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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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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7 章

冯至出名后还是老样子,窝在家里照顾他爸,冯老爹熬了一年多,终于也抛弃了他亲儿子。冯至便一天到晚发呆,只有当常联有困难顾不来的时候才出面帮衬,常联对他比亲弟都好,冯至嘴上没说都看在眼里,慢慢同常联亲近些,要是常联一句话,命都可以给他。

霍三慢慢吞并了胡子等,势力悄然成长壮大。霍三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个头高,戾气重,五官线条深刻,眼睛和他的人一样有侵略性,看人的时候阴沉沉的总是带着审视,他性格张狂强势,不是个愿意与人平分天下的中庸主义,不只黑社会老大的名头,他想要的更多。

冯至少不了和霍三冲突,自他爹过世的二重打击后,他整个人都是空心的,都不知道自己活着干嘛,什么都不关心,闲时使劲儿发呆,打架拼命上,对于霍三除了他的视线让人不舒服以外,没啥印象。霍三对这个不要命的清秀年青人倒是非常赞赏。

后来霍三挑唆了常联手下几个权势欲望重,一直对常联遏制他们干这干那的混子,他们一夜之间叛变,霍三带着人过来清剿,跟随常联的小弟奋力反抗,终是敌不过窝里反,常联被霍三拿着一把格洛克17抵在脑门,常联是个自尊心强的真爷们儿,他可以忍受别人拿刀片他身上的肉,却容忍不了一个后辈拿抢抵着他脑门,他就说了一句话:“开枪吧。”

谁知霍三慢悠悠的环视一周,将目光停在握着匕首的冯至身上,歪了歪嘴角说道只要有兄弟甘愿为他舍一条腿,常联退出黑道,自己保证没人动他。

不少兄弟嚷嚷着他们为联哥舍命都行,被冯至一把制止,那天在场的人,没人能忘记这个清秀瘦削的年青人带给他们的震撼。冯至站直了,朗声说道他是常联的弟弟,最有理由也最应该出这个头,话音刚落蹲□手起刀落就挑断了自己的右脚脚筋,然后站起来一瘸一拐的拖着右脚一路血迹的走到常联身边。

霍三本来是场面话,谁知道冯至一点余地不留,大伙都看着,以后要是常联出了问题,头一个就得套到他头上来,再说他很想将冯至拉拢到身边,也没真想过断他脚筋。事已至此,霍三只能将常联送回他自己的别墅,他要送冯至去医院,冯至执拗的跟着常联,哪也不去,再去医院的时候,时间已经晚了。

冯至脑子灵光的很,不然也不会年纪轻轻就从名牌大学毕了业,他使了些手段将常联送出了建水,自己回了老房子。霍三来找过他几次邀他,冯至只是沉默不语,霍三之后忙起来也就不再来了,也吩咐过小弟不要来找冯至的麻烦。

这些都是冯至的过去,陈今遇见冯至的时候,他已经是个从容淡定笑容温暖的瘸子,只知道冯至以前是混子,父母双亡,但从没想过瘦削的冯至居然还是个打头的,这和他的形象背道而驰太远。冯至已经走出了当年的阴影,还笑着说联哥现在过得也不错,找了个对象,不用担惊受怕。

林隐下完面,端过来的时候顺手将折叠桌拖过来放在冯至边上,将面搁在桌上,然后坐回去。

面条里煎了两鸡蛋,还切了几片火腿,丢了几根青菜,卖相还不错,冯至饿坏了,也不客气端起碗就开吃。冯至吃完了面,笑着看向林隐问道:“你怎么知道霍三,还有他和北方的黑社会有联系?”

林隐看了陈今一眼,陈今也很好奇的望着他,他淡着表情说道:“以前当兵的时候出任务,目标就是霍三。”

可不是什么当兵的,都能将霍三这样的当目标。冯至盯着林隐接着问:“方便告诉我你是哪个部队么?”

“西部军区猎豹。”

陈今有些茫然,冯至却有些震惊,他们这种边境上的人,不只是混江湖的,连寻常群众家,都没有不知猎豹这支神乎其神的部队的人,他们在边境解救了无数被俘人质,为边境的安定做出了极大贡献。

“猎豹”并没有冠名特种部队,只是一支队伍的代号。据说“猎豹”基地在西部,可他们常年驻扎在边境,里面的军人都是西部军队里抽出来个个素质顶尖的战士,他们拥有最高新的军事装备,军事行动神秘莫测,飞车捕俘、攀登绝壁、擒拿格斗、踏冰卧雪、涉水泅渡无所不能,作战更令人惊诧:侦察谍报、秘密渗透、袭击破坏、联合作战、解救人质等,总之被传言成了一支神话。

相对于他的身高,林隐不显壮实,反而有些瘦削,很难想象这样一个连肌肉都看不出来的人居然是通过层层残酷训练进入猎豹的一员,他的战斗力绝对惊人,今天见到的另两个,估计也是。小今是怎么认识这人的。

这些