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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2 / 2)

他抬起头看看我,手里的啤酒瓶子像是他的漂亮情人。他说还是你了解我,走,哥请你吃饭,多不容易!

我把他拉起来拽到浴室好歹给他洗了头发,顺便帮他醒酒。五年时光并不是什么都没有留下,我似乎能看见他顺着热水暴露出的无措。只是我没有开口询问。他漂亮的脸孔没有丝毫改变,我知道,他的绝望,却也不能够再让我轻易测量。

镜子里两张面孔,我们站在对等的位置。他的白色T恤已经很脏,旧的充斥破洞的仔裤也已经散发出臭味。他的头被我强制浸泡在热水之中,沮丧的缩在瘦削脖颈前。我的眼睛很疲惫,脸色有些苍白。我的眼圈是黑的,深陷的颧骨让我看起来像刚从棺材里爬出来。但是我知道,尽管如此,我和他的漂亮还是不见退缩。

我想他也深知此事,只是他闭口不提。因为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我转过脸关掉热水龙头抽出已经散发异味的毛巾帮他把头发擦干,把他像个垃圾似的推出门口,再背对着他换下身上被泡沫污染的白色短袖。

他拖拖沓沓的脚步声混着含糊不清的咳嗽,他看起来更瘦了。

我走出来他已经清醒了一大半,所以他又想起来往嘴里塞一根娇子。下午的阳光从打开的窗子照到他半低下的脸上,还有些潮湿的头发已经开始四处乱乍。我嘲笑的看看他。男人长成这样,简直没得救。

我说走吧他咕哝着说好,我走过去揽住他的腰,他锁上门,再把胳膊搭到我肩上,一同奔向路边一家被夕阳照得无限美丽的蓝色小吃店。

路上正值放学时光,看他的小女孩不计其数。朋克已死,美丽却不变。我轻轻笑着,轻松的看着渐渐变为深蓝的广袤天空。与他在一起,就能够不再思考明天。这应该是最大的好处了。

吃完饭我决定回去处理猪窝,毕竟我也要住的。他有些鄙视的掏出钥匙递给我,又翻出五十块递给我,他说,帮咱买只脏猫去,二十块一只,别被人骗了。

我把钱塞回他裤兜接过钥匙说回见,转身边玩钥匙边朝回走。我没有勇气回过头去看看他被拒绝之后的脸孔,可是我问心无愧。我只是静静倾听,听着自己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我知道他想回到以前的生活,养一只小猫,我们三个互相照顾,互相依靠。都是被抛弃的孩子,还能有什么奢求。我知道他变了,他的表情不再强硬。我知道,已经不是我在依靠他。

我并没有回头看他的表情,因为我不想知道他遭到拒绝之后会有何种反应。我只知道,过去的事情,我们都只能够用来缅怀。至于重来一遍,那只能是神话。我不愿再承担他的喜怒无常,他也不用忙着满足我永无止境的虚荣。决裂五年,彼此心中都能够有足够反思,所以现在就算沦丧,也会互相照料。

我们相依为命,不需要猫咪为证。我信心百倍,就算一同走向地狱,就此庸庸碌碌,我也死心塌地。我和我的哥哥,没有任何过错。至于不原谅我们的他人与世界,我们亦绝无必要妥协。心死之后许多事情反而看得更为清楚,我们的生活没有遭人鄙视的必要。

我的脚步越发轻快了。

十五 过客 之四

杜菲 之 时光倒流

第一次见到何平我十七他十八。我跟着我的嬉皮父亲他跟着他的舞会母亲共同走进一个房子组建一个家庭,何平长得跟他妈很像,我跟我爸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非常突兀的天气。

接连下了两天大雨的城市在这个下午突然放晴,杜菲我还是一个人在路上走来走去。我看见了何平,何平没有看见我。何平的头发四面八方乍着,穿一条窄腿旧浅蓝色仔裤红色仿版匡威帆布鞋白色短袖脖子上戴着一条狗链。他很高,驼着背,两条细腿像是踩着高跷。我就跟在他后面走,他走路的姿势也是一个标准的朋克。

不是老说朋克已死吗,这不就活生生冒出来一个。不过令我无限惊奇的是他竟然走进跟我家所在地同样的楼门同样的单元同样的楼层同样的房门,我站在台阶上,他回头来看看我,他正在取掉他的狗链,他说,杜菲吧你是。

