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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2 / 2)

“哇噻,够意思!敬你一杯!”激动的黎天爱一时不知怎么表达自己的情感,举起一杯酒就灌下去,一杯见底。

“好,好样的!”旁边的杨大川起着哄。

“别高兴得太早,你得给他写东西!”张巧润提醒道。

“哎呀,这算什么,我的文笔你还不清楚,那可不是吹的,再说了,不是还有你嘛!”黎天爱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了。

“我一猜就是我,算了,谁让你是我姐妹儿了呢。”张巧润说。从巴黎回来以后,黎天爱更加沉迷于加利亚诺了,以前她是欣赏加利亚诺的作品,现在她连加利亚诺本人都喜欢,她逢人就说——本人和作品一点都不一样,作品那么张扬,可本人却含蓄内敛,甚至有些害羞,特别可爱。弄得馒头直后悔当初会带她一起去。

不过令馒头后悔的事情还远不止这些呢,馒头心想:我张巧润这辈子算是栽在迪奥上了。原来,打上大学那会,黎天爱就狂迷迪奥,整天在馒头耳边提起迪奥,说到馒头头都长得两个大,馒头就随口说了句:“行了,别说了,既然你这么喜欢,等你结婚时,我给你随礼,就送一个迪奥的经典裙装好了。”这一随口胡说可不要紧,黎天爱就当真了,逢人便说:“馒头说了,等我结婚时,她送我一件迪奥的经典裙装。”一传十,十传百,成了众人皆知的誓言。害得张巧润梦里都会想怎么才能赚够钱买一件价值连城的迪奥经典裙装。

想想也是,几年前大伙儿都没什么钱的时候,还非要夜夜笙歌,整个京城的各大迪厅酒吧没有不留下我们痕迹的。

年轻气盛,没有不敢去的地方,没有不敢买的东西,万水千山也走过,百媚千红也见过。以前念念不忘买LV,现在去淘个帆布包就沾沾自喜,还美其名曰无印良品;原来动不动就喝的最次得是冰岛红茶的档次,现在觉得永和豆浆很有滋味啊;当初整天做梦想着穿衣服只能穿DIOR,买不起真品,到秀水淘去,现在也随便ESPRIT了,有时去外贸店淘到些正单的POLO,简直就是占了大便宜。不是说现在老了,有了平和的心态,也不是曾经虚荣,固执的以为穿上水晶鞋全都能变成公主。只是深刻的懂得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穿戴成什么样,也改变不了社会地位低下的本质啊。名牌只是一种生活态度,适用于到达那个境界的人。看到现在很多小女孩攒钱骗钱在打折的时候蜂拥,只是为了买个名牌皮包的时候,心里不由想起了自己也曾经如此疯狂的岁月。

但是现在,觉得穿用一些和自己身份地位不相符的东西,有时是种耻辱。

说到底,自己做的广告给了自己太多的暗示和幻想,我们也不过只是个坐在办公室里的可怜虫罢了,竟然被自己欺骗。

《游行的酒徒》2

郑诺总说北京的夜晚太荒凉,道路又太宽广,像一片漆黑的汪洋,找不到可以依靠的港湾。可是一到节日或周末,路边的彩灯就会亮起来,各种颜色和造型都有,象烟花,象银河。

只是太荒凉的看起来就显得比较诡异,这时候大街上一定要有明亮的路灯才好看,否则就象苍老疲惫的脸上硬要浓墨重彩的涂抹修饰,看在眼里更凄凉。而黎天爱偏偏喜欢在夜里漫无目的的游荡,车轮发出沙沙的声音,广播里的女声在轻轻唱着婉转的歌,然后掠过一根又一根的路灯,看影子被拉长又被捏短。那时候黎天爱总是挑起眉毛盯着车窗上自己脸的轮廓,随着光线的变化慢慢变得清晰,又慢慢变得透明。

一道一道光影掠过脸庞,映得人忽悲忽喜,就好象路的尽头,黎明晓处,路灯们,渐次熄灭。

“喂,这么早就把灯笼都挂出来啦!看到这些就让我想起关于2004年的一切,真他妈的叫人目不暇接啊。”伍恩梓在屋子里转了一圈,说道。

“是啊,家里也没个人气,早点把灯笼挂出来,也像个年嘛!”黎天爱斜卧在沙发上,手里拿着遥控器,漫无目的的瞎播着。

“这回你不用着急了,我也不回家!”伍恩梓坐到地毯上。

“别拿我开玩笑啊,明知道我现在心里不爽,还拿老姐开涮。”黎天爱没看伍恩梓一眼,继续转着台。“你到底要看什么啊,换来换去的,找一个好的就安安静静的看好了,照你这个样子看下去,好的也放走了!”伍恩梓说起话来一语双关,他希望黎天爱能明白他的心思,可他又怕敏感的黎天爱会因此而变得更沉默、更难过。

“没有好节目嘛,电视报又不准。不知道现在有什么事情还是准的。”黎天爱一边调着台,一边埋怨道。其实伍恩梓又怎么能明白黎天爱现在的想法呢!

“那你也没办法啊!给我,我来帮你选。”伍恩梓一把抢走遥控器。

“哎呀,不看了,一辈子不看了。走,出去,家里实在太闷了!”

“叫上他们吗?”伍恩梓一听,马上顺手把电视关上。“不要,就咱们俩去吧,我想静静。”每逢过年,黎天爱总是心情极度恶劣,她憎恨那些在年三十儿叮当叮当放鞭炮的人,炮竹一响震得楼下停放的汽车哇哇乱叫,各种声音混在一起让黎天爱从伤心到怨恨,又从怨恨到落寞。

第一次这么静的坐在喧闹的酒吧间里,记得当初第一次来的时候,几个毛头小子毛头丫头在这里玩了个底朝天,喝酒喝到吐得满地都是。杨大川嚷着要跳钢管;张巧润把自己新买得azona丢在一边不管不顾,任凭几个人的屁股在上面坐来坐去,害得回家后被老妈骂得狗血喷头;伍恩梓从来不当众唱歌,可是那天,他一口气连唱了七首,临走临走,还非要再点一首宋祖英的《好日子》,大家都笑他疯了,他还不承认;杨颂佳更搞笑,大醉酩酊之后,倒头就睡,任凭屋子里面又吵又闹,愣是没把她弄醒,害得几个人走的时候,还要背上她,黎天爱也没好哪去,酒吧间里还像个正常人一样,和酒保侃着大山,一出门就不是她了,十头牛也拦不住,站在大街中央拦车,拦到以后,跑到司机面前,来了一个比日本武士还正宗的180度大鞠躬,然后说:“毛主席万岁!”。闹的司机冲着一群年轻人直骂“神经病”。这还不算,四个人还排成一排,像阅兵式一样在长安街上歪歪扭扭的前进。之后,这群狐朋狗友就经常来这家酒吧喝的烂醉如泥,因为大家都是搞艺术出身的,对什么事情都抱着玩的态度,只要心情好,什么事情都好商量,为人爽直也是他们的特点,加上酒吧的老板是他们的学长,长时间的接触使他们之间培养出了一种模棱两可的感情,他们为酒吧老板创作东西,酒吧老板为他们提供消遣娱乐的场所。

生活也许就是这样,交换总是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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