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部分(1 / 2)

>  “青川,别笑了。”齐暄的声音有几分迟疑和抱歉,“新闻是真的。”

春风沉醉的夜晚,纪青川却觉满院雪意推窗而入。像在沙漠里走了很久,终于到达传说中的绿洲,却发现,那里早已是一座空城。

发觉纪青川的沉默,齐暄又急急解释:“我跟沈芊没什么,不过各取所取。你我最近太亲密,虽然每次见面都很隐秘,难保不会被有心人发现。同性恋情一旦曝光,必会毁了你我,我们不能冒险。沈芊最近跟个有妇之夫在一起,那人的老婆有所察觉。她需要一块挡箭牌,正好我也需要。”

齐暄没有背叛自己,纪青川放心之余,兼有失望:“齐暄,你做这个选择前至少该跟我说一声吧?在报纸上看见你订婚的消息,你知道我的感受吗?”

失望之余,他更觉得悲哀。

他虽然不愿意这份情感曝光,却也想过,如果真有曝光的一天,他会果断退圈,只要和齐暄在一起。他以为一向洒脱的齐暄会比他更不在乎曝光,谁知在齐暄眼里,这份感情终究见不得光,他们只能偷偷摸摸做地下情人。

理智告诉他,齐暄做得没错;情感上,却失望又悲哀。

“青川,《弄潮》杀青了是吧?我明天来看你,你想要什么礼物?我送你。”齐暄急急地说着,“但是今晚不行,今晚我要和沈芊一起出席酒会,做一场公开的戏给媒体看。”

纪青川再也没有等到齐暄。

那天晚上,齐暄送沈芊回家,一辆砂石车弯道侧翻,五车连环追尾,一死七伤。

齐暄,是死的那一个。

纪青川知悉时,所有车辆均已拖走。他连为齐暄料理后事的资格都没有,只能在葬礼上久久凝望,凝望到岁月成为空白。

如果齐暄还活着,以齐暄风一般的性格,也许他们终有一天会分手。可是,死亡使一切凝固,纪青川只觉得:永失我爱。

他自责到几乎自残。总觉得如果不是与自己恋爱,齐暄就不必跟沈芊演戏,也就不必英年早逝。

是自己太贪婪啊,起初仰望的时候,只要齐暄对自己笑一下便能开心;后来做朋友,希望是齐暄心中最特别的那个;再后来,迷醉在齐暄的笑容里,又渴望做他身边陪伴一生的人,占据他所有视线,独享他所有情感。如此贪婪,必然像《渔夫与金鱼》里的渔夫,一无所有。

因为爱与自责,这么多年,纪青川近乎苦行僧般守着自己的情感,不敢动心,不能再爱。

齐暄那么热爱演戏,于是他发誓钻研演技,替齐暄一直演下去。

他拔了小虎牙,那对齐暄不止一次说可爱的小虎牙。就当为齐暄陪葬。

他演起求而不得的剧码让观众落泪,他在别人的故事里诉说自己的情感。

他开始整夜失眠。

看不见来路,看不见归途,仿佛一场天光,丢失了岁月皑皑。房间许久不曾打扫,窗外蜘蛛正在结网,一阵风过,将它吹破。

人生不过这样,一遍遍重复结网,又眼睁睁看着它被扯破。

纪青川以为一辈子就这样了。

谁知,谁知会遇见方铮。

作者有话要说:  傩送与翠翠是沈从文《边城》里的人物。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沈从文当年写给张兆和的情书

☆、第37章  方铮回家

遇见方铮,纪青川才知道,再深的执念也会在时光里褪色。

生活始终在继续,不知从哪天起,念念不忘变成一声轻叹,寂寞自伤变成渴望温暖。

一个人收集泪水的时光,终会败给另一个人温暖的肩膀。

他惶恐、自责,因为他明白,自己对方铮动心了。

路边初次相遇的时候,育幼院里看方铮奔跑的时候,瑞苍山上促膝谈心的时候,第一次带方铮回家的时候,默认方铮当自己助理的时候,天天做饭以喂饱方铮为乐的时候,每天晚饭后并肩看碟开怀大笑的时候……

这么多的“时候”如同水珠汇在一起,水滴石穿。不知不觉他已和方铮靠得这般近。

如同案头的茉莉,一直在生长,只是我们从未察觉。直到它一夜绽放,满室幽香,你才明白,哦,原来它早已在那里。

就这样放下齐暄,放下自己的过往吗?那之前的坚持与等待又有什么意义?

