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能等,病不能等!今儿月亮正圆,几与白昼无异,再多打些火把,不会出什么危险!”
“既如此,我也不便再留,万一太子出了什么差错,岂不是都成了我的罪过。你们打算带多少人走!”
“来多少人,走多少人!”死士道。
“你要把五百人全部带走,一个不留!”徐胜利诧异地问道,得到对方肯定的答复后,道:“夜郎之事急需用人,都走了……”
“人少了,路上太子遇到危险大人愿负此责?只要大人肯让我们全部离开,万一有什么意外,与大人无涉!”
这真叫,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徐胜利暗暗摇了摇头,刘迁的人全部撤走,也是他所希望的。叹了口气,万分不舍的又说了些闲话,嘱咐刘迁好好养病,以待来日再见。
走出刘迁的大帐,徐胜利感觉外边的空气都比里边的清新好闻许多,深深的吸了一口,朝前走去。月光如银,一棵大树上靠着赵燕,手里拿着一把精巧的匕首,在脚底板上比划来比划去。
“在干什么?”徐胜利挨着赵燕坐了下去。
“磨出几个水泡,刺破了它!”
“刺地好,明天痛死你!”徐胜利把匕首从赵燕手中夺过,从怀里掏出针线来,用针穿过水泡,于水泡中留下一段线,好让再聚起地水顺线流出。瞧着徐胜利仔细而又小心的在帮自己挑着水泡,赵燕不仅双眼一红,暗道一声:“原来他也有温柔地一面。“又想家人了?”徐胜利抬起头问道。
“没!”赵燕摇了摇头,道:“刚才干什么去了?”
“有人熊了,受不了苦,准备逃回去了,我去送送!”徐胜利道。
“你是说整天跟苍蝇一样,围着人嗡嗡只叫的那位爷要走了?”赵燕笑道。
“说话积点德吧,别老损别人,损着损着就把自己给损了进去!”徐胜利站起身,朝前走了两步,回头又道:“知道苍蝇喜欢围着什么吗?喜欢围着屎,你的意思是……哈哈!”
“你……”赵燕站起身欲追,脚下水泡一碰地,痛得要命,忍不住哎哟了两声。徐胜利急忙回身扶住,却不料才扶到美人,自己的胳膊给狠狠的掐了一把。
第一百零八章 夜郎自大
太阳还没出来,天空呈铅灰色,鸟儿在窗外叽叽杂杂的叫着,半开的窗户送来习习凉风,夜郎王多同俯爬在床上鼾睡……
王宫主管扣着门,处于半睡半醒状态的多同有些生气,苍迷着眼,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呆。身边的美妾用锦被半裹酥胸,茫然的问道:“大王,何事?”
“何事?我怎么知道何事!”多同烦燥的说了一句,冲门外的总管问道:“何事?”
“大王,城外来了一群乞丐!”主管道。
“乞丐?”多同好不容易有些清醒的脑子又开始糊涂起来。这几年,夜郎国内没有发生过叛乱,周边的几个小国也都不敢进犯,风调雨顺的好长时间都没所谓的乞丐。突然出现一群乞丐来,莫非哪个边远的县又出现饥荒。
愣了一会神,多同揉了揉还在苍迷着的眼睛,站起身在一堆衣服内寻找自己的王服,从里到外穿戴好后,突然发现外边的锦袍上有个小洞。
“过几天,等蜀国那边再运来货物,得着紧买几匹锦缎,不然我这个大王也太寒酸了!”多同嘟囔了一句,朝外走去,开了门一股凉爽的晨风扑面而来,整个精神为之一抖。苍迷着的眼睛不现苍迷,盯着总管,多了两分疑惑,道:“国内又现乞丐,看来是寡人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够,惹得上天又降灾祸。借此警示寡人。传令下去,明年百姓每年少交一升粮食,不,少交半升粮食地赋税,希望老天能收回对寡人的惩戒。”
“大王。这些乞丐着装奇形怪状。不似我夜郎国人,也不知是从哪里来的!”总管道。
多同斜着眼看了总管一眼,那感觉就像一只要被狗抓住的老鼠斜看狗的神情,似乎是在说你他妈地又不是猫,多管什么闲事啊。既不是我国百姓。赶出去便是。干嘛打搅我睡觉!
