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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1 / 2)

>  祝晓岚的谎话,大妈到下车也不肯相信,不过两个人聊得也算开心,虽然大部分时间都是大妈在埋怨自己的儿媳,祝晓岚安静地听着,偶尔会插上几句。

车子到站后,车里的人陆续走了下来。

望着周围陌生的环境,祝晓岚特意掏出车票看了一眼。L市,一个各项指标都不达标的二线小城市。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忙里偷闲多更了一点儿,居然立马掉了好几个收藏,真讽刺……

☆、第23章 异地相遇

已经七月了,天气闷热难当。太阳不遗余力地炙烤着大地,仿佛要让世间的万物全部融化才肯罢休。一辆小型的货车缓缓地驶进工地,扬起厚厚的一层尘土,蹲坐在阴凉处休息的工人们立刻不满地骂了起来。

就像是瞬间开始了一场各地方言大比拼,七嘴八舌的咒骂声,刚眯了一小会儿的祝晓岚很快被吵醒了。

来到L市后,祝晓岚的生活并不舒坦。每日在街上查找着招工的小广告,他也去应聘了几个,可是接连碰壁。被对方拒绝的理由,想来也是十分可笑,一个酒店的洗碗工居然最低高中毕业,难道他在洗碗的空当,还要复习各科科目,准备再战高考?

这种坐吃山空的局面一直持续了将近半个月,最后,实在无计可施的祝晓岚只好去附近的工地找了个零活。

起初,包工头根本瞧不上他,小胳膊小腿的,要是在干活的时候,突然病了残了。虽然这种事情他能摆平,但凭白惹一身的晦气。后来,祝晓岚主动提议拿半份工资,包工头这才不情不愿地收下了他。

祝晓岚一没文凭二没手艺,只能在工地上当个小工,哪边缺人,他就去哪边打下手。干的工作也无非是些搬抬的体力活。每日累死累活的,拿的工资却是少得可怜。

以前,刚辍学那会儿,祝晓岚也在工地干过一段时间。当时,黑心的包工头给他的工资比现在还要少,可第一次拿到自己赚的钱,祝晓岚甭提多开心了。那段时间不长的工地工作,祝晓岚始终维持着高涨的热情,做什么都是干劲十足。

一晃多年以后,祝晓岚转悠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但令人欣慰的是,他现在自由了,没有了高利贷这把随时可能落下来的铡刀悬在头顶,祝晓岚理应充满希望地开始全新的生活,但他无奈地发现,这似乎很难。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虽然林亥诱骗他的时间并不算太长,可那段时间锦衣玉食的生活,给他的身体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他每当看到工地的饭菜,便胃口全无。晚上躺在工棚里,翻来覆去地总是无法入眠。白天干活的时候,也是力不从心,几乎一直都在气喘吁吁。

祝晓岚刚来工地的时候,夏天不过刚开始,天气还不算太热。每日重体力的工作,虽然会常常汗流浃背,但仍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如今,正值酷暑,即使什么都不做地呆在阴凉里,不消一会儿,衣服也会被汗水浸湿,更何况是在太阳底下高负荷的体力劳作。

昨天又有一个农村过来的小伙子中暑了,在工棚里躺了一晚上,今天准时来工地上工。

工地的生活,枯燥而又乏味,除了累还是累。

每晚用凉水冲澡的时候,因为暴晒而起皮的地方总是火辣辣地疼着。有好几次,祝晓岚都觉得自己会因为一时冲动而跑到包工头面前,辞了现在的工作。

不过,祝晓岚的担忧并没有成真。他自己也很清楚,这份工作虽然辛苦,但却是他现阶段里唯一能找到的工作。

等熬过夏天,到了秋天,日子就好过了。祝晓岚这般地安慰着自己。

曾经,他试图跟工地里的一位电工师傅学点技术。每日得了空,便给这位师傅端茶倒水,跑腿买烟地伺候着。一个多周下来,祝晓岚的钱搭进去不少,可这位师傅依然什么都不肯教他。

