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主的荣耀。而艾琳则是普通的族人。
若非这般,她也不能选择墨菲斯。可也正因为这个天赋缺陷,她能拥有很多别的同族所不能拥有的自由、关爱和幸福。在整个种族中,她算是最自由的。
穿过那层水纹,视线里全是淡淡的雾霭,虽然视线受阻。但周围的空气非常清新,让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穿过雾霭,映入眼帘的竟然是满眼的绿色,各种珍贵的花卉不顾时节和气温,竞相绽放,鸟儿轻鸣,树丛间时有各种小动物穿过……
“这森林……”奈法利安还没说完,艾琳倒是笑了。
“这是森林也算不上森林哦。”眼前的庞大森林其实都是一棵树,是黑暗精灵族被驱逐之前偶然得到的一颗树种,而这颗树种的来历也不简单。是孕育整个翠绿森林的母树结出来的。
“大自然,还真是神奇。”粗略估计,这“森林”的占地面积至少有两个百万人级别的大型城市了。若将翠绿森林比喻成成年人。那么这个森林就是刚出生的婴儿了。
“墨菲斯,你离开也好久了,母亲昨天还念叨了,我们去见见她。”艾琳欢欢喜喜地带路,而墨菲斯则威胁似地看了一眼奈法利安。其中意思两人心知肚明。
即使是女王,她的居所也十分普通,只是比寻常族人的树屋大了一些,多了两间。和生命精灵族女王住的地方比起来,就像是小茅屋和豪华宫殿一般。
黑暗精灵族的女王是个想当和善的女人,虽然五官有些冷。但遇见女儿和她看好的后生小辈,整张脸就柔和了好几分。叙完旧,女王大人终于“记”在旁边观看的奈法利安。“墨菲斯,这人是你的朋友吗?”
“不是,但他有事情和阿姨说。关于如何回到翠绿森林的。”墨菲斯指着奈法利安说道,“虽然不相信,但还是带回来了。”
女王刚听到前面那句就已经不淡定了。等她看清奈法利安手中拿着的权杖,脸色巨变。一股难言的威势铺天盖地地涌向他,“你和两大教廷是什么关系?”
“现在算是不死不休,以后就是全面掌控的关系。”奈法利安很明白,眼前这个看着只有三十刚出头的女人,其实已经接近八千岁了。不客气的说,她闯荡江湖的时候,奈法利安的两位老师的爷爷奶奶还在吃奶呢。
“你……”女王见奈法利安身形不懂,脸上未变的模样,心中不由得大骇。当然,还有几分是因为他之前那番狂傲的话。
“精灵族都是直爽的,晚辈也就不多废话了。前辈你也看到了,我的光明黑暗双体质以及体内两种力量并不平衡的现状,想来也能明白晚辈此次前来的目的吧?”奈法利安直接单刀直入,“借我圣地一用,早则一年,迟则两年,我便帮助黑暗精灵一族回归翠绿森林,而且女王之位依旧是您的。至于暗算您母亲和您的那个前任精灵女王,随您处置,如何?”
女王脸色已经不是难看二字能形容了,她没想到,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类竟然准确说出当年阴谋的导火索,而且……更加难以置信的是,她竟然心动了,为这个人类的许诺心动了。
“凭什么相信你?”圣地的使用不是她一人说了算的,就算他能说服自己,也过不了其他长老那关。
“就凭我三年之内必成圣域,而前辈一定还在伪圣域徘徊。”史诗级和圣域之间还有个境界,就是所谓的伪圣域。
奈法利安这话一出,在场的几个人都不淡定了。圣域这个境界阻挡了多少天才,而这个人竟然这么肯定自己能三年之内成就圣域?