看罢总管,多同低下脑袋又开始想,身为一国之君他总爱低着头琢磨事。
既然来地不是夜郎国的乞丐。是西边的从多小国还是东边突然冒出来的国家,反正跑不出这两个地方。总不至于是打天上掉下来的。东边是南越国,这他知道,前两天有个南越使者,翻越千山万岭前来向他借兵。他问南越在哪里,那个南越使者说在哪里哪里。他问南越跟哪国打仗,那个使者说跟哪国打仗。于是,他知道了,这天底下除了西边地十数个小国外,东边还有南越跟闽越两个稍微大点国家,领土,人口似乎能跟夜郎有一比,之所以自己以前不知道,是隔地山太多,隔地水太险。现在那两个国家开始打仗,南越怕自己不是闽越的对手,于是乎找他借兵来了。
于是,抱着好奇心,他又问,与夜郎比起来,南越与闽越哪个国比较大?
那个使者低着头,眼睛左转右转,扣着手指甲,一看就知道不知在动什么坏心思呢。过了一会,才道:“南越国比较大点,不过夜郎国也算是个大国,只不过比南越小了那么一点点。”
这个回答让多同很不满意,在南越使者未来之前,他根本不知道东边还有两个国家。在他的地眼中,夜郎就是整个世界的中心,西边那十数个小国根本不值得一提,不然它们为何年年争着抢着前来朝贡。倒是更西边地巴蜀两国有些意思,会做许多夜郎做不出来的东西,不远万里的顺江来到夜郎做些买卖。不过,这些人要么肥胖如猪,要么骨瘦如材,眼里边充满狡诈,虽然看起来似乎很富有,竟有超过夜郎之势,不过他相信,一旦两国开战,巴蜀根本不是夜郎的对手。就凭那些肥胖如猪,骨瘦如材的人,哪是夜郎精兵强将的对手。
多同想了一会,实在是想不出哪国来的乞丐,脑袋一抽一抽的疼,烦燥的甩了甩头,道:“开仓给他们些吃的,让他们哪里来回哪里去!”
“大王,只怕这仓开不得!”总管道。
“为何开不得,莫非他们来了十万八万人,你怕把仓里的粮食吃完了不成?”多同怪道。
“他们来的人虽没有十万八万,可也有一万左右,而且,”总管顿了顿,道:“而且臣已问过,他们不是来要饭的,而是大汉的使者,要求面见大王!”
“大汉?大汉在什么地方?”多同道,像是在问总管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臣不知道,不过他们带来了这个!”
总管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匹锦缎,多同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对方就站在自己的对面,刚才怎么没有看到他的背后还藏着一匹锦缎。锦缎的个头也不小,没有理由看不到的,是自己被鬼遮眼还是这家伙藏的太过隐密?
除了这个原因之外,多同没有办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敢相信自己面前竟摆放着一匹锦缎。刚刚,在他穿衣服的时候,还在埋怨巴蜀两国的人最近不来这里做生意了,使得自己没有锦缎制作一件新的王袍,如今却有一匹锦缎真真实实的出现在眼前。
多同以为自己在做梦,或者说虽然醒了但还苍迷着眼,出现了幻觉,伸手摸了摸。是一匹锦缎,手感十分的好,上边的刺绣跟真的一样,呼之欲出,比身上穿的质地不知好了多少倍。
在这匹锦缎面前,多同觉得自己身上穿的与乞丐穿的没什么区别,是那么的下贱龌龊,遭人鄙视,恨不得马上把身上的王袍脱下来,剪成片烧成灰,再把那匹锦缎抢到手中。命巧手地匠人赶制出一件王袍来,在今早的朝会上闪亮登场。然而,他不能,他是夜郎国的王,在下属面前得注意自己的身份。哪能伸手在下属手里边抢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