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青虫站起身窜入湖中,想捡起了那把利刃。可是青虫出现的地方,似乎永远平静不了。就在青虫进入湖捡剑时,在湖底发现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是个不寻常的东西。
青虫将之捡起来口袋里一塞,原本上岸问问书思思。可书思思却对他瞪眼怒目“你干嘛啦你!鱼都被你给吓跑了!”
青虫也就习以为常调侃回之“学打鱼,先下去探探路”
可到了晚上,青虫才知道这东西的神奇。在没有灯的这里,这东西竟然可以自己发出光来。虽然不是很强,但在漆黑的夜里却十分显眼。
这东西形状虽然是正圆形,但下方有许多类似丝带的干布连接。乍看之下,有点像……勋章?对!像别在胸前的勋章。发出金色光芒的勋章,好像自己在哪里见过?
青虫想了许久都记不起来,索性不去想。但这确实像是好东西,青虫暗自猜想可能湖里还有一些。打算第二天再去湖里找找看,也许攒多了可以卖钱。
第二天青虫好不容易在河里又找到一个,由于白天光线充足,很难发现金勋章的所在地。青虫就打算趁夜晚湖底黑暗,潜下去继续寻找。
当天夜晚湖水比想象中的更冷,青虫上来时已经浑身寒战。但好在他又捡到五个勋章,也算不虚此行。
天族的风光比魔族好的多,只有面对涟漪缤纷的塔尔塔隆湖而坐,青虫焦急的心才会有所缓和。
脸颊旁凉爽的风时不时的抚摸,岸中央打鱼的美女时不时的抬眸,岸对面不知名的树条时不时的吻水,天上绵绵的白云时不时的拼凑,身下柔柔的绒青时不时的摇曳。可这种不吃穿的小日子青虫知道即将结束,因为他的头已经半个多月没痛过了,现在,是时候该有所行动了。
一般情况下,她们母女都很早起床。书离会将养了一天的鱼拿到北方的梅德乌斯庄园去出货,然后住在庄园内的霍尔会把鱼拿到因特尔蒂卡地区北面的帕塞尔村庄去卖。而书思思则起来进行预备渔具检查船只等准备工作。到了中午,书离回来后会帮忙一起打一会鱼。
午饭后再打一会鱼后收拾家伙进屋。下午她们会将鱼分成两份,一份自己留着吃,去鳞和开肚。一份饲养着,送人或外卖。
这一天和往常一样,青虫坐在岸边,看着天色等吃午饭。忽然来了个陌生人找书思思。陌生人看上去和书思思差不多年龄,有点小肚腩,一看就知是富家公子。
陌生人跑到岸边看了眼青虫,大声喊“思思!……你上来!……我有话和你讲!……”
书思思看了眼陌生人,袖子擦了下汗就往岸边开始撑船。
上岸后书思思双手在裤子上抹着“霍金你怎么现在就来啦?下午我们再玩。”
叫霍金的陌生人笑的有些献媚“不是玩,我爸爸请你们吃饭儿,阿姨已经在庄园等你了,快走吧”
书思思一笑“今天什么日子呀?还请吃饭呢。阿迪达斯,一起去呀”
她这么一说霍金不乐意了“我,我爸请的是你妈,你妈怕饿着你才来捎你,他去干嘛”
书思思也犟的很“我们都走了他吃饭怎么办?你做给他吃呀?阿迪达斯,我们不理他”
青虫也不管这么多,单手撑着地就要站起来。没想到霍金说不过书思思竟然动手。一记扫荡腿踢在青虫手腕处,把他踢的摔了个底朝天。
青虫刚想起来,霍金又是一脚踢在青虫腰部,把他踢的在地上滚了一圈。
“你干嘛呀你!”书思思一把拉过霍金,对着他脸就是一巴掌。
霍金好像被打惯了,吃了一掌还哈哈大笑“这种饭桶你们养着干嘛?扔下去喂鱼算了”
青虫本想还击,一想暂住在别人家里白吃已经是添麻烦了,再惹点事出来对自己没有好处。何况他还没摸清霍家和书家的关系,忍了吧。
也许是不想再被打,霍金没有再造次。带着青虫和书思思一起往家走去。
梅德乌斯庄园比青虫想像中气派的多,原本以为庄园只不过是大一点的花园建筑里再插上几栋楼,换个好听点的说法而已。没想到这个庄园不但大而且还分东西部,听书思思说横穿庄园都要几个小时。
到了目的地已经是下午,青虫暗觉得有些不对劲,按他对书离的了解,不像是粗线条的女人。即使知道吃饭的地方这么远,没理由让自己的宝贝女儿饿着肚子走近两小时的路去吃一顿午饭。难道这是个圈套?
可书思思的问题解决了青虫的困惑“霍金,我们去金醇堂吃吗?”
霍金笑着点头“思思就是聪明,只来过一次就认识路了。今天有大人物来,我爸爸可不会寒酸呀。”
书思思噢……的一声“难怪妈妈会答应留下吃饭,哪个大人物呀?又是结界塔看守吗?”
青虫暗自摇头,自己前不久过惯你猜我猜的日子了,到这里还在习惯性的猜忌着实可笑。书离一定是抽不开身没办法才会让书思思长途远行的。
说起来,这个世界虽然有传送师这种交通类便捷魔法,却没有像样的代步工具,连马匹牛车都没有,真是让人费解的很。
就在青虫上天下地乱八卦时,霍金的回答让他心中一抽。
“不是,这次来头大了,是极乐世界裂缝行军部的老大,行风将军”霍金说完还美滋滋的轻瞄书思思,好像他就是那个将军一样。
行风?!这下糟了。青虫心里暗忖。上次之所以他饶过自己,都是托了行李的福。前帐还挂在那里,现在再加上他的女人祈夏放弃他跑到自己魔族那里。旧恨新仇合在一起。再遇到他的话,估计就算有三个昔妖也别想活着出去。
更何况这里是他的地盘,自己目前在天族又没有一点势力。要弄死自己,实在是比踩蚂蚁还容易。
不行!我不能被他看到!我得先躲躲。
青虫正打算找借口开溜,书思思却惊呼一声“行风?他是不是叫晨行风?”
霍金莫名的看着书思思“什么晨行风,他就叫行风啊,你竟然没听说过他?!”
书思思摇摇头“没听说过,晨行风我倒是知道的”
霍金道“不管晨不晨了,现在就让你看看天族美男子,圣光剑星行风。进去吧”
“啊?这就到了?”青虫忽然又觉得这段路太短,还没想好借口就已经到了。如今无论是说上厕所还是饿的走不动都已经晚了。
“是呀,这就是金醇堂啦。我们快进去,我饿啦”书思思边说边不客气的拉着青虫就走。
看来这次是在劫难逃,走一步看一步吧。青虫心里想着,将长袍袖子撕下一块,绑在脑后遮起脸。幸好书离的母亲帮自己做了件新衣服,不然以自己的之前的衣服是绝对撕不破的。
“你干嘛呢”书思思疑惑的看着青虫“傻透了”
青虫轻咳一声“我嘴唇上的伤还没好,可别吓着大人物”
伴着霍金的嘲笑,三人走进了足球场大小的金醇堂。在这种乡下地方,这种单层宴堂确实算气派了。看了霍尔在天族,至少在因特尔蒂卡地区还是很吃的开的。
进入金醇堂后青虫才觉得自己蒙脸的做法十分笨。他们虽然和行风霍尔在同一个包房,但毕竟书离才是主桌,自己和书思思都被安排在角落。自己只要不去招惹行风,门口进进出出的小人物根本不会引起他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