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陵想也不想就答,“没有。”
他不信,“没有?一只小小的鼠精也知道这辈子只图了香油,你怎么会没有呢?”
长陵说,“不止我,天上人间,就是一世也不知道自己图些什么的大有人在,连一只老鼠也比不得。那你呢?既然你不信我没有,你自然是有的吧?”
他当时也是答不出的。
也不是答不出,而是不知如何答,相守一世这样的话由他来说,半个字也不能让人信服,甚或他自己都是不肯信的。
抚琴的五指突然停了下来,眼是盲的,只有黑暗一片,却莫名觉得此刻长陵已然睁开了双目正与他对视。他开口问,“如果那一天喜宴之上,你输给了我,我要你嫁,你当真嫁吗?”
长陵知他看不见,还是下意识点了头,“会。”
恒越笑了,“嫁了可就是一生一世的,你也愿意?”
长陵神色莫辨的看着眼前这个人,半晌才说,“何来一生一世。”
若他们不是仙神,十年恩爱,十年相守,再十年耳鬓厮磨,堪堪就圆满了百年好合,还能同度奈何,说不准来世再聚——只可惜,这一瞬百年的光景,往前走,都是遗憾。
因着没有终点,怎么走都难免半途交错。
恒越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乍然竟有些懵。
酒肆里缠绵个三五年不过而已。今日是日夜相对,来日还是日夜相对,在小小的一个城镇里与凡人们你来我往的相交,快活是自然,悠闲也是自然。如此十年,如此二十年,如此二百年,斗转星移,人世全非,而他们始终不老不死,再何谈乐趣?无尘阁也好,北海龙宫也罢,就是由得他恩爱情深,五百年,一千年,两千年,今日是日夜相对,百年还是日夜相对——怎样的情爱缱绻,才能抵得过这茫茫浮生。
“那你情愿违心嫁我,又是为的什么?”
“为了度你。”
“那卦象……”
“生死卦。”
长陵说完,还是垂了眸细细道来,“我起先以为,有始有终是一件很完满的事。你喜欢我,那我便跟你在一起,予取予求,不必你付出什么,不必你惦念什么——当你的欲望被满足,所谓的喜欢自然就逐渐消退。当你我的感情只留残渣,从此陌路,那你就不会为我所累。其实说来不过因为我是你的劫数,所以我想帮你安然度过这一劫,却还是难免让你失了一双眼……”
恒越当然懂了,那会长陵为他卜的一卦早已示下结局如此,是以长陵才会跟他去人间,由着他经营酒肆,纵容着与他鱼水之欢,都不过是为了满心仁慈——凡事有因。
可长陵是真的不懂情,不是温柔相待便是情,不是夜夜缠绵就是情,他越是如此,恒越心里反而看得更清楚。不由得死死深陷,生怕抓不住抓不牢,不能安眠,心念成结。
命中无七情?
恒越听着长陵素来雨打青石一样的温润声音,不由得思量起来,无喜无悲,无情无爱,究竟是上天赐予的垂帘,还是无法挣脱的禁锢。其实,不论那颗骰子掷出的是大是小,都无所谓。他拿着一颗真心来赌,就没想过会赢。
这一场剜心刺骨,就当偿还了往昔风流情债也无不可。
事到如今,他认了。
认了这此生唯一挚爱终不悔对他有半点情意,认了这一世交付真心如坠深渊终不会有一句回应,认了这千百年里寻寻觅觅,索性终有这么一个人,得他在情爱两个字上,输得彻彻底底!
想着,他竟忍不住笑出声来,笑得酣畅淋漓,再抚上琴弦时,已是凛冽琴音听得人心里发颤。就是长陵,眼里也变了神色,悲凉难掩——恒越这琴音里,满心满腔,全是绝望。
就像他那一双已经瞎了的眼,全是黑暗,尽是黑暗,只有黑暗,暗的没一点光。
他虽是全然无法体会恒越此刻的心境,只是隐隐的,总有一股闷得让人发慌的情绪堵在心口,甚至无法再继续直面恒越。好似他成为了一个手握屠刀的罪人,将恒越刺得鲜血淋漓。
那个万丈红尘,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存在,竟比修罗地狱,更使得人受尽苦痛折磨,不死不休?