“黑暗光明双天赋,手里还握着光明和黑暗权杖,本身的实力已经达到史诗初阶……难怪你有这个自信……”女王瞪着奈法利安许久,终于说出这话,“可是光凭圣域也做不到你说的那些。”
“我能,因为我有同盟。”而他的“同盟”其实就是那两个和龙傲娣搅和在一起的所谓的女王公主……
PS:
其实伦家想说……那本小说中外挂第二大的是大BOSS先生……而男猪脚仗着亲爹就能秒杀所有开外挂的家伙了……
正文 番外:梦回前世,皇甫修篇(下【一】)
林元让说是出门迎接皇甫修,也不可能真的跑到大门前。一来皇甫修已经往里走了,二来他也不是倨傲之人,一定要同窗好友毕恭毕敬地出来迎接自己。那么他来参加宴会就不是许久联络感情,而是跑来打人脸了,还是啪啪响那种。真要这样做,两人以后纵使不割袍断席,两家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往来了。
“奉敏,什么风把你这尊大神吹来了?”虽然挺郁闷这位好友不按理出牌,今天这场联络同窗感情的宴会要泡汤了,但林元让看到许久不见的老盆友,心底还是非常高兴的。这一高兴,便喊出皇甫修的字,这关系一下子就亲密起来了。
但这个亲密只是针对两人是同窗关系,别忘了,他们之间还有官职上下的区别。林元让只是从三品,而皇甫修却是正一品。林元让这么说,其实有些僭越。
可皇甫修哪里会在意这个?别说是变成奈法利安的皇甫修不在意,就算是纯粹的皇甫修也不会在意。两人同窗之时,经常凑在一块儿谈诗论经,辩论各种论题,发表自己对当时时事的看法。而年轻气盛又擅长辩论的皇甫修没少让把这位同窗气得面红耳赤,几近暴怒。
两人的意见不大一样,但感情还是非常好的。经历过那些事情的皇甫修自然明白,心中更是多了几分感概。两人行了平礼,林元让作为主人带头领路,“来来来,奉敏。今天你可是来对了,孝之和贤钊这两人也在呢,想来你会很高兴看到他们。”
“人老了,经不起折腾。”皇甫修哪里看不出林元让的揶揄?
皇甫奉敏、陈孝之、刘贤钊,这三个人年轻的时候可是乡里乡外有名的 “三鬼”。皇甫奉敏爱酒。是个酒鬼。而陈孝之酷爱抽烟,整天带着个烟袋子烟枪,算是烟鬼了。至于文质彬彬的刘贤钊则比较特殊,他很喜欢吃,用苗淼的话来说就是吃货,当然,在他们那时候称之为食鬼。而皇甫修这个人比较放荡,对于君子远庖厨一说嗤之以鼻。
拿手手艺……啧啧啧,直接将刘贤钊的馋虫勾得紧紧。三个年轻人混在一起,除了学术交流。还要交流一下自己的爱好。在皇甫修不懈地带领下,这两人的酒量也是蹭蹭上涨。
“他们绝对不会放过你的,特别是贤钊。”许是想起什么好玩的事情。林元让的脸色逐渐往酱紫色靠拢。皇甫修看他憋笑得难受,无奈地摊手。
“谁都有年少轻狂的时候,元让现在还抓着那些事情不放,可是有失君子风范。”皇甫修说得义正言辞,但是心里也有几分黑线。他看着刘贤钊这么爱吃。就尽量鼓动他吃那些容易增肥的,自己还特地下厨勾他的馋虫,几个月下来,刘贤钊离开学堂回了一趟家,家里人都认不出他,反而将他当成市井流氓赶了出门……
“倒不是为兄不地道。而是你要知道什么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几年很少沾酒了吧?我敢肯定,他们两人现在肯定在谋算着怎么灌醉你呢。”
“这一点,我也有感觉。”熟悉的相处模式让皇甫修放松下来。渐渐恢复本色。若非眼前的景象太过陌生,他倒是有种重回少年之时的错觉。看着庭院内郁郁葱葱的植株,内心感慨万千。这样的景色,过了三天便再也看不到了。
皇甫修的模样和年轻时候并没有多少改动,只是看着更加成熟了。眉眼间也添了几分岁月的风霜,鬓角染霜。而陈孝之和刘贤钊的变动却是非常大的。皇甫修一下子倒是没有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