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写真实,就是违背了作家作假的原则,逆水行舟,叫我如何是好?
我还没有选择故事的主线,就想着用什么样的方法些。我首先想到的是写一篇长诗,这样就不用耗费那么精力和时间就可以写到一本三百页的书了。纵观我所看过的长诗,短诗,无非就是把句子一句一行地写。就不用操心要写二十多万字要花费的时间了,诗体,几万足矣。
现代人的特点就是会精打细算。我想诗歌之所以会落到今天的天地,其中之一的原因就是人们不会愿意花同样的钱去买一本字数被大打折扣的同样页数的书,感觉是买东西遇到短斤少两,便愤愤不息。诗里所蕴含的所谓人生大义也只是诗人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有感于此,我决定摒弃以诗体来写作。我有强人的意志,不怕劳苦,写多点字,人家买书的不一定是要来看的,摆的,字数多点买书者脸上也有光,就不至于是个空壳了,书里包含不了作者心血也代表了他付出的劳累,流了汗。毛主席不是倡导劳动最光荣吗?
要写出个二十来万字也不是容易的事。我算计着写二十万字要多久,一天一万,二十天就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一天五千,四十天足矣。一天两千五,八十天便可功德圆满。一天一千,两百天。既然要作强人,我把目标定为一天一万。初中的时侯,为了能让《思想政治》的成绩好点,记住课文里的条条框框,我就抄课文,有过一天抄了九千字的成绩。时隔多年,我正直壮年,不会倒退吧,目标一万,应该不难。那时我还要上课,吃饭,洗衣服等等就有九千的成绩。现在我几乎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那就更不是问题了。
我总是这样憧憬着未来。我可以一天写出一万字来,但不代表我就能编出一万字的故事来。我的想法原始,做法更原始。当今谁还用写来编书啊?都是敲出来的,用手指,键盘。我执笔写,只能执一支,用其中的三个手指,另外七个闲着。人家都是十个手指敲的。这样尽管我能日产万字,也觉得无比悲哀,我落后,我自卑。据说,现在人们都是敲字而不是写字,相当多的人已经丧失了用笔写字的能力,不会写,只会敲。我就也敲,我敲自己的脑袋,怎么就这么落后。
我想,作家是做不了。我是农民,我是农民的儿子,我一辈子都是农民了。即使我以后可能做了作家,或许是个商人企业家,宇航员或者是个顶级厨师工程师,甚至是国家主席,我都摆脱不了我的命运,我终究还是农民,那时候我叫农民作家农民企业家农民宇航员高级农民厨师,或者中国首位农民主席。无论以后我做神秘都有农民一词伴随着我。即使我死后不可能地被立为圣人那我也是农民圣人。
我用自己的方式想着,“作”着。我理想的小说就这样酝酿着,仅此而已。我不能告诉可可我的想法,不是怕她笑话,可可不会笑话我,我在她眼里已是完美之人。因为我自己都觉得这个想法可笑,原因是我的想法和一个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人想要和飞人刘翔比跨栏一样。我还没有被爱情冲昏头脑,我一边用作小说来安慰自己岌岌可危的未来,一边着实地思量着剩下的路该怎么走。我有两条路,一是继续可笑地作,一边脚踏实地。这块实地它在远方,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也就是说我现在的处境一片渺茫,我只是在想,想我该怎样。
