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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部分(2 / 2)

“坚寿兄现在觉得无聊了罢?”我朝他一拱手,并撇清了关系,“我可是早就提醒过你,不让你跟来,是你执意不听的呀。”

“咦,怎么?马大将军准备把我赶回去么?”他做惊慌状。

我摆摆手:“别哭可怜,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呗,我又没有拦你……”

皇甫固咳嗽了两声,正了正神情:“那……我过两天就回临戎去,大人没有意见吧?”

“呃,你真回去?”我也严肃地思考了三秒钟,随即点头,“也好,坚寿兄回去帮忙贾、程两位先生处理政务吧!”

他笑了笑:“没给大人帮上忙,真是惭愧……”

我正要安慰他两声,城塞北面传来了吼叫之声:“急报!鲜卑人到了!”斥候旅长祖烈纵马长驱直入到我的营帐之前,“少爷,鲜卑人距离鸡鹿塞不到三十里了!”

我悚然一惊:“庞淯,传令整军!一刻钟之后出城!”

庞淯沉声应道:“领命!”

我转身就去披甲。

皇甫固一把拉住我。

“怎么?”我瞪了他一眼

“属下是否也要回城备战?”他一脸兴奋。

“你不是准备回临戎了么?”我反问道。

他挺起了胸膛:“敌人都到了城门口,你让我逃回去么?!”

我一摆手:“半个时辰后,我要在鸡鹿塞北口看到你与马岱的军队!”

城塞之中满是马蹄声。

没有他人的服侍,我三下五除二披上了铠甲,再将狮盔与兽带紧紧系牢,拎起长枪飞星,纵身跳上追命的鞍背。

“少爷,可以出城了。”庞淯也已经满身披挂的骑在马背之上。

秦阵低头向我示意自己的军师准备完毕。

“全军出城!”我举起飞星。

“不留下一支队伍么?”庞淯提醒我。

“哦?”我笑了笑,“秦阵,庞淯建议我将你留下来呢。”

“什么?!”秦阵勃然大怒,“狗日的庞淯,你个王八崽子,敢让老子留在这里?!”他手中大刀作势就要朝庞淯砍来。

庞淯急忙驱马避开:“我只是建议留下一点人守城而已……”

我大笑了一声:“区区一点鲜卑野狗,我们还不放在眼里!出城!”

秦阵狠狠地瞪了庞淯一眼,气哼哼地领军而走。

在城北等待了两刻钟之后,马岱、皇甫固、李典、拓拔野全部聚集在阴山的山口之处。

祖烈的斥候旅不断地有消息传回来。

“鲜卑人来得很快。”拓拔野拍了拍马脖子。

“不错。”李典点头,“他们现在距离山口最多不过五里了。”

“五里么?”对着巨大的山口,我想不出我们还能有什么计策来对付敌人——入城防守?这并不是我们骑兵所擅长的战斗方法,而且……关键在于鸡鹿塞本身并不是绝好的防守之地,鲜卑人完全可以绕过这座城塞,而后直捣我脆弱的临戎城。

“杀过去吧公子!就五里地啦!”贾穆已经按捺不住兴奋,将长刀从刀鞘中拔出。

“收回你的刀!”我低喝了一声,“要打也要先射箭啊混蛋!秦阵你也要记住!”

“俺早就记住了!”秦阵从马鞍下取出弓箭向我示意。

“祖烈,你确定其他地方没有敌人?”我再次向斥候旅长确认。

祖烈点头:“一百里之内,绝对没有敌人的踪影!”

“一百里?太远了!”我又一次举起手中的长枪,朗声道,“秦阵拓拔野居右,李典马岱为左,皇甫固与我从中冲锋,所有兄弟,务必奋力杀敌,一战之后,我们就可以回临戎休息!”

