天,突然喊了声“妈妈”。
新娘是沛沛。
一旁的李柏愣了一下,问是怎么回事,但没有人愿意或者能够回答他。
周围的人一下安静下来,看着我们,这种安静向水波一样四处扩散开去,直到整个大厅都静了下来。
苏苏舒了一下身子,扬起头看了看我,见我没什么反应,便抱着那束玫瑰,走到沛沛面前说,“妈妈,花!”说着苏苏递上那束玫瑰,然后踮脚在沛沛的脸上吻了一下。那玫瑰是雪白的,但由于缺少水分,黄色素已经在蔓延。
看着沛沛呆滞的反应,我一句话也没有说,只希望这是一个恶梦,我能在梦中多呆会儿,千万别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