我接到一个电话,是之前我所在的酒楼的行政总厨。但我们一般都不会这么称乎的,我们叫大佬,或者叫X哥,很有黑社会的味道。我不知道其他地方会怎么叫,但是在南方,在广东,都是这么称乎的。我们不叫某某某师傅,都是以哥相称,比自己小的就直呼其职位(单一或此职位就他一人在场。比如水台(杀鱼的),比如上杂(做蒸餐煲汤的),比如锅头(炒菜的),比如砧板(配菜的),油鸡佬(做烧腊的),鱼仔(管理鱼池的),打荷(打杂),一般比较难听的就是油鸡佬了,都是常叫鸡某鸡某的。俗话说哥前哥后三分险,就是说做厨房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了。做厨房的都是色狼,这你可以从做服务员的口中可以得知。稍有空挡机会就会对女性服务员揩油不止,不偷偷摸摸,是公然。稍不留神就会被抱个正着,袭胸,被摸。所以服务员都尽量地避免进入厨房,如果很忙的话损失就小点,顶多是趁机摸摸小手,闲时就会有被困厨房的危险。所以我劝告想要或就要做服务员的女孩子就要慎之了,特别是做地厘(传菜员),地厘和厨房人员打交道最频繁。
好色,白话称之为“咸湿”,色狼就是咸湿佬。在厨房的好色,原因我不知道怎么解释,因为在厨房中我是异类,我从不敢对服务员动手动脚。(我在所做过的餐厅酒楼里的服务员的眼里形象一直不错,服务员进厨房一般都是先找我。她们都夸我人品好,老实。但是老实是被人鄙视的,都说“老老实实终需乞食”。事实如此,我的忠厚老实(不是我自夸,都是这么说我的)并没有带给我好处,麻烦到来了不少,这是题外话就不多说了。)咸湿,我想大多是我们工作的场地的原因吧,厨房到处都是又咸又湿的。
我有幸在众多厨房兄弟成为哥一级的人物,也是我多年打拼的结果。因为惯了熟了,叫的人多了,连大佬也叫我球哥。所以在接到行政总厨黑哥(此人因为黑而得名,我们叫黑哥,总经理则叫他黑仔,黑仔在白话中就是衰仔,就是倒霉鬼的意思,一般总经理都没有这个意思,因为他也靠黑仔吃饭)的电话,他开头就球哥长球哥短的。虽然不好意思,但心还是甜的。黑哥让我去帮忙,就是叫我去他管的场(就是厨房,行内都这么叫,工作过的厨房我们都叫场。颇有黑社会的风采,黑社会都是管场赚钱的)工作。我正踌躇前途的时侯,黑哥的这个电话在一定程度上对我的选择有决定性作用。这个时侯不是名言“在你不知道要做什么时侯,就什么都不要做”能行得通的。这已是黑哥的第三次叫我去帮忙了,前两次我都拒绝了,这次于情于理我无论怎么也要答应他。
目的地是厦门,一家有名的海鲜酒楼。黑哥给我的价位是两千,对我来说相当相当不错了,入行两年来,我一直都是月工资百位数。好不容易领到一千,可惜就领了两个月,整班人马就被换了。我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呢?为了可可,为了将来,为了不让黑哥没面子。
厦门,我喜欢的少数几个城市。我没有去过,我喜欢的理由很简单,厦门这个名字好听,仅此而已。知道厦门这个地方是读书时学地理介绍五个经济特区认识的。作为经济特区,厦门和汕头一样并不出名,远没有深圳珠海的名字响。但终于有一次它的名字让我如雷贯耳,就是因为远华走私案。我想几百亿可以做什么。可以让多少山区的孩子读多少年的书,可以为山区修多长的路,可以为多少贫困家庭的病人治病……
黑哥让我马上过去。当时是下午,他叫我现在就坐车,到广州坐火车快点,吩咐我千万别坐长途汽车,他说那太慢了。黑哥说五天后有五百席喜宴,让我赶快过去,熟悉一下菜式。我说今天去不了,黑哥猴急地问为什么,又说那就明天吧,啊?快点啊。
我说,明天也走不了,要到后天才行。
黑哥急问为什么?我说我的第二代身份证还没领到,现在是礼拜,领不到,星期一才行。黑哥很沮丧,他是这样啊,唉,后天就后天吧,动作要快,知道吗?否则就来不及了。
