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她哪里晓得他已经够克制自己的了,否则怎会那么容易放过她,再来几次都不嫌够,体贴她是第一次。
房门没关严,客厅里他在讲电话,虽然不是很清楚,但她捕捉到了关键字。
他跟助理说,取消今天上午的飞机,改到明天晚上。他很想多待几日,可S市总公司那边还有一大堆接手的事要处理,这次回去,立马就得接手总裁之位,这是他父亲多年期盼的结果。
又打了内线给客服叫了早餐。
脚步声渐近,她真不想这副样子面对他,躺回原处,闭眼,假装还没醒。
他推开房门,走了进来,卧室里的纯羊毛地毯掩盖了他的脚步声,在她那头驻足,轻轻地跪在床边,欣赏她的睡颜,嘴角的弧度渐深。
她侧躺着,感受到了他的深情目光,脸似火烧一样烫,拽紧被下的手,真是装不下去了。
看着她那白皙的脸蛋渐渐浮上红晕,小家伙已经醒了,还装睡。
他恶作剧般吻上她的脸颊,然后她的唇,看她还能装多久。
她被他吻的快窒息了,忍无可忍睁开眼睛。
他放开她,“早啊!宝贝。”
嬉笑的样子带着宠溺。
“早。”他衣冠楚楚的站在她面前,可她未着寸缕,虽然两人已经有过最亲密的接触,但是她依然觉得尴尬。
他似乎感受到了她的心思,很体贴的说:“饿了吧?起来洗漱,早餐马上到。”
她还没吱声,就被他一把拖起,她着实慌了,“等一下!”松开他的手又回到被窝里。
“怎么!害羞了?”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你还有哪里我没看过。”作势又要拖她。
“别,让我自己来,你出去啦!”一手捂着被子防止自己走光,一手推着他让他走。
她的撒娇让他很受用,“好了,好了,我出去,你快一点哦,别让我等太久。”
“啰嗦!”
周泽锡听话的走了出去,在客厅等待着他的女人。
待他出去关上门后她才敢起来,昨晚的衣服被扔到哪去了,在被窝里摸索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原本平整的名贵衬衫,现在皱得跟块抹布似的,也管不了那么多,套上就进洗手间,草草地冲了个凉,这回她可不敢再磨蹭了,万一他再找来,就更尴尬了。
镜子前的女人满脸红霞,颈子上布满了红痕,那家伙的杰作,这让她怎么见人呢!
满不情愿的出来了,他朝她笑嘻嘻。
“给,吃好早餐再换!”将两袋东西递给她。
接过,一袋是channel的服饰,另一袋是同品牌的鞋子。
她看着他,眼神传递出讯息:哪来的。
“打电话给Alex,让他帮忙(炫)(书)(网)准备的。”Alex帮他做这种事做习惯了。
这男人真想气死她吗,这样一来不就有第三个人知道她们干过这种事了。
他看出了她的担心,“别想那么多了,Alex是我的亲信,嘴巴严着呢!”
拉她到餐桌边,丰盛的早餐早已摆好上桌,拉开一边的椅子,将她按下,自己在她旁边坐下,问她:“鲜奶还是果汁?”
