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这种「平静」的崩溃,并不是很久以后的事。
「益凯,这只手机给你,以后就不用到处找公共电话了,也比较容易连络。」
晚餐接近尾声的时候,妈把一支崭新的银色手机递到我眼前,我眼睛一亮,无法否认地有些兴奋。
哥却泼了桶冷水:「只是想把你像狗一样牢牢拴住而已,有什么好高兴的?」
好几天没开口的人张开嘴却不是好话,在场的人都吃了一惊,气氛马上变的很诡异。
爸出声警告:「不会说话就不要说话。」
哥耸耸肩,继续自顾自地夹菜。
妈干笑两声,展开手心说:「还有,这两个备用电池给你交替着用……」
「才两个?」哥打断,「我有五个,还不是常常『没电』。」
「益翰,你到底想说什么?」爸皱了眉头。
「手机不是万能的,益凯如果不想跟你们报告,你们就休想随时随地找到他。」
爸妈的脸色变的铁青,哥却笑了,接着说:「别紧张,我只是假设情况嘛,你们的益凯那么乖,应该不会像『某个人』一样,对不对?」
爸重重拍了一下桌子,「够了,吃完就回你房间去,不要在这里口没遮拦地乱说话。」
「是是是……」哥边点头敷衍边收拾碗筷,转头,突然丢出一个足以让风云变色的问题,「益凯,今天放学后跟你在一起那一个,还满帅的嘛!是你男朋友吗?」
我愣住。今天放学后我的确和均在一起,可是哥怎么会知道?
爸妈不约而同地直直盯着我,一脸震惊。
「就是跟你一起吃小火锅那一个啊,今天中午,在正中路上,有没有?」哥像是怕我忘记似的,补充一堆细节,「我那时候就在附近,亲眼看见的。是你,没错吧?」
「够了!」爸怒喝,「是你看错了,益凯才不会交什么不三不四的男朋友。」
「爸说你男朋友不三不四,你不生气吗?」哥挑衅地看着我。
「不……不是的,那只是个……只是普通朋友。」我支支吾吾地辩解,同时为自己和均见不得光的感情觉得委屈。
「普通朋友会亲嘴喔?」哥又问。
爸妈的脸色一瞬间变的惨白。
我急了,大叫,「才没有,你乱讲!」
在公共场合不会有逾矩的行为,这是我和均早约法三章的。
哥摆明了是要套我的话。可恶!
「没有吗?那么……」哥还想说些什么,却被爸制止。
「益凯说没有就是没有,你还有什么好找碴的?啊?」
爸紧紧握拳,杀气腾腾,那架式彷佛在下一秒就会冲上去狠狠给哥一击。
我扭了扭肩膀,紧绷的肌肉却没有轻松多少。
爸妈的立场一直很明朗,就是不相信他们的小儿子是Gay,甚至连别人——例如我哥——怀疑都不允许。我早知道的。只是,眼前剑拔弩张的局面我想都没想过,爸的强硬实在太不讲理,简直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
哥咄咄逼人的气势整个萎顿下来,咬了咬下唇,「益凯。」
「啊?」
「的确,我不确定你是不是Gay。不过如果你是,看到爸妈一直在逃避,你难道一点都不觉得委屈吗?你不觉得自己应该勇敢一点?你总该知道什么是你想追求的幸福吧?」
我没有答话。
「你不希望他们接受的是真正的你吗?如果连你自己都在逃避,那还有谁可以帮你?还有谁可以救你?」
「说够了没有?」爸的声音很冷,「益凯不是。他不会是的。」
「真的不是?」哥看着我的眼睛问,带着强烈的悲悯。
这是最好的机会!
我知道,只要立刻拒绝,语气够强硬,再配合演技,不会有人不相信的,然后这场因性向刮起的风暴就会过去。
那是我想看到的吧?那是我想看到的吧?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失去说谎的能力,酸了鼻子,张开嘴,努力,却说不出个「不」字。
「你倒是说话啊?说给你哥听,快说,说你不是!」爸看起来比我更急,那神情很明显地是在责怪我的犹豫。
我一字一顿地缓缓说着:「如果,我是呢?」
「如果?」爸三两步跨到我面前,使力揪我的衣领,强迫我从椅子上站起,接着他高高举起右手,「不肖子,你说什么?再说一次!」
我突然觉得自己好卑微。爸自己不能接受,就要强迫我自欺欺人吗?那我算什么?不能有思想?傀儡?
「同性恋,没有错……」自觉语气太过强硬,我体贴地在句尾附上疑问语气,「……吧?」
「啪」的一声,爸高举的右手落了下来。
我听到自己挨了一个巴掌,是听到的,挨掌的左边脸颊其实没有什么感觉。
妈尖叫着把爸拉开,然后双唇一开一阖,好象是在骂;好象,因为我没有去注意。哥跑到我身旁轻抚我左脸的时候,我才开始有麻麻热热的感觉。
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爸的怒喊声:「辛辛苦苦把你养那么大,是让你去做同性恋的吗?无耻!你男朋友能做什么?除了肏你他还能做什么,能养你吗?」
一股怒气冲上喉咙,我咆哮:「谁说他不能养我?我就要他养我!」
冲回房间,用最快的速度翻出藏在书桌抽屉深处的、均给我的钥匙,随手抓了把零钱,接着我就要出门。
「再也不回来了!」我大声喊,像是种宣誓。
妈追上来,要往我手心里塞东西,我一挥手,那东西用力摔了出去,支离破碎。是跟我无缘的手机。
没有惋惜,我已经没有馀力去惋惜任何东西了。
开门,狂风把粗粗的雨丝卷进屋里。外面是坏天气。
我没有带伞,不过并没有迟疑,举步就往雨景里冲去。
妈还在呐喊,混在刷刷刷的雨声里显得卑微而渺小,我没有去听,也听不到。再说,听了又怎么样?我就不会走到这一步了吗?
好象很久没有下这么大的雨了,雨珠打在身上的有点疼,打在脸上的则让人几乎睁不开眼睛。
我跑到站牌的时候,正好来了一班公车,我虽然因此幸运地免去几分钟的淋雨等待时间,但一段路程的雨中狂奔已经让我湿透,脚下不新不旧的运动鞋每一步都会压出水声,上衣黏腻腻地贴在身上,有些难受,还有,内裤也是。
总之,非常狼狈。
好在我清楚自己是出来逃难而不是郊游的,也就认命的很。
上公车的时候司机看我的眼神非常不友善,那表情像是在警告「给我站着,别把坐椅弄得湿答答」。我投了零钱,冷冷地看了司机一眼,然后找了个很前面的位置,故意在司机揪紧的眉头前,安然入座。
我想,如果司机的不满不要表现的那么明显,或者姿态放软一点,我大概会主动为接下来的乘客着想吧。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吃软不吃硬的。曾经有长辈说我个性太强,有时候要学着忍,否则一定会害了自己。可不是吗?我就是这样离家出走的。
街景在雨中朦胧推移。因为不是尖峰时间,没有塞车,目的地很快就到了。
下车的时候,突然有些感慨。这个代表均的站点,一开始给我的是情感上的慰藉,后来却带我走向毁灭。现在呢?
「不好意思,请问一下……」一个很秀气的男孩撑伞走到我面前,「恒洲路要怎么走?」
「我就是要去那里,」我面无表情地说,「你可以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