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男生们私下就给她取了一个代号:黯然销魂。
当时全校男生都在暗恋她,但谁也不敢去追,我也不例外,高山仰止,只是心向往之。
所以,整个中学时代我和她一直无缘相识,其实相识也白搭。
八十年代末的高中生学习相当轻松,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踢足球,所以高考特别困难,一所普通中学一年只能考上几个,有些中学甚至几年也考不上一个,这很像古代社会的科举,每一年都会涌现出不少的范进同学。
那一年高考结束后,西南中学考出了历年来最优异的成绩:文科班考上了5个,理科班考上了7个。我、王建南、沈秋均在其中。老师家长们奔走相告,整个夏天都笑得合不拢嘴。庆功酒、谢师宴喝了一台又一台。
就在那个夏天,那个平生我第一次喝得晕晕乎乎的夏天,我迷迷糊糊地碰了一下沈秋的手。当时,语文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现在你们认识了,以后就要在同一个城市上大学,是同学又是老乡,一定要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哈…”
我如遭雷击,完全被沈秋那一只手打懵了,站在酒桌旁魂不守舍,早已想不起当时沈秋有没有和我说过什么话。
我满脸通红,只能低头看着沈秋的那一双手。
她的那双手洁白纤巧,美丽绝伦。我至今还记得那一天的情景:当她像天使一样走进屋里时,其它一切顿时像我一样粗鄙不堪,她圣洁无比,我绝对没有想过要去碰碰她,抬头凝视也是一种冒犯,更不用说把她的纤纤玉手捧到嘴边,那简直是一种亵渎。
在一个17岁少年的眼里,沈秋就是我们爱情宗教的女神、我的女王,那时候很多像我一样的男生,怀着真诚的崇敬和高尚的冲动暗恋着她。为她的未来担忧,为她的美丽哀愁。
当年我们是多么单纯,多么幼稚,又多么愚蠢!
现在我们总算成熟了。如今,对于我们来说,除了自己我们谁也不关心,除了谎言我们什么也不相信,除了钞票我们一切都可以放弃,除了肉麻我们什么也不必保留
后来的实事也证明,这些年我们的确违背了老师的愿望,所以多年来我从不敢去见当年我们最尊敬的年级语文老师。
大学时代我和沈秋在重庆,王建南在北京。一二年级的时候,王建南常往重庆跑,于是我们三个成都老乡才算真正熟识。
当年我没想到的是,我和王建南性情爱好全不一样,却在毕业后这些年的风风雨雨中,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这些年我和王建南都虚度了光阴,不知道是我在向学习,还是他向我学习?
成都粉子(7)
沈秋和我同岁,这么多年没见她,她会不会和当年一样美?
应该会吧,女友周家梅去年夏天过生日时,大家都说,她比大学时代更漂亮,这当然是她更爱打扮的原因。记得生日晚会上,我们共同的朋友王建南订了一盒蛋糕,用果浆写下了两行字:
生也快乐
日也快乐
周家梅看着这第二行字,脸色相当尴尬。
我们当时已经在闹分居,男女生活早就乱套,毫无快乐可言,两个月之后,我们正式分手。
和周家梅感情初现危机时,我就一直想见见以前暗恋过的沈秋,所以参加了两次同学会,每次都在春节,每次的发起人都是发了大财的刘至诚他们几个。
他们显然和我一样想见见她。当然,最近几年也特别流行开同学会:大学同学会、高中同学会、初中同学会、小学同学会、党校同学会、经干院同学会、煤干院同学会、财干院甚至连十来岁的小娃娃也开始怀旧,开起了幼儿园同学会。
朋友们都说,现在就只有“嫖大”没有开同学会了。
“嫖大”本来不是指“嫖娼人员劳教所”。因为成都人说话比较含蓄,喜欢绕来绕去拐个弯说事,不会直接骂一个人是嫖客,而说他是“嫖大毕业的”。说一个人没上过学,就说他是“社大毕业的”(即社会上鬼混)。
整个社会之所以都在大面积怀旧,主要是因为新旧世纪正在交接。
新旧世纪交接了好几年,到现在还没有交脱手。就像周家梅和我闹分手,也要闹很久才能完全离脱。2000元旦时候,报上就说新世纪开始了,后来又说要过了农历年才算,农历年过了,又说2001年才是新世纪第一年。2001年春节都已经过了,不知道这回算不算?
