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是天底下最无知的大笨蛋啊,这是治感冒的,你没吃过吗?即便真的想毒死你,也不用我辛辛苦苦削这东西吧?骗你就行啦!你智商那么低,肯定上当!”他站在我的面前,坏坏地笑着。
“你说什么?”我瞪着眼睛看他。
“快吃,别哼哼啦。”他命令道。
我看着他,心想:吃就吃,干吗那么凶嘛?像我老爸。我捧起梨就啃,啊,好甜哪,我越吃越觉得好吃,越吃越开心,满脸笑容。咬完最后一口,我打了个饱嗝儿,长长地吁了口气厚着脸皮问他:“请问还有吗?”一下子就让他晕菜了。
半晌之后,他终于恢复了以往那副铁青着脸的表情:“没有了,小姐,你吃完啦?”他又冷冷地起身进了自己房间。
一会儿,他又从他的房间里露出半个头来:“别忘了按时吃药哦,我可不想晚上再听你哼哼。”这个白痴,你就不能换个方式说话吗?事情又做了,坏人也当了,这是很不划算的买卖唉,你明不明白?
对我来说,这辈子最讨厌的事情就是打针吃药。可是为了早日康复,我只好舍身成仁了。于是我吞下一片药,喝下两大杯开水终于胜利完事,心里那个苦简直没法儿说。这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脑袋里一直在琢磨:他干吗要给我买药啊,我的哼哼打搅了他?还是,他……
嘻嘻,又乱想了,我在床上翻来覆去。
好容易入睡,却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还忍不住笑出了声。你知道我梦见什么了吗?呵呵,天知道我怎么会做那样的梦啊,我居然梦见自己成了一个人的新娘,而那个人正是小刚。我的天,都快羞死人了。
经过这次“感冒事件”之后,我和小刚的关系也融洽了很多,他常常为我做这做那的,让我觉得好不惬意。哈,也许,这就叫不打不相识吧!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回原来的宿舍去跟姐妹们聊聊天说说话,所以一般回来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晚。通常的情况是,我回来的时候,小刚已经弄好了一桌让人垂涎欲滴的美味佳肴。回想起这些细节,我不得不承认我们之间纯粹的非爱情同居关系就在这一次一次的共进晚餐中悄然改变。
那天晚上,在喝完最后一口稀饭的时候,突然停电了,房间里顿时变成了黑乎乎的一片,我们赶紧摸索着点燃蜡烛,然后就开始在摇曳的烛光下东拉西扯。小刚的左手安静地搁在桌面上,我注意到他的小指上套着一枚看上去挺不错的戒指,也许是哪个女孩送给他的吧!这个想法一出来,刚刚升腾起来的一丝亲切感就被压制了下去。别人都说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咫尺天涯而是两个人的心灵,我想也是,这就好比我和现在的小刚,像我们这种关系的合租,除了相敬如宾之外,还能额外地要求什么呢?