接电话时我正在为今天的晚餐摘菜,在厅堂的小桌子上。罢了一桌子的菜。我,外婆还有可可。可可已经能听懂当地的语言了,外婆也对普通话一知半解了。外婆苍老的手剥着变黄了的菜叶。可可为外婆揉着背,询问着外婆都是怎么种菜的,外婆笑眯眯的,她时不时伸手取拍拍在她肩上轻揉着的可可的手,讲述着种种的步骤。慈祥,像在教导女儿到了婆家该如何如何的样子。我不时发表我的意见。手机一响,马上就打破了祥和的气氛,它放在裤袋里,紧贴着大腿,它突然的震动吓我一跳。铃声也特别大,犹如寂静夜晚的一生响雷。都被吓了一跳,这样说明的是,我基本上没有电话的,这么久了就来了三个,一个应该是六合彩的,只响了一下。可可外婆都停下手中的活看着我。
我掏出扁薄的灰色的手机,它很轻,我手微微颤抖着,它就几乎被我抛出手中。要知道,我平时没有多少电话,一来肯定就是有事,一般都算得上是要紧事。看着来电显示,我犹豫着要不要接,我看了看可可,她注意着我脸上的表情,她的眼睛总是亮亮的。回头再看着手机屏幕,犹豫着。再看看可可。可可不说话,她看到了我的难处,眼睛就沉了下来。屋子静悄悄的,就是手机的进行曲的铃声在轰鸣。
我知道我接了意味着什么,但是我还是接了。是黑哥的电话,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把手机放向耳旁。看着可可。我不说话,黑哥向我介绍着那边的情况,我只是不停的嗯嗯嗯,表示我在听着。我的眼球上下左右转动着,不时停在屋子的某个角落,或者可可的身上,具体是她的眼睛。我嗯嗯嗯地,不觉眼中就有了泪花,它湿湿的,让我不住地眨眼,我一眨,它们就来得更多,但是我控制不住。它们模糊了我的眼睛,它让我看不清可可的眼睛,看不见可可在想什么。
但是可可似乎已经知道了我在想什么,女人真敏感。可可的脸沉了,我从她的眼中看到了不安,她的眼神在询问着我。我眼里满是泪水,我回答不了她。可可怔怔地等待在我的回答。电话的声音很大,可可可以听得到,但是她听不明白,我们都在说白话,可可听不懂。
我尽可能地拖延离开的时间,我很少说谎话,但现在,我看着可可的眼睛,对远在千里之外的黑哥撒了谎,黑哥知道我的为人,他信我。我看着可可,想我只有一天多时间和可可相处了。一开头我就算计好了的,要拖延时间,就一天,我只能说这么多。就算是两天,黑哥也是信我的,两天我也可以在宴席之前赶到,但我不能这么做,为什么?也许是我心中的一个不明的结。
放下电话,屋子静得可怕。我逃避可可的目光,我眼里有泪水,我是男人,男儿有泪不轻弹。它还是流了,只有一滴,滑落在我的脸上,我低头擦去它,手掌与脸颊的摩擦声“噱”地过去了。可可问,怎么啦?我说没事,眼睛进沙子了。可可说我不是问这个,出什么事了。我说一个朋友车祸躺医院了。
这是在可可刚来的时侯我向她捏造了身份第二次跟可可说了谎。我一说谎眼睛就出卖我了。可可看出了我在撒谎,但是她没有追问下去,她欲言又止,看着我。她知道我会告诉她真相的。我会的,但不是现在。那是什么时侯?我就剩下这么点时间了,难道要临走时才告诉她,要让可可有心理准备,如果我走的时侯才告诉她,她能承受得了我说走就走么?我不忍心看到可可伤心的样子。可是伤心的时侯终究会来临。我做的就是让伤心的尽可能降低。我们迟早会分开,这里不属于我和可可。即使我现在不走,再过一个星期可可也要离开这里,她的助教期已满,要回到纷繁的大城市。可可也许还会为我留下来,可是开学了,她还是要走的,就是可可为了我,书都不念了,留下来,我是绝不同意的。我避着这些问题不想,过好现在再说。
我们继续着刚才的活,都不说话了。外婆也许听出了什么,外婆说的话也属于白话,只是一个白话的分支,音调等等都和正宗白话有差别,但毕竟是一个语系,多少有点相同。外婆的沉默也许就证明我的猜想是对的。沉默着沉默着,一直到了吃晚饭,都是不言不语,偶尔说说的都是些动作词汇,比如,来吃饭啦,吃,吃,吃啊,喝水吗?我给你倒等等等等客套话。外公吃得欢,没有注意的今天的异常。其余三个,我,可可,外婆,各自梳理着自己的秘密。醉翁之意不在酒地扒着碗里的饭粒。