我第一次看见何平的脸。瓜子小脸,白皙精致。眼睛不大不小刚刚好,秀气的双眼皮,配一条刀削的完美高鼻梁。薄嘴唇,带着少许戏谑笑意。啊,标准的,美人儿。

我说啊是啊我是。你谁啊。

他笑笑,回过头去敲响我家的大门。我走上台阶站在他后面,看见的是一个呈现开启门前的中年美人儿。

何平的母亲是开舞厅的,我爸则是在医院里混日子的。两个人气味相投同样单身,于是决定一起生活。我没见过自己的母亲,何平没见过他的父亲,所以相处愉快。

只是多了两人家庭还是一样冷清。父亲与舞会女郎都不是喜欢呆在家里的人,而何平就更不用说了,我甚至不知道他一般在哪里过夜。他对我展现出浓厚兴趣,在于他偶尔回家的时候和我共同看了一场电影。

岩井俊二的燕尾碟,他回来的时候我正在把碟片往机器里推。他来了兴趣,好像除了瞎混他就对电影感兴趣。房间里很黑我们一块歪在沙发上,如同chara的歌声,有一种怪异的温馨。

从此以后他经常窜到我的房间,他不会烦我,只是翻看杂志和书。我因为学业的繁忙也很少问及他的生活。偶尔我也会窜到他的房间,但是实在是脏,乱就更不在话下。

他的房间里挂满性手枪和雷蒙斯的海报,脏袜子脏裤子扔得满床,碟片堆了一桌子,基本上没有什么书。要硬说有,也就只有唯一一本从我那搜刮过去的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过去基本是给他收拾房间的,他对此表现出极度的不满,他说:乱是咱的天性,不脏不乱怎么过活?

我们的感情就是在这时候慢慢增长的。跟着他我学会了抽烟,跟着我他学会了阅读。其实也都是歪门邪道没什么用处。我们虽没有血缘关系,却异常地亲近。只是有时候,喝酒喝到半夜在沙发上睡着,我会看见他的身体,不自觉的轻轻抽搐。我抱住他,他就好了。但是第二天问他,他毫不知情。

他没心没肺的背后,或许并不是这么简单。

一星期之后,在学校门口看见他。我真是颇有些诧异。他没事是不会来学校的,这回破天荒的是怎么回事?

他看见我就从蹲着的路边石阶上站起来走过来揽住我的肩膀,来来往往的孩子全在看我们,有些人甚至在发出变态窃笑。我没有心情理会这些傻子,我说变态来学校干嘛?

他说啊,来接你们校花。

他说啊来了,他喊她:方莉!

我回头看看,确实是我们校花。漂亮的女孩穿着颇显身材的白色短袖红格子短百褶裙跑过来,笑得如同艳阳刺眼。他就这么揽着我的肩膀,跟她介绍这是我妹,妹,快叫嫂子!

我透过他的胳膊看到了方莉美丽的外表,我对她笑笑,毫不自然的叫了声:嫂子好。

他们两个全笑了。他带着我和我的嫂子,到了他平时过夜的地方。

秘星罗,旧的雕花木门上歪歪斜斜的毫无美感的三个原木大字。酒吧的颜色很漂亮,是如同天空一样的湛蓝,只是走进去就知道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好像是进了何平等人的据点,里面的人全部奇形怪状。当然,只是在我十七岁第一次见识的时候觉得他们奇形怪状。校花很兴奋到处打招呼,里面的人她好像都认识。何平也不管她,把我拽到靠后的桌子上跟一帮鸡冠头坐到一起。

我基本上不敢说话,不知道这些五颜六色的头发背后是怎样的人怎样的性格。只是从他们的对话我还是能听出来,与何平一样的没心没肺。

在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就是所谓的转折点,如果错过,我杜菲至今应该过的都是另一种幸福生活,自十七岁时庸俗至死。

那天晚上的演出,让我热血沸腾。台上的何平光着膀子叼着白沙,他的那把破琴,此时看起来却异常的带有革命精神。

好像短短两个小时,就能让我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归宿。我天性之中的混乱秉性,就此被完全挖掘。我杜菲终于找到了一直失落的另一种家园,对于之前的压抑生活,好像自此再也无法忍受了。

自此成绩一落千丈,染红头发打成排的耳洞,瘦丁丁的穿上带破洞的收腿仔裤和脏兮兮的仿版帆布鞋。自己觉得高兴了,但在学校的气场之下,我成了同龄人眼中典型的怪物。

自此我成为老师们最爱用的反面教材,亦成为进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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