我起身为他添茶,他就一边啜茶一边侃侃而谈。当最后一滴茶水被小刚喝完时,他已经面色潮红,然而嘴唇却依旧显得是那样的干涩。使我注意到这一点的原因是他咧开嘴笑的时候,唇上细细密密的纹理很自然地龟裂开来,变成光滑的一片,等到笑颜平静的时候,细纹就愈发明显了。
然而,就是这样两片男人的唇,足以让我心无杂念地看上好几分钟。这样长时间的注视让我的眼睛发涩、嘴唇发干,当我再一次伸出手去拿茶壶的时候,前倾的唇不小心碰到了小刚的……
我的感觉竟是温润的。我迅速地躲开,刚才这一瞬间所发生的事情只不过是意外而已,谁也没有刻意地去人为制造什么。小刚仍是那副并未受到惊扰,似乎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的样子,伸出手来扶住了我的胳膊。
一切都是那么的微妙。这次很不小心的“意外”造就了我的初吻。它像冲溢而出的洪水,一旦打开了闸门,就很难合上。虽然,我并不清楚那里流出的是情感的洪水,抑或仅仅是酝酿了太久的等待。
在这样一个少有约束的年代,这样两片陌生而新鲜的唇,难免让人产生一丝难以抑制的心动。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更不想拒绝,那种全力放松后的瘫痪让人快乐。
思维陷入瘫痪,行动却无师自通地灵活起来,我对小刚的指引心领神会,他的舌往左,我的就往右,像在跳一种奇怪的舞蹈,这对于音乐专业的我而言,一点也不难。小刚的舌头在我牙齿的接缝处自由地游走,然后轻巧地越过口腔,在食道口逡巡。
事已至此,小刚已经完全而没有商量地抢走了我的初吻,并在第一回合就用了八成的功力。就像是一只与世隔绝的猫,突然被赐予无数条鲜美的鱼,那种甜蜜的不知所措很有里程碑意义的。
我的回应虽然略显笨拙,但是也显得恰到好处。直到我的嘴唇和脖子开始酸疼起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的初吻竟然持续了十几分钟。我腾出脑子想了想,我们都还年轻,那么就浅尝辄止吧!
点到为止的女孩最聪明。小刚停下来问我,怎么了?眼神中的渴求很明显。可我明白还有什么理由可以支撑我们继续下去呢!
我恢复矜持,推开了他,说是推开,其实也只是软绵绵的一挡。小刚显然有点懊丧,坐回了凳子上。
我头也不回地进屋,蒙着头回想着刚才一瞬间所发生的那一切,有一点慌张,有一点甜蜜。
这晚的“意外”算是告一段落。但是从此以后,我却觉得我们之间的相处似乎显得分外尴尬了起来,在这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房子里,我甚至不敢拿正眼去瞧他。早上起来之后,我常常会趁着他背过身煎鸡蛋的当儿,像猫一般溜出门,然后开始新的美好的一天。
早知道小刚是动了真情的话,我会更加不安更加手足无措的,虽然他很帅,虽然他很有型,但我不想被人言中:孤男寡女同在一个屋檐下,难免会出点什么事!我就是这么理智的一个女孩,有时理智到不浪漫,理智到没有爱情。
下了课回到家里,小刚已经做好了一桌子菜,我洗完手刚落座,立马感到了一丝不自在。晚餐一开始,小刚就举起了酒杯,首先是赔罪,然后是兴师动众地求爱。小刚郑重其事地对我说,做我的女朋友吧,我要对你好!
我明白,如果男人说“我会对你好的”,往往是无奈的应诺;而他们在说“我要对你好”时,多半出于一种强烈的愿望。
眼前的男孩啊,我究竟是应该接受你还是应该拒绝你呢?谁能告诉我?
作者:卞庆奎 主编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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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英国见
文/倪宝富
她经常和我一起共同学习,有时候时间晚了,还会热心地帮我泡面。而且她每次帮我泡面的时候总是一边倒水一边向我道歉:“不好意思啊!你知道我什么都不会做的。”其实我觉得这也没什么奇怪的,现在的女孩子,不知道往电饭锅里加多少水的人比比皆是。
来北京读研之前,我在南京本科学习期间,有过一段和女生合租的特殊经历。合租期间,对方曾给了我很大的帮助,虽然那件事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很久,但仍让我难以忘记,现在讲出来,算是纪念吧!
有人偏执地以为,大学生凡是在外租房,肯定是为了男女关系!事实并非如此,当初我就不是为了美色才出来的。虽然那会儿本人呆头呆脑的一点都不可爱,连个女朋友也没有捞着,不过我的生活并未因此而受到影响,因为我坚信“一个萝卜一个坑”,天地之间总有一位属于自己的红粉知己——爱情毕竟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之所以要出来住,主要还是因为宿舍里人太多,“兵荒马乱”的日子是无法静下心来的,对于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为了便于复习,不得已,我才出此“下策”——校外租房居住。
最初,我在学校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