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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林千沙的泪水让他心如刀割,罗根这才意识到,他根本离不开也放不下这个女孩。
但在他刚刚醒悟的时候,他却感觉到怀里的人渐渐停止了哭泣,沙哑性感却十分冷淡的声音让他的心一下子坠入谷底——
“好了,对不起,罗根,我知道我这样粘着你会让你烦恼,以后,再也不会了。”
作者有话要说:对我就是喜欢狗血怎么样
林千沙现在的状态就是“老子难道是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狗吗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最后又要用真爱把我哄回来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卖你敢虐老子老子就急死你就是让你吃不到有本事咬死老子啊”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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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x战警8
看着自己面前的大坝和被白雪覆盖的松树林;罗根的思绪渐渐飞回到一个月前。这一个月以来他不断想过;如果当时他做出了另一个选择,提起勇气开口,也许现在的状况就大不相同了。
可惜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如果”或者“早知道”;他从来都不知道如何留下一个人,因为他的身边从来都没有任何人。
当初;当林千沙提出要暂时和他分开一段时间;不再给他惹麻烦,不再让他觉得是个负担的时候;罗根可以感觉到,用他的野兽直觉,他知道她给过他机会;让他开口说其实她跟着他也没什么大不了。
但是,那时候的罗根什么都没有说,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离开。
也许这样很好,她远离他之后,永远都不可能被他伤害。
然而,这一个月以来,每当罗根静下心,或者夜深人静一个人躺在帐篷里的时候,他总能想起和林千沙的点点滴滴。和她在一起的那些天,比他孤身一人走过的那15年还要印象深刻,她就像融入了他的记忆里,融入了他的血液里一样,不经意间,他就会想起她,仿佛她还叽叽喳喳的跟在身边一样。
以及……偶尔闭上眼,克丽丝那赤身裸体的样子还会突然蹦出来折磨他的神经……fuck,这绝对是他太久没碰女人的原因!
解决了万磁王的威胁,罗根从x教授那得到了关于自己之前记忆的线索,来到这个亚卡利湖工业区,但他什么都没有发现。找不到任何信息,罗根再次想到了x教授,想到了他的能力。
如果他能再一次读取他的记忆,也许就能发现什么……罗根想到。
也不知道……她是否留在了学校,还是……她已经离开了,孤身一人,就如她孤身一人走过的15年……
罗根想回去,第一次,他第一次这么迫切地想回到一个地方。
林千沙坐在博物馆里的咖啡厅外,有些无聊地打了个哈欠。罗根明显是那种不能逼得太狠的男人,居无定所四处漂流注定了他不会安分的心,就像一匹孤狼。所以林千沙决定以退为进,等待罗根自己醒悟跑回来找她。
当然了,如果这等待的时间有些长的话,她也不介意寻找一下他的踪迹,然后来一场“偶遇”。
一个月前,罗根从x教授那得到一个地址后就骑着镭射眼的宝贝摩托车走了,而林千沙原本想继续无所事事地做回自己的老本行昼伏夜出,但却被x教授留了下来。
当时她很疑惑,因为以她的年纪已经不适合当一个学生了,而作为一个老师,貌似也不太适合。她能教这些变种人孩子什么东西?教他们如何偷东西打开各种保险箱?如何成为一个出色的狙击手或者如何使用各种暗器?还是教他们瑜伽体操?
