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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1 / 2)

>论如何让人高兴不起来。

这场努力的结果好像更糟。我对自己的智力发生了怀疑,我疑心自己就是一个笨蛋。同时,我发现我比以前胖了、老了,不复为风骚丰满的风二娘了,甚至丑得好像没有性别了。并且发现再也没有什么好企盼的,又要回到耍嘴皮子跑腿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我再也不能接受的一种状态。

不过有人说我考研考得不错,因为我终于可以知道自己考不上了。哈!说得好!人生不过就是试错法,我不过拿岁月与精力又做了一场试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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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定已经毕业,我与定定在兔子不拉屎的西三旗租了一个房子。定定也很消沉,发现研究生毕业其实不过是一个屁,而我又整天愁眉苦脸非他能力所及。住的又是这样偏僻,像是陷入了只有两个人的荒岛。

闻知我没考上研究生,各路人马先后赶到,他们找我谈的事让我郁闷至极。

先是刘娜有一天忽然找到我,问我对药材生意感不感兴趣。她现在已不在那家“勃伟”公司,转到修正药业做了经销商,就是自己拿一些钱买下几个小药种的经销权。我已好久没见她,甚至都快忘了这个人。见到她后,发现她已经很像一个药店老板娘,胖了好多,烫着头发,胖胖的脚上穿着细钢管的高跟鞋。刘娜满脸堆笑,我已想不出那个当年给我脸色看的“卖春药”的中专生的模样了。

“无故献殷勤,非奸既盗”,果然,她找我其实是想让我替她跑药,就是给她打工。跑药与跑保险差不多,门槛很低,初中生、农民都可以做,何况只是小药种。我听了心里很愤怒,在她眼里,我竟然已经低贱到这种地步,成了她的跑腿,去和一群初中生和农民竞争。

药业不是不能干,但这种低门槛的行业要干也只能同厂家打交道,我怎能让她剥我的皮?我抬头看了看她的笑脸,觉得很别扭。看惯了她的冷脸,冷不丁地笑起来,觉得还不如冷脸好看。

王建国也来凑热闹,让我给他当饭馆经理。他倒还是老样子,顶着他千年不变的“转头”。王建国对我恋恋不舍,直到有一天我告诉他我有定定了。考研的时候他神神秘秘地对我说,他的同学就在负责研究生招生的事,一副能拿住我求他帮忙的样子。我理都没理他,定定考研谁也没求谁也没找,不也照样该念什么就念什么吗?

后来,王建国结婚了,再娶的是一个离了婚的女老师,两人竟然要在学校开一个饭馆。他想起有我这样一个人,让我去给他打理饭馆。

我听了感到很悲哀,饭店老板娘、卖药的,全是市贩走卒的角色,纵使我考不上研,我也不至于沦落如此,这也许就是他们眼里的我。以前,剃光头坐火车的时候,还让男列车员疑心我是小姐,帮我补了票就坐在我身边;一个劲地对我说他在太原有个夜总会生意很好……当然也有人把我看成美容美发的姑娘……

罢了罢了,不想了,江湖气也没什么不好。

我在家等着,说不定哪天有人卖白粉也能想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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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三旗这个家以前就是一个村落,城市扩建之后,成了市区,以前的住户成了破产农民,靠房租为生。楼下本是绿绿的草坪,这些农民闲来无事,把绿草掀翻,热火朝天地种上了蔬菜,房前房后到处都是他们种的大葱、香菜、芹菜。长在草地上像是一块块疤瘌,招来一大群蚊虫。我不是李文,我可不敢招惹这些痴迷的土地热爱者。

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也许几年内,我与定定在京的生活就是这样了。租上这样一间房子,早九晚六地去上班,星期六星期天不用早起。没什么朋友,亦不想生育。下班后上上网,打一下游戏,这将是多么无聊的生活。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样的生活,这生活同我以前相比没什么改变。

我只好又操起了上网的勾当,上网没太大意思,但总比不上要好。竟然遇到了我的第一个网友。这是一个小男孩,我认识他的时候,我还在那个国营大厂,他还在哈尔滨读书,经常同我聊生理卫生的话题,电话里怯怯的声音,现在已经在南京与姑娘同居了,终于可以给别人讲生理卫生课了。

岁月呀岁月!他还在电话里叫我姐姐,但是已羞于提从前,后来又想起管我叫笨笨,可能觉得自己战斗值提高了,有权对女人叫一些居高临下的称呼了。

在这个小区里我认识了一个男的,确切地说是我认识他而他不认识我,住得离我很近,我是通过偷偷上他的电脑而认识他的。

有一天,我听见我的网镖一个劲地响,一看是冲击波病毒,地址是与我一个小区的,我不由生起气来。回手挨个找别人的电脑登上去,结果这个家伙的电脑竟然是全盘共享。

从电脑里的内容看,他是一个室内建筑设计师,里面有他的设计图、报价方案、他的租房协议(比我们多花了一百块钱)、他的照片、他拷贝下来的书与电影、他下载的黄色小电影(全是A级的)。

电影和书我都拷贝过来了,又找了一个很低级的小木马安装了进去,估计他的电脑早已是“马圈”了。这个家伙的收入与生活应该是和我们差不多的,他应该是一个单身,因为他电脑里面没有任何关于女友的信息。

在小区的甬道上或超市里,我天天留意着这个人的出现。我想不如不动声色地与他交往,最后吓一吓他。

这些事让我觉得在这个小区上网还有点儿意思,并想在网上写点儿什么抒发抒发感情。

同时也说明,我的生活已经封闭无聊到了很没意思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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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了一个字大看着舒服的论坛,开始大发口水帖、骂人、被骂、写文章。这个论坛里很快就有不少人认识了我,因为我天天跑上去说废话。那些废话时而有趣时而下流时而无聊,但总得有人说。我瞎说,大家就跟着瞎看。

我期望这群人里有风趣健美的男人,每次接电话的时候,我都把对方想像成我愿意想像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快废了,哪怕比定定差很远的男人,只要是其他的男人,我都会产生很大的热情。就像那个室内建筑设计师,从照片上,他是一个长相多么普通的人,可是我还是想在小区里遇见他,说什么话吓吓他。

我彻彻底底成了一个无聊的人,以彻彻底底开始自己的网络生活为标志,同时对网络上的形形色色的人开始了最美好的期盼。因为要是不这样,我真不知怎样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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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碰到一个网友,可以说是“网恋之友”——一个真正的网恋之友,因为他不在北京,他在遥远的昆明。他的网名叫纳兰孑孓,真名其实就是人尽可夫的“李军”,四十九岁,有点儿大,不过我还是喜欢他,因为也没有接触到别的人。

孑孓同志喜欢文学,头一次给我发短消息时告诉我说我的文笔很好,用词很鲜活。第二次发短消息说对文学应该有宗教式的崇拜。

头一条我听了很高兴;第二条我觉得他很傻逼。文学有他妈的什么可崇拜的?再说还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我崇拜。

他已出版一本书,现在靠给人改稿子为生,同时又在认认真真写着第二部、第三部。我看了他的东西,还行。看得出他写东西时的确充满了“宗教式的崇拜”,因为满纸都是叹词。这让我想起我的大学好友裘千尺小学时的一篇作文:“啊!朋友,你见过世上最美的地方吗?如果没有,请你来我的家乡石木!”我在网上给他发了过去,他到现在都没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在电话里孑孓同志把自己描述成一米七九、年轻时长相十分英俊的美男,最难能可贵的是,说自己虽然性能力很强但并不热衷于此,因为“自己是一个高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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