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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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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文和我说这事儿的时候,一脸得意,

“妹妹,姐有个万世好男人给你留着,抽空瞧瞧去吧”

我知道,要陆小文说一个男人好,那比奥巴马灭了拉登还难。如果这好男人的前面还套上万世的形容词,那就真不得了,意味着如果不是陆小文已婚,她一定先下手为强。

于是,我分外感激地看了她一眼,就差没跪着喊“再世父母”了。

小虎那个八卦男耳朵贼尖,马上就将这件很私密的事情广而告知。很快,桌上多了若干瓶美容护肤品、化妆品。

当年的组长张还跨年级跑到我办公室,“小汪啊,出去相亲可不能丢三中老师的脸,这是我男人从日本带回来的高级化妆品,你凑活着用吧”

我囧,这玩意一涂,我可以直接报名参加艺妓选拔了。

小虎也递过来一个桔子,“根别人说你二十好几也没人相信,干脆说你离过婚,指不定男人同情心泛滥把你娶回家。听说吃桔子防止中老年妇女更前期提前”

我把一整个桔子直接砸他脑袋上。

陆小文跑过来,特严肃地拍拍我的肩,

“大龄女青年是要抓住青春的尾巴”

“是呀,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小虎在旁边插嘴。

于是,我充分怀疑,这一搭一唱的两人绝对有不可告人的奸情。

好在周末的时候,我还是很准时地出了门。

深秋的街头,有些冷清,秋叶像泛黄的照片,系着残缺的记忆,飘然落地。踩着满地金黄到达咖啡厅的时候,已是日上三竿。

很快定位到要见面的人,不由有些许惊讶。

张一凡,很平凡的名字,不平凡的脸。

“你好,听说你是陆小文的同事”

我点点头,第一印象可以打80分,谈吐斯文,面容清俊。

“你是她以前的邻居?”

他也点点头,很客套的笑容,不过温暖的气质沁入心脾。

“她可真是好福气”我得出结论。

“这话怎么讲?”他来了兴趣。

“怎么他认识的尽是些精英人士?真不公平!”我小声嘀咕了句。

面前的斯文男笑了笑。很好!就是要这种效果,因为我想看看卸去伪装后的真实面目:自大?抑或是无知?

“没有,她太抬举我了,其实我一直对老师很有好感”

话题转变,直切主题。看样子,今天是棋逢对手了。

和张兄很高兴地谈天,天南地北地胡侃一通,他照旧是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丝毫没有流露出一丝得意的神色。

我们的聊天很愉快,没有第一次见面的生疏,他很幽默,挺风趣,上菜的时候也知道照顾女生。但是,总觉得有哪些地方不对。

他飞扬的剑眉很像一个人,他挺拔的鼻梁低调,不似那个人的张扬;他的嘴角弯成好看的弧度,却没有意想中的坏笑。他的脸很俊俏(炫&书ūmdtΧt。còm网),却没有稳定人心的力量;他的谈吐很斯文,但我好像更喜欢强势的感觉。

思维越来越混乱,明明眼前的是第一次见面的张一凡,但为何模模糊糊之间,出现了他的脸?

不快再一次涌上心头,“不好意思,我去一下洗手间”

仓惶地逃离饭桌,觉得自己很失态,给万千人民教师抹黑了。

相似的场景,却有种头痛欲裂的快感。本该逝去的流年,如今怎会覆水重收?

看了一眼镜子中苍白的脸,我平复呼吸,再一次回到金碧辉煌的大厅。

“不好意思,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改日再联系吧”

这个信号的发出,张一凡很快领会其深层含义,

“要不我送你吧?举手之劳”

没有谢绝他的好意,身体真的不舒服,眩晕的感觉再一次袭来,我扶着他的手,走出了咖啡厅。

明亮的秋日午后,走出大厅,视线所及之处,却是消瘦的梧桐,消瘦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

明年开新坑,想问一下亲,比较喜欢我写古风的还是都市的?

没有看过我写古风的,可以搜索一下《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就在这个网站上,给点意见吧~

第六十四集 冬夜的雪

64

印象中的脸和面前的人渐渐重合起来,有丝无能为力,他的笑容很淡雅,令人心安的力量;他的嘴唇轻轻勾起,却再也没有那抹邪气的笑。他没有上前,只静静地站在梧桐树下,就好像千百年来,植根在那里,未曾离开。

一样的深情凝望,一如几周前在校园操场上的注视,在他的眼眸中发现了同样的流光溢彩,同样的斑驳绚烂,只是,那里沉淀了一种名为苦涩的回忆。

黑色风衣包裹着他清瘦的脸庞,他优雅地站在那里,对着我笑,可心头的怜惜却慢慢浮现。原来不为己知,却植根已深。

本是艳阳高照的秋日午后,却飘起了绵绵细雨。雨丝落在他的脸颊上、额头的碎发前,他都没有伸手擦一下,只淡然地在秋雨中飘摇。

深秋的雨很深情,深邃得如同芳华尽释后的柔情,寂寞得如同故人的眼。

怀念是秋雨,蓄存几分无奈,飘着几分缠绵。

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和一旁的张一凡说道,“上车吧”

晚间和陆小文通了电话,

“我说他是好男人吧,你还不信”电话那头的她很聒噪。

“确实不错,我挺喜欢搞设计的,思路变通,沟通不用太费力”

“你真是个善变的女人!”陆小文突然冒出一句。

“姐姐我好好的,你干嘛骂我?”

“你以前还说自己喜欢医生呢”

沉默半响,我终是按下了通话结束键,“我不喜欢医生”

呼啸的北风终是到来,卷去了秋的孤寂。人生很无奈,只一眼,便早已成定局,可惜,活在红尘中的我们,是一群凡夫俗子,悟透不了宿命,只能在悲哀的轮回中喘活。

寒冬的晚上夜幕很快降临,街上的行人行色匆匆,因为他们有回去的方向,我一个人漫无目的地游荡在街头,就好像午夜出来透气的游魂。因为害怕失去,所以有些事情选择忘却;想要缩在自己的龟壳里,用不被伤害来抵御严冬的寒冷。

回家的路上,天空已开始飘雪,S市的第一场雪,温度降至冰点。刺骨的寒意,除了冷还是冷,冷到我都不高兴用头脑去思考任何事,任放荡的思绪在亿万英尺上空飘荡。不去想,所以不会痛;不去思考,所以不会苦涩;不去怀念,所以才能勇往直前。

一直步履匆匆,未曾停歇,更无法回头怀念过往,鹅毛大雪飘上我的发间,轻拭去,瞬间化成一滩雪水,如逝去的美好芳华,徒留平淡如水。

踩着厚厚的积雪走在回家的路上,远方银白色的屋顶,被水晶装饰过的树,还有行人吐出的团团白雾,构成了银装素裹的雪白世界,白得那么纯净,毫无杂质,让不远处一身黑衣的他在落寞的夜里更显孤寂。

黑与白是世界上永不退色的颜色,因为它们对比强烈而又相辅相成,一如爱情,若白即黑,没有属于灰色的暧昧。

所以,一身黑衣的蔡乾,在整个纯白色的画面中,是那样地不和谐。

当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出神地凝望着远方,而且,如果我没估计错的话,他的眼睛应该锁定在汪老娘的闺房。

拍掉身上的积雪,我迈步向前,“找我有什么事吗?”似乎没有刚遇见他的厌恶,只是很平淡,一种在路口帮助陌生人的随性。

他回过头,望着我,脸上却不再有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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