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要喊她,就见他的头上“哗”的一下子涌出好多鲜血来,就像井喷一样,瞬间,他的身上变染满了鲜血,到处血肉模糊,她吓傻了,眼呆呆的看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南霁云伸出手来,往前走,想要抓住她,可怎么走也到不了她的身边,而她的腿脚就像是被定住了一样,一动也动不了,她快要急死了,头上冒着热汗,使出全身的力气,可还是动不了,甚至嗓子也像是被人堵住了一样,一个音节都发不出来。
南霁云的眼睛里凄楚而又哀伤,定定的望着她,忽地,就那么直挺挺的倒下了,眼睛大睁着,却已无焦距。
盛晚归的心中难过极了,拼死的挣脱着,终于大叫了一声……
“小南叔叔”,盛晚归“腾”的一下坐起来,看见熟悉的房间,才知道原来刚才的场景是一场梦,擦擦额间的热汗,心脏还在快速的跳动着。
盛晚归抚抚胸口,安慰自己,这只是一场梦,只是因为太担心南霁云了,才会做这种梦,再说了,梦是相反的,在梦中梦见南霁云出了意外,他就一定会平平安安的。
盛晚归走下来,推开南霁云的房门,躺在有些凉意的床上,裹紧被子,闻着上面熟悉的气息,慢慢的心安了。
他一定不会有事的,一定!
思念
早上起来,头有点疼,还有些晕乎乎,盛晚归打开电视,搜索着T国的新闻。
没有新闻就是最好的新闻。
大清早的,虽然很想念南霁云,但她也不敢贸然的给他打电话。
一个人无聊的在空荡的客厅里走了几个来回,她决定去那家很喜欢的粥铺吃早餐,她不怕浪费时间,时间多过一秒就代表着距离南霁云回来的时刻近了一秒。
出了门口才发现,天阴沉沉的,空气很气闷,细细的下起了小雨,在头顶上,笼罩成了浓浓的烟雾,雨点虽然细小,却更能沁入人的衣服里,湿湿潮潮的,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盛晚归没带伞,也懒得回去拿,站在原地挣扎了一会儿,反射性的摸了摸正在长长的头发,还是决定回去拿。
小时候一次调皮,跑去淋雨踩水,玩得正高兴,被南霁云抱了回来,恐吓她说:“淋多了雨会变秃头的。”那时候,她又长又黑亮头发,对它爱惜极了,便再也不敢淋雨。可惜,那么好的头发,在她怀孕的时候狠狠心的剪掉了,现在又重新开始留起。
取了伞,盛晚归坐上了出租车,直奔那就粥店而去。
下了车,远远的就看见那家粥店的外卖窗口排起了长队,有打伞的,有未打伞的,老头、老太太的居多,鲜少有年轻人,盛晚归想着小南叔叔排在这一众老人家里面的情形,不仅觉得好笑。
店里面同样的,人很多,盛晚归四下看着,也没有一个空位,正犹豫着要不要回去,就听见一个激动得有些颤抖不稳的声音叫着她。
“盛晚归,到这儿来。”
循着声音望去,正看见伍辉乾激动得有些泛红的脸庞,他一个人占据着一个四人房主,正站起来笑着朝她招手。
盛晚归走过来,很意外的问着:“你怎么会在这里?”
“来,先坐,想吃什么,我请你!”伍辉乾热情的招呼着她。
盛晚归点了粥和包子。
伍辉乾说:“我住的地方离这里不算太远,最近天天在这里吃早餐。”
说完,有些紧张,搓了搓手掌,说:“其实我有一次听你说过喜欢吃这里的早餐,就想着能不能在这里碰见你,没想到,就真的碰见了。”
“哦。”盛晚归不知道该跟他说什么,便低下头喝粥。
伍辉乾忙殷勤的将咸菜碟子推过去,说:“尝尝这个,配粥吃特别好。”
“谢谢,你最近工作挺好的吧。”盛晚归觉得冷场会更加的尴尬,忙刻意的寻找着话题。
“嗯,很好,马上就转正了,说起来,还是得谢谢你。”伍辉乾说着,目光一刻不移的看着盛晚归,越在近处就越觉得她漂亮,以前他们见面时都有南霁云在,他的气场太强大,让伍辉乾不敢直视盛晚归,只能偷偷的打量,今天终于能够明目张胆的看了。
盛晚归感觉到了伍辉乾投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有些不自在,也有些反感,忙抬起头来,故意的问:“你不吃吗?”
