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部分(1 / 2)

>  那个人没有反抗,整个过程中尽管那个人任他摆布,他却觉得自己狼狈不堪,最终只好装作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逃离了那里。

在之后,他便觉得自己找什么样的借口去接近老男人都很蹩脚,他也并不是十分要面子的人,只是害怕在那个人面前出丑——他已经出了太多次丑,想起过去他对那个人的所作所为,就觉得格外羞愧。

下次来C市的时候,他是借着带东西给那个人的名义去坐了一会儿,相对不言抽了两根烟,再也找不到什么样的话题来。如果说在那个人生日的第二天早上他没有跟那个人做…爱,或许他还能若无其事在那个人家里呆上半天。他借了那个人一件衣服,便踌躇着回了酒店,至少还衬衫也是理由之一。

男人果然是来还了衬衫,总台通知他有人找的时候,他便在电梯外等着,总觉得有些欣喜,努力并没有白费,老男人至少能主动来找他,尽管只是为了一件衬衫。

他觉得一切都可能好起来,却发现自己跟那个人之间的进展不过是肉体上的——这让他感觉自己是个用完就扔的男…妓。

那个人也在他变得急躁的接近中缩回了自己的壳里,他说:“但我不会讨厌你和蒲南,虽然过去会。”

瞧,他也只能同蒲南一个等级。他还以为至少自己对老男人来说是有点特殊的。

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是不受欢迎的,动不动就出现在老男人面前不仅是自寻烦恼,想必那个人也不胜其烦。

他觉得,该是自己放弃的时候。

并不是他没有坚持的勇气,他只是不希望被讨厌。

他觉得或许这样对那个人来说是最好的。他做的一切都不能抵偿过去的伤害,还如此妄想着那个人重新回忆爱情,是不是太任性了点。

他倒是希望,能让他最后任性这么一次。

只可惜,他错过了太多。

于临安便不再定期去C市,只偶尔同周世程通个电话,听听他最近如何。这自然不能满足他,但现状他已无力改变。

他会打电话祝那个人生日快乐,但这句台词过后,他也只能挂掉电话。

一切都将归于平淡,这样似乎也很不错,爱情里有许多无可奈何,并非得到了才最好。

直到他从周世程那里得知了那个人生病的消息,不过那已经是十分陈旧的消息了,他知道的时候,那个人已经病愈出院一段时日了。

周世程说:“他不希望你知道。”

原来竟厌恶他至此了么?他想,便又觉得要哭了。

若按照他过去的性格,得不到的便算了,还有更好的等着他,他坚信人的眼光应放远一些,但如今却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他放不开,爱上那个老男人到底是什么时候,自己也根本算不清楚。只觉得如果爱情是这样的东西,那么过去的自己简直堪称完美。

他终于觉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亡羊补牢。

亡羊补牢有两种说法,他自然不可能属于“为时不晚”的那个范畴。

他所做的一切努力终归是白费,那个人做得最多的仅仅是在他三十岁生日那天打了电话来。

也仅仅是一句“生日快乐”而已。

他已经黔驴技穷,即便是知道那个人能交了新的男朋友也无能为力,只能一塌糊涂的在那个人面前发脾气,责怪别人乱插队——他都忘记了,爱情这种事情,哪能讲先后顺序,否则最有可能的也该是蒲南才对。

直到最终,在无计可施的时候,他不得不重新选择了欺骗,将自己弄得一塌糊涂,还编了个完美的谎言:“我本来都真的喜欢上你了。但蒲苗说你跟蒲南那么多年,都敢于背叛他,没有什么是能入的了你眼,只除了钱。”。

蒲苗确实那样说过,然而那个时候,他没有爱上朱泊,一点也没有。

那个男人只是笑,依旧无动于衷。

他终是明白了,感情的业障他造的太多,恐怕是迈不过去了。

(2。于渣攻的自白书——情之孽,完)

(是不是很罗嗦?俺也觉得。打字打的胳膊都抖= =|||)