x教授也没指望林千沙能教这些孩子什么,他只是让她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体育老师继续留在学校。这让林千沙有些哭笑不得,因为在她的记忆里,虽然当了几次拉拉队队长,但实质上没进空间前的她,可是一个标准的体育废。
不过让她留下来的,还是教授的那句话——“罗根不可能一直呆在外面,他绝对会回来,克丽丝,我想你也许想见见几个月以后的他。”
好吧,她就留下来守株待兔。
“啧啧,这里的咖啡就像屎一样难喝。”略带嫌弃和鄙夷的声音将林千沙从发呆状态拉回了现实,“克丽丝,我觉得你应该露一手给他们看看什么才叫卡布奇诺。”
林千沙不太喜欢被这些跟自己外表年龄快差不多大的孩子称作老师,所以直接让他们叫自己的名字。
她看着少年,他最多十八九岁的样子,将一头褐发全部梳在脑后,穿着个皮夹克,长得白白嫩嫩却偏偏要装作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拽拽模样,说白了就是装逼。林千沙知道这孩子喜欢得瑟,所以无所谓地耸耸肩:“约翰,你不能指望到哪都能找到自己心仪的口味,看看波比和小淘气,他们不是挺好。”
根据x教授每个教师轮流给他们做饭的习惯,林千沙既然留下来当然也要挽起袖子进厨房。于是只会煮方便面的她毅然决然地找系统兑换了各种生活技能,然后不知怎么的,那些x战警们几乎每天都会用各种借口将做饭的活儿推到她身上,再然后,一些晚上睡不着想宵夜的孩子们都会找同样晚睡的林千沙做点小吃。
好吧,不就是个保姆吗?
波比和小淘气互相看了眼,然后意味不明地笑了起来。约翰看着他们诡异的笑容,烦躁地瞪了他们一眼,拿出了打火机一开一关地把玩。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因为他的能力是控火,但他无法制造出火苗,所以总是会带着个打火机在身上。
“嘿,兄弟,借个火。”旁边走来两个年龄同样不大的男孩,其中一个叼着烟,对约翰说。
正处于烦躁中的约翰眼睛都不抬,一边把玩着打火机,一边用着欠揍的语气慢悠悠道:“不借。”
好,这个典型的问题学生又开始炫耀得瑟自己的能力了,林千沙不由自主翻了个白眼。
那两个人明显是被约翰的态度气到了,叼着烟的那个突然伸出手抢过了约翰手里的宝贝打火机,约翰立刻站起来,却被另一个人挡住了去路。
见事情出现了转折,林千沙挑了挑眉,在约翰出手烧了那两个男孩之前,一边喝着果汁,一边腿一伸,绊倒了站在她身边正在吸烟的男孩。
“你这女人干什么?!”男孩的同伴立刻对林千沙怒目而视。
“别太暴躁,kids。”林千沙撑着下巴翘着二郎腿,慵懒的桃花眼里闪过一丝暗芒,“找别人借火不错,但别人不借还要抢过去就不对了。而且,你们是偷偷吸烟的对吧?你们的父母貌似并不喜欢你们吸烟,这点从你们那已经变化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来。哦……也许你们还瞒着你们的父母干了其他的坏事?看来真是如此呢……你们应该是住在布朗克斯吧,那家蛋糕店的味道可是十分好辨认……”
那两个少年的脸色变了好几次,最终选择沉默不语,将打火机留在了桌子上匆匆溜走。
“啧啧,每次你这样总会让我起一身鸡皮疙瘩。”小淘气看着两个落荒而逃的孩子,有些夸张地搓了搓自己的手臂。
“wow,这一招真酷,你的没有展示的能力?小淘气说你拥有很多能力看来是真的?话说你的真正能力难道就是可以同时拥有很多能力?”约翰有些惊奇地收回自己的打火机。
“这只是观察力,kid。”林千沙指了指他的双眼,“再加上那么一点点推理。不过,总这样观察挺累的,所以没事我是不会这么做。我的真正能力嘛,管那么多干嘛,你先学会怎么自己点火再说吧。”
约翰撇撇嘴,倒是小淘气现在的男朋友波比露出了好奇的神色:“这么说来,你难道看到一个人就能推断出他的喜好?”他眨眨眼,若有若无地看了因为这句话而被吸引注意力的约翰一眼,突然笑了。
林千沙还没有回答,咖啡厅的电视里突然播出了一则新闻——白宫被袭击,总统和副总统没事,但袭击者貌似是个变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