再者,扪心自问,敢忘记过去,敢勇往直前吗?

答案并不肯定。

过往如刀,对于那些全副武装刀枪不入的人,能造成的伤害到底有限。但是对于外强中干、蜗牛一样壳硬心软的人来说,一刀过后,表面不见伤痕,内里却血肉模糊。疼痛的感觉会停留很久,久得让蜗牛不敢再探头出壳。

畏惧与疼痛,足以摧毁一切情感期待。

何况,方铮之前QQ里告诉自己爱着初恋情人,他应该是喜欢女生的。若是知道自己喜欢他,多半会厌恶自己远离自己吧?

纪青川心乱如麻,慌得像站在悬崖边缘。

拿起手机,给方铮发了条短信:“明天我有事,你不必过来了。”

方铮回复:“我明天要回家,本来就不能来,你忘了?”

哦,暂时可以不见面。纪青川如释重负。

想想,纪青川又回复一条:“好好在家陪父母,多住些日子。”

等我把自己收拾得若无其事,我们回到并不熟悉的过去吧。你会有可爱的女生相伴,而我像个哥哥一样真诚祝福你。

方铮扔下手机,用空调毯蒙住脑袋,简直想挖个洞钻进去。太糗了,居然在青川面前如此失态,发出类似呻|吟的声音,只希望他没听到或是听到但没反应过来。

啊啊啊啊——幸好暂时不用见面,真是没脸见面啊。方铮长叹。

比起老牌文化经济中心S市,方铮家所在的N市是一座近二十年来迅速发展的沿海经济特区。随便拉一个路人问N市特产是什么,估计都会回答海鲜与土豪。

一脸乖顺的方铮跟在方爸身后参加商业酒会。一路上听老爸跟人寒暄。

“方总真是好福气,令郎气宇轩昂,一表人才。”

“哪里哪里,犬子不成器得很,死活不接手我的生意。哪像令郎手腕高超,最近又接了几个大单吧?后生可畏。老万你才是享福。”

“哈哈,哪里,我那小子脾气硬得很,哪像小方一看就是听话好孩子。养孩子就是要养这样的啊,贴心。”

方铮暗道,你要知道我这次回来打算做什么,还会不会表扬我啊?

“方铮?”一个声音在身侧响起。

方铮转头,一脸无聊变成遇见熟人的惊喜:“晏哥?”

“晏总,你认识犬子?”方爸扎实吃了一惊。

晏舟,N市商业传奇。此前从未有人听说过他,却在五六年前突然进入N市商圈,拿下城郊一片无人看好的烂尾楼群。一年后市府新规划,大手笔开发原本一片荒芜的城北,力求把这次打造成未来的N市中央商业圈。土地升值几十倍,晏舟一夜之间闻名N市。此后几次大手笔投资都证实此人眼光之准,手腕之狠。直到去年一跃成为N市首富,被誉为最值得瞩目的新贵。

见方铮居然认识此等人物,方爸颇为疑惑。

晏舟笑笑,并未多解释:“我跟他师兄很熟。”

方铮看他一眼,你跟厉师兄何止很熟。

冗长的寒暄终于结束,众人陆续入座,晚宴即将开始。晏舟婉拒其他人邀请,坚持坐在方铮旁边。

凉菜刚上,年纪最大的一位先生皱皱眉,捂着肚子走向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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