“鲜奶。”她比较喜欢喝鲜奶,并且坚持早上一杯睡前一杯。
“跟我一样。”很得意自己的这个发现。
两人吃饭的习惯都很好,食不言。
周泽锡动作比较快,用完餐,优雅的擦了擦嘴,托腮,看着温习细嚼慢咽的享用着食物,这样的场景让他觉得很温馨,仿佛是一对年轻的夫妻。
他们为什么不可以是夫妻!他们当然可以是夫妻!他从来没有那么强烈的想把一个女人变成她的妻子。他要她能为他的妻子,而且越快越好。
“等会儿,我们一起去北京城里转转好吗?虽然我来过北京几次,可每次来都是因为其他事,从来没好好逛过。”他想跟她像所有的情侣一样,一起游玩,一起约会。
“嗯,不过我得先回员工休息室拿包。”
“好。”
吃完早餐,去洗手间换好衣服,全套的内衣裤大小正合适,深绿色的连衣裙穿在她身上很服贴,米色中跟鱼嘴鞋的尺码正是自己的。镜子里的自己一下子被这身行头提升了不少气质。用手扒了扒中长微卷的头发,整理好自己的仪容。虽然这裙子领口不低,但还是掩盖不住颈部的吻痕。
用手捂住颈子出来,周泽锡正坐在沙发上跷着个二郎腿,在看报纸。
抬头一下子瞧见她,便移不开眼神,也注意到了她手捂脖子的奇怪动作。
“我先下去了。”她还是先走为妙。
“等等。”他回过神来,走向她。
从口袋里掏出一条黑色的丝绸围巾。
“怎么能让你就这样下去。”将围巾叠好,系上她的脖子。
“你故意的,不早拿出来。”她有点气愤,他老是欺负她。
“只是想亲手给你围上……好了,去吧,我在楼下等你。”
盯着她离去的背影,他笑得欢,他的妻子。
第十四章 求婚
酒店距离天安/门不远,开车也就二十来分钟,今天看升旗是不可能的了,只是驻足观望了一下广场和毛主席纪念堂。
随后去了前门大街,这是北京最古老的街,现在已经恢复到百年前的样子了,走进去,感觉你回到了清代,里面有最原始的铛铛车(有轨电车),两人很有兴致的坐了一下。
中午吃饭的时候,去了□附近的和平门全聚德烤鸭店,北京烤鸭飞远负盛名,怎么也得在这品尝下,温习不想扫他的兴,随他点了几个菜。她不吃鸭,主要是不习惯那股鸭的骚味儿 ,一闻到胃就特别难受,即使烹饪的再好,只要它是鸭肉,她死活咽不下去。他倒是吃得津津有味,见她没动什么筷子,便问原因,她也老实的告诉了他。他谅解,招来服务员结帐,便拖着她离开。
于是,她带他去了甘家口的海碗居,吃了最地道的老北京菜,店堂里有小二的吆喝声,浓郁的老北京气息。
下午,他们去了天桥附近的天坛公园,像普通情侣一样,牵手散步。
后来又去了故宫,时间有限,只是象征性的兜了一圈。
晚上他带她去了浪漫的法国餐厅,顶级的菲力牛排七分熟,配上82年的拉斐,味觉上的顶级享受。
小提琴手演奏着浪漫的音乐,缓缓向他们靠近。
服务员送来一大束火红的玫瑰,他接过,送给她,她的心闪过一丝心动。
正中心的玫瑰上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定睛一看,是钻石,准确的说是钻戒,完美的切割,奢华璀璨。
钻石不是大得很夸张,一克拉的样子,戴在她的纤指上应该刚刚好。
再顶级的钻石他都有能力送给她,只是这求婚戒指还是普通一点的好,这样她可以每天戴着,他就是这么想的。
美好的东西,并不是在于它本身的价值有多少,而是它象征的意义。
“嫁给我好吗?”他拿起戒指,单膝下跪,在她面前。
她一时里反应不过来,这比她预计的快太多了。
虽然是仓促决定下的求婚,但却是他心底深处的指引,错过她,他不要,他要牢牢抓住她,给她刻上他的姓,他的烙印。
“把你这一生交给我,我保证你永远幸福。”见她没什么反应,他有些急了,不是想拒绝吧,如果是别的女人他会很自信,面对她,所有的自信都见鬼去了。
“好!”就这么简单的一个字从她口中溢出。
他高兴疯了,将戒指套在她的左手无名指上,起来,与她深深相拥。
周围用餐的客人纷纷向他们表示祝贺。
他跟餐厅的经理说今天所有客人的帐单他买,这么激动人心的时刻,应该与大家一起分享他们的喜悦。
这晚,她还是留宿在酒店,他的房间,实在拗不过他,他说除了一纸婚书,他们已经是夫妻了,当然应该睡在一起。
白天已经玩的很累,温习自然想快快洗个澡好睡一觉,哪知,那家伙居然说,一起洗更快。
她说什么也不肯,硬是把他关在浴室门外,在这种地方裸呈相见,她说什么也接受不了,实在太尴尬了,即使他已是她的准丈夫。
好吧,这次他失败了,下次一定一定在浴室里要她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