我怎么也睡不着,脑袋因为烦着所以很清醒。可可一动不动的,我知道她也没有睡着。是她的呼吸告诉我的,它的呼吸不像平时那样平缓均匀。它急促,像高山缺氧那样子,深而快。我好象还听到了可可的心跳,砰砰地,很快很猛烈,像战场上的擂鼓。那不是的可可的心跳,是我自己的,我想像着可可也跟我一样。
我喉咙干痒,突然有抽烟的冲动。我不抽烟,意思是没有上瘾,男人都抽烟的,一次或两次,都有的,出于好奇,都会抽那么一两次。我一个月抽一根,在一个月中我总会有一次很想抽烟的感觉。我短暂急促的欲望很少,而且都很容易实现,我就抽了,我没买烟,我问人要,都会给我的,我不像其他人天天问人要烟。我现在也没有烟,也没有烟的人让我问。外公的水烟筒就在外边,我抽不了水烟,会被呛着的。
我起来坐在床沿。从柳州回来后我和可可就一起睡了。但是我们都没有做,偶尔只是搂搂抱抱亲吻着,天气闷热,抱得太久就满身是汗了。睡在一起只是为了方便我为可可扇扇,用那把圆形的葵扇,轻轻摇。我睡着了,手就不经意的搭在可可的身上,还执着葵扇。可可热了身子的动起来,我就继续为她慢慢地扇啊扇啊。直到她又静静地睡去。有时我会自己醒来,我摸摸可可的额头,看有没有汗流出来,有就给她扇。没有我就不能让她着凉了,拿起被单盖着她的小腹。山里的时冷时热的,要随时做出必要的措施。可可刚来的时侯就经常感冒。不到一个星期就不会了,我经常晚上要碌碌地起床,为她盖被子。我不怕热,怕热我就做不了厨房了。在夏天我总能睡得很香,闭上眼睛再睁开就是艳阳高照了。现在我却能频频醒来为可可盖被子,而且都很准时,大概是一种叫责任的东西在驱使的吧。之前我在地板上铺席子睡,起来的动作很轻微,给可可盖被子时更是偷偷摸摸的,生怕把她弄醒了怀疑我图谋不轨。我做事都很小心,也就是师傅常说我慢的原因。我没有弄醒过可可一次,她总是睡得那么沉那么香甜,梦中她总是微笑着。难道她每天都能睡出美梦来?
我犹豫着说与不说。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它还是说了出来,我知道可可醒着。夜静悄悄的,我把声音压得很低,已经很低了,它进入我的耳朵还是那么响。太静了,我的声音就像一根银针落地带来的惊蜇,撼动着承受不住的神经。我说,可可,我要走了。
可可在我的身后慢慢的起来,发出轻微嗏嗏声。她坐到我的身旁,搂着我的腰,靠着我的肩。可可显然早有心理准备了,但是她还是涮地流了泪,滑落脸颊,一部分还没有流出来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着,闪烁着煤油灯的火苗。我摸着她的头让她靠紧我。可可已经带了哭腔,她说,我不让你走,我舍不得你走。可可在哀求我,她说别走好吗?别走了好吗?啊?
可可说着,我眼里就渗出了泪水,我不会轻易掉泪,但是今天我流了两次。我曾经无数次嘲笑电视中男女主人公哭哭啼啼的样子。女人可以哭,受了委屈也好,因为离别也好。男人这样就不对,那时我想,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女人吗?满街都是,即使是分开,只是短暂的分开,男主人公就哭成那样,真是窝囊。现在轮到我窝囊了,我真不忍心看到可可伤心的样子,心好酸。现在我是不是应该嘲笑自己?不,我在可怜我自己,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可可,可怜我连自己深爱的女人都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