后来,祝晓岚也算看透了这个自私小气的电工师傅,逐渐地就断了这份念想,安心地继续当他的工地小工。

下午开工后不久,祝晓岚隐约觉得泛起了恶心。他只当是中午的饭菜不干净,也没怎么在意。可慢慢地,这份恶心感越来越严重,最后,他实在受不住了,便在一旁蹲了下来。

祝晓岚吐了很久,感觉不只是中午的饭,连早上吃的油条也一并吐了出来。吐完之后,祝晓岚蹲了一会儿,才缓慢地站了起来。不过,他还没站直,只觉得眼前一黑,随之没了意识。

再醒过来的时候,祝晓岚发现自己躺在工棚的木板床上。四周很安静,只有他一个人。

头脑依然觉得不是很清醒,仿佛有只蜜蜂在里面似的,嗡嗡地一直在叫。将手脚摊开躺在床上,祝晓岚决定好好地享受一下这段弥足珍贵的空闲时光。

可惜,没过多久,浑身汗臭的工人们边走边说地进了工棚。

祝晓岚几乎是立刻就将身子侧了过来,背对着进来的人。祝晓岚向来不知道该如何与人打交道,尤其是当他过来这里的时候,工棚里的人早已熟地打成一片。他身为一个突然闯入的外来者,根本无法挤进早已完备的小团体。

在祝晓岚苦恼的同时,工棚里的其他人也尝试着接纳这位纤瘦的新来人员,可他实在是太难靠近了。久而久之,祝晓岚的存在感几乎为零。

“那车铁定是大奔!”一个脸色红润的中年男人大声地说道。

“我说是宝马!”另一个身材偏矮的男人,同样大声地否决道。

“甭管是什么车,你们也就看看吧,这辈子是买不起了。”两人身后,一个头发已经发白的高个儿男人,笑着揶揄道。

祝晓岚维持着侧躺的姿势,紧闭着双眼,听着男人们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不过,令他不解的是,这帮子大老爷们平时最喜欢聊的无非是些和女人有关的事情,怎么今天转到车上了?

“那小子是干什么的,年纪看起来也不大,怎么就能买得起那么好的车?”脸色红润的男人再次说道。

“我说你怎么对他这么感兴趣,打算把你闺女嫁给他?”矮个儿男人有些不友善地问。

“我呸,就那个狗眼看人低的小子,我家闺女才看不上他!“

“你快得了吧,就你闺女那个熊样,有个人看上就不错了。”

这两个人平时就有小过节,现如今立刻扭打起来。周围的人有的看热闹,有的上去拉架。而祝晓岚依然一动不动地躺在自己的铺上。刚才他们所说的那个人,让他不受控制地想到了一个人。

刚到L市的时候,祝晓岚感觉自己有点儿草木皆兵。每晚躺在廉价旅馆的床上,只要窗外响起汽车的声音,他便会忍不住趴到窗前向下看。

非常神经质的举动,祝晓岚自己也觉得不可理喻,但是在他的心里,似乎依然渴望着林亥会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痛哭流涕地向他道歉,乞求他的原谅。

离开D市之后,祝晓岚一直避免回忆起与林亥有关的每一件事。之前,他有空闲的时候,总是不可回避地想到之前那段短暂而又虚假的恋爱时光。每当这个时候,祝晓岚总会觉得有什么东西憋在胸膛里,不上不下,堵得难受。他以为自己会不争气得哭出来,可实际上,除了在车上毫无意识的那次,他一滴泪都没有流。

本来,祝晓岚每天在工地忙上忙下,已经很久没有想起林亥了,可偏偏今天听了几句毫无干系的闲聊,竟发了疯似的回想起与林亥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用力合紧牙关,直到嘴中尝到了血腥味才松开。舌尖的疼痛,暂时冲淡了对林亥的无尽想念。

毒辣辣的太阳高悬空中,天气一如既往地闷热。

抬手抹掉额头上不断淌下的汗水,祝晓岚低下头继续狼吞虎咽地吃着饭盒里的米饭。自从几天前中了一次暑,祝晓岚总是觉得浑身提不起力气,头脑也是昏昏沉沉的,总像是没睡醒一般。

被炙烤地几乎已经冒烟的地面,一双擦得光亮的皮鞋突然出现在祝晓岚的眼前。而后,祝晓岚感觉了那道他盼望已久却又让他无故心痛的目光。

“祝晓岚?”站在身前的男人,不确定地问。

这么快就认不出我了?

祝晓岚一手端着工地上发的铝制饭盒,一手抓起放在一旁的脏背心,用力地擦了擦油乎乎的嘴巴,这才缓慢地抬起了头。

英俊的脸庞依然是那么地迷人,没有黑眼圈,没有胡渣,没有一丝的憔悴。

原来,过的不好的人,只有我一个……

“林先生,您挡住我的阳光了。”说着,祝晓岚送给林亥一个大大的微笑。

作者有话要说:不是很清楚工地的生活,纯属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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