长长的尾音在山口回荡着。

休息、休息、休息……

55鲜卑人

进入山口之后,局势便不由我掌控了。

鲜卑人正在全速向南挺进,一看到我军,便如**了一般愈发兴奋地加快了马速。

原本以为凭借突袭能够稍稍打击一下对方的士气的,结果适得其反。

我已经没时间再想什么计策了——何况凭借我的智商和经验,还真想不出什么妙计来,至于手下这帮人,我也没打算依靠他们的脑子……

双方相距不过一里地,敌我都开始全力冲锋。

我向左右一打量,几只队伍的差距就体现出来了:秦阵拓拔野部马速极快,但比起李典所部,阵型明显不如其严整,尤其是带头的二人,更是打了鸡血一般,遥遥冲在最前端。

“放箭!”

箭雨从天而降!

“我擦!”我急忙俯身紧贴着追命的脖颈,从来只有我射别人,还没被别人抢先射的!

我避过几只飞箭,迅速予以还击,三箭齐发,也不知射没射到人。

这已经不重要了,当我重新将弓塞入鞬内时,距离敌军已经不到五十步了。

秦阵已经冲入敌阵,厮杀之声骤然响起。

我还是慢了一步!

飞星狠狠地朝最前方的两名骑兵扫去,对方惨叫一声便从马上跌下。鲜卑是草原部落的野人,所帅骑兵大部分连皮甲都装备不起,最多只在胸口有一片护心甲,但我一扫之力岂是他们能够抵御的?

我作为中军的箭头,以一柄长枪毫不费力地刺进了敌方的中央部队。

对于身怀神功的我来说,强壮的鲜卑人与一般的汉人能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左右堪堪一扫,一丈之内的敌人全部滚下马来,至于他们还能不能活命……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当双方完全撞击在一起之后,整条山谷之内满是人吼与马嘶。

鲜卑的队伍被完全打穿,跟上来的后队迅速溃散,我军右路已经开始进行追击工作。

山中陡然有人发出大喝。

由于语言障碍,我根本不明白鲜卑人说的是什么玩意,仍然埋头向最前方猛冲而去。

我很纳闷为什么一路杀来,怎么连一个勉强当做对手的敌人都没遇到?按说鲜卑人野蛮成性,应该是勇猛异常才对,想不到如此不堪一击呀!知道老子就不来了,随便派秦阵来砍瓜切菜就足够应对了……你看那小子,跟拓拔野两个如同两头恶狼一般,将敌方的队列生生撕开,还毫不留情地在背后捅上一刀。

左路李典与马岱也不甘示弱地紧紧跟上了,三路人马分头并进,鲜卑人完全崩溃,开始大范围地逃散。

我这才后悔没能事先派遣一支分队在他们逃退的道路上予以阻击,一切只能怪他们来得太快,以至于我都没来得及让人埋伏在两侧的山丘之上——如果能够做些准备的话,以强弓硬弩迎击敌人,必然能够在第一时间将鲜卑野狗射成刺猬。

当最后一名敌人逃出射程时,满山满谷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统计伤亡与清理战场的工作交给了皇甫固与李典,秦阵与拓拔野可没有这种耐性。

我坐在鸡鹿塞城前,掏出一块麻布仔细地擦拭着飞星。

这真是一柄好枪。

尽管已经使用它超过一年半的时间,但我还是忍不住称赞它。

一般人眼中,飞星绝称不上锋利,而且由于其过于沉重,反而显得难以使用。但在我手中,它的那点重量,已经不足耗费我一丝力气了——只是可怜了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追命了,之前在中原的几场战斗还有踏雪帮它扛枪,现在踏雪留在洛阳,追命的负担又重了几十斤。

短短半个时辰,它已经满身大汗,体力透支了。

还好对方只不过三千左右的乌合之众,不然恐怕我真要在大战中上演一场“胯下坐骑倒毙,马孟起步战鏊兵”的经典场景了。

现在追命正倒在我的腿边,安静地吹着凉风。

擦拭完长枪,我又取过刷子,替自己的坐骑刷毛。

它闭上了眼,任由我毫无技术含量地刷着它略显散乱的鬃毛。

刷毛是细活,以我的耐性,只坚持了一刻钟便结束了工作。

追命不满地哼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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