最好不算,这几年我为公司写各种CI、VT计划书、可行性报告抬头就是一句:“站在世纪的交叉点上”写起来特别省事,真希望在“交叉点上”多站几年。媒体和我们一样,屁大一点的体育赛事都称为“世纪大战”,年轻人也就把这几年谈的恋爱统称为“世纪之恋”。
爱情加上这个标签马上就涨价了,谈起来特别贵,既费马达又费电。所以“同学会”就开得更加频繁,大家都说找情人太累,玩小姐太贵,不如参加同学会…后面的说法比较淫秽,我就不好意思再说了。
所以,当我们一大群人在白果林开同学会的时候,所有男人都望远欲穿,所有女人都心惊胆战。
但沈美人终于没有出现。
我估计,比我更想见到沈秋的应该是刘至诚和王建南。
刘至诚在中学时代给沈秋写过一大堆情书,当年他是校团委宣传部长,沈秋是文科班的文娱委员,有职务之便最接近她。而大学时代王建南和沈秋有过一段朦胧的初恋,他们后来为什么分手,我至今也没有搞明白。
成都粉子(8)
现在回想起来,上个世纪的爱情像就当年的朦胧诗一样晦涩,远不如现在这么简单、直接而清晰,那是一个告别的年代。
“告别的年代、分开的理由永不许说出口,亲爱的让我再见你一面请你呀点一点头。”这是我们最爱唱的一首歌。
现在,当我的新房客小慧搬过来几天后,我又体会到了爱的朦胧和复杂。
这几天,我一直在爱与不爱的矛盾中迷糊:和一个漂亮女人共居一处,关系是明确的,气氛是融洽的,但诱惑是强烈的。虽然是初春时节,每当她穿着浴袍来来往往的时候,身上乍现的春光依然让我色心荡漾,让我很难把持,每天晚上回家都要灌两三瓶啤酒才能安然入睡。
男房东泡女房客,听起来很不好,就像男老板泡女职员一样,有很多不利之处,电影电视里倒有很多老板泡女职员的浪漫爱情,可以学习模仿,男房东泡女房客的故事,好像还没有看见过,也有可能周家梅和我分手之后,我电视看得太少也未可知。
如果我是男房客,去泡一个小慧这样一个女房东就太好了!
我绝对不是见色忘义的人,但见色而忘利就很难说了,而且是租金这样的蝇头小利。但是,泡了女房客还不是一个租金泡汤的问题,要命的是这女人已经住进了你的房子,泡上了之后她就成了女主人,我能够、或者我愿意负起做男主人的责任吗?
客观上说,这刘小慧姿色不错,泡她还有一定难度,还有一个上海男朋友横在前面,配我这样的男人差不多了。
我这样犹豫不决,是不是因为潜意识还想着要和周家梅破镜重圆?
经过仔细观察,刘小慧的确是一个人住。
小姑居处有色狼——泡不泡她呢?
这几天看着她在屋子里扭来扭去的腰肢,我一直左右为难。
一个自己送上门来的美女,如果我不泡,就应该肥水不流外人田,把她发给哥们。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王建南。
成都粉子(9)
把刘小慧发给王建南,正好两全其美。
把女人介绍给哥们,我们这里称之为“发粉子”,我之所以打算发给王建南,主要是因为我欠他的一份人情。
去年夏天王建南给我发了一个很不错的粉子,发得很倒位,只差没有直接发到我床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