仿佛是从呼吸声从察觉长陵的叹息,恒越伸出手去拉长陵的衣袖,轻声说了一句——
“长陵。”
“我喜欢你。”
☆、万丈红尘(13)
敖锦来看恒越时竟没有苛责,只说了一句,“止水老头说你此劫难度,让我来见见你。我也不知他什么意思,我只劝你,不要太执着。”
恒越难得笑的高兴,“你敖锦居然也会说这种话。”
昔日东海狂妄的大太子如今一双眼都是静的,整个人像是被磨去了棱角,说不出的沧桑,“我每日都在轮回镜里看,这一世迟陌生于书香世家,自小就与郡主定亲,他日生有一双龙凤胎,真是好福缘。我起先还有不甘,到此刻也就罢了,如果真有缘分,不论如何也会得天意成全。所以只好劝你,既然得不到,不如看淡些。”
恒越不知想了什么,突然问了一句,“沧则呢?”
“他啊……”敖锦念叨着,“他不愿留在天庭,天帝就遣他在人间降妖除魔。偶尔也有消息传来我这,听说前天还将一只在人间作乱的妖精打的神形俱灭,人都说他下手那般果决就跟二郎神似得……说来也可惜,那妖精与我也算旧识,当年她还不过是只百年修行的夜莺,给我唱过一只曲。那会,迟陌也在。”
“啪”的一声,恒越手中的茶盏倏地落地,碎裂成两片。
“阿沅?”恒越突然一把抓了敖锦,“她怎么了?”
敖锦看他这副失神样子,微微皱眉,却还是实话实话,“妖精与凡人相结合本不是什么奇事,可是她真是心念执着,凡人寿数将近,她却不肯顺应天命。强行将凡人的混魄抽离出窍,以妖法维系混魄不致离散。又肆意残害其他妖类,夺取他们内丹使混魄日益趋向妖类,更将尚未生产的孕妇剖腹,汲取胎儿的元气好让混魄修炼为实体。如今凡人的混魄已半鬼半妖,正在炼狱中受千刀万剐之苦,那只夜莺已神形俱灭了。”
漫天红帐,喧嚣喜宴好似还在昨天的事,一转眼阿沅心念成魔,已落得如此下场。
若她不是妖,能与他一起眼角慢布细纹,能与他一同黑发生出霜白,颤颤巍巍在夕阳下携手静待着死亡,而不是焦灼的只能看眼他一日比一日苍老,终将离去她余下漫长的生命——
于是越是漫长的生命就越如一片干涸炙热的荒漠,每一日都只能眼睁睁看着感情如细水不断蒸发,最后荒原龟裂焦灼,而留下一人站在茫茫孤寂里不生不灭。
恒越眼前是一片黑暗,却头一次感觉自己从未将这世事看得如此清楚。
长陵正倚在横廊上看书,白袍素衣,就如恒越见他的第一眼那般清冷温柔。见恒越走来,他忙上前搀了一步,扶着他坐下,“敖锦太子走前来与我说说,你今日便走。”
恒越笑,“招了你的嫌,怎么敢不走。”
“听说你与止水上神交情匪浅,以他的术法,定然是能为你复明的。”长陵说着,还是忍不住叹息了一声,“再不要为了我做出任何这样的事来。”
恒越也没说什么,突然倾下了身子,将头枕在了长陵膝上,静静阖上了双目。
“阿越……”长陵忍不住唤了一声,却没有推开他,反而是将挪了挪位置,好让恒越枕的舒服些。
“掌柜的。”恒越笑了两声,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起来,“北海龙宫我的屋里有一条密道,底下就是酒窖,百坛好酒还是有的,要是掌柜的喜欢,尽管去取。阿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