(其实俺在冥冥之中已经感觉到了,这个番只会让于小渣的形象更坏,囧,没错,这就是俺的目的,因为俺要让朱伯伯的形象更光辉,HIAHIA,呃,貌似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囧rz……【于小渣:你要是敢把蒲南写得好,就等着受死吧。】俺俺真的觉得够呛啊T^T)

3。 蒲家那只的大学生活——情之初

给些温度变成雾,雾中看花不清楚。

——《7色花》简…迷离

进宿舍第一眼,我就看到他了。

酒瓶底的眼镜,缩着脖子,坐床上扒着桌子看书,那样子看着就想让人上去踹一脚。

我真过去了,连脚都抬起来了,就差那么完美的一踹。都到了这个节骨眼上,他还没一点反应,一点也不敏感,连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我想想,欺负同学是不良行为,更影响我在女同学中的光辉形象,就把脚收下来。一拳擂到他背上,捶的他缩着脖子抱着书咳了半天,才缓慢的扭过脸,“吓死我了。”

啧,说话都斯斯文文的。

我伸脚勾了个板凳过来坐到他旁边,伸脖子看看他手上的书,啧,《沉香屑》,男人看这种阴阳怪气的东西,只会在这种无病呻吟的气氛里变态。我一把抢过他的书,随手甩到一旁,“这玩意儿有什么意思,打球去。”

他忙站起来,将那本被甩的翻开的书拿回来,小心翼翼的盖好,放在自己的床头,对我说:“这是从图书馆里借的珍本,弄坏要赔偿的。”

我切一声,“能值几个钱。”

他笑笑,没说什么。

我拽着他去打球,他换了球服便跟着我出去了。他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正好可以看见宽大的球服晃荡出的他那个纤细的腰,我想了想刚才看见的他那在衬衫上凸的分外明显的脊骨,心想幸好刚才没踹他,不然还不得断了?

我打球纯粹是为了吸引异性注意,毕竟我长得很帅,只要灌个篮,或者上篮速度帅一点就可以了。但他球是真的打得很漂亮,实在看不出那么个酒瓶底子,还能迅速过人,怎么就没把那酒瓶底给甩出去?

我就特不能理解他,男人么,不需要太干净,袜子和裤衩只要说得过去就行,哪里要天天洗天天换,夏天那么热,兄弟们一会儿出去喝酒,回来的时候总是拉帮结伙的光膀子,唯独他一个穿的整整齐齐,别人一看,倒觉得是我们一堆流氓,他一个被流氓挟持的路人甲。

我正想着,他忽然喊了一声“蒲南”,我看过去,眼前一黑,哄的一声被球砸了个正面,两管鼻血当时就留下来——我倒是不怕疼,但是在女同学面前得多丢人啊!我伸手一抹,果然一手血,对着他吼:“朱泊,你他妈传的什么鬼球!”

他抱歉的笑笑。

真他妈气人。

不过因为我帅,尽管流了鼻血也是非常帅的流鼻血,还有女同学递卫生纸给我堵鼻子,尽管塞着两团卫生纸有点影响形象,不过有美女陪伴安慰,也不算坏。

我们队换了个人继续上,我坐在场外看他那奔跑而摆动的球服中勾勒出来的腰的线条,真他妈细,我想。

打完球,我拽着他去洗澡。他跑的满头汗,脸被太阳晒得红红的,“你先去,我得回寝室拿换洗的衣服。”

“行,我在这儿等你。”

他愣了一下,有点尴尬,但还是慢慢的挪回去了。

我在操场的那棵树下等了半晌他才挪回来,我伸手把自己换洗的衣服扔到他手里,“慢死了。”

最新小说: 丁一蓝文集 独向一隅文集 邓岚心文集 弄哭那个小呆子 不能出卖小猫咪 竹马总想扑倒我 苏苏修炼法则 丹房主人文集 戴高山文集 冬日小草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