“吃,哈哈,吃。”别人捉个现行,伍辉乾忙尴尬的低下头。
过了一会儿之后,想到一个重要问题,又抬起头来问:“南总呢?怎么今天没跟你一起来?”平时南霁云都是寸步不离的,盛晚归单独一个人出来吃早餐,确实让人感到意外。
“他出国了。”
“噢,我说的,怎么在公司没见到他呢。”伍辉乾脑子迅速的转着,也许这是个好机会,忙说:“那晚上我能不能请你吃饭,反正你也是一个人。”
盛晚归摇摇头,说:“不了,我还有事。”
伍辉乾心中失望极了。
盛晚归这顿饭吃得食不知味,平时最喜欢喝这家店的粥,南霁云第一次买回去的时候,两人份的,都被她吃掉了,以后南霁云再去卖都是买三份,今天却喝了几口就饱了。
“那,我先走了。”盛晚归擦擦嘴角,站起来说。
“呃……这么着急走?再吃点吧。”伍辉乾着急的说,好不容易逮到的机会,伍辉乾恨不能多呆一分钟。
“不了,你慢慢的吃吧。”盛晚归拿起伞走出门外。
伍辉乾只能看着她的背影远去,过了一会儿,掏出手机来,拨通了电话。
“表姐,你知道南总出国的事吗?”
“对,没带盛晚归去,刚才看她一个人在吃早餐。”
“嗯,好的。”
外面的雨下大了,敲打在高处的树叶上,形成一条银线,垂直的滑成了一条河。
路面湿滑,来不及流进下水道里的雨水在低洼之处积成了一潭水坑,这样的天气合该待在家里睡大觉,何苦要出来趟雨。
虽然下着大雨,街上的行人依然很多,一个个打扮得光鲜亮丽的上班族们提着裤脚,在路面上跳来跳去,寻找没有积水的落脚点。
看着他们,盛晚归忽然想到了自己,回来这么长时间了,除了一开始的时候还有出去工作的想法之外,想在竟然一丝一毫的想法都没有了,难道真要一辈子赖着小南叔叔吗?她相信,即使小南叔叔要结婚,也会将她妥善的安排好的,自己就这样的想留在他身边,难道就是因为喜欢这种安逸的没有压力,不会为钱而苦恼的日子吗?
她真的不知道,她从小就胸无大志,只想着吃喝玩乐混日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也没什么特长,毛笔字练习了很多年,依然写得乱七八糟,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优点的话,那就是脸蛋长的还行,从小到大经常被人夸漂亮,但那又有什么用?站在叶馨岚面前还不是一样的被比了下去?
雨滴滴在雨伞上,“噼里啪啦”的响着,像是过年时候放的鞭炮一样,盛晚归想着,现在的T国是怎样的天气呢。以前,碰上这样的天气,南霁云会将她背在背上,他的后背就像是一座无比伟岸的高上,给她坚固结实的依靠。
盛晚归低着头,走在马路边上,猛然的惊觉,小南叔叔虽然不在身边,但却时时刻刻的影响着她,不知不觉的,就会想到他,他的话语都像是刻在脑子中的烙印一样,让她不自觉的就去听从。
一辆汽车疾驰而过,溅起了阵阵的泥点,全部打在行人的身上,盛晚归身上也溅了很多,有人追过去谩骂着,可车子已经驶出老远了,就是骂他也听不见,只能说这司机太没有公德心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诅咒他下次雨天的时候也被人溅得一身泥!
盛晚归掸掸身上的泥,学着别人的样子,也挽起裤脚,站在路边等待空的出租车,可这种天气下,车太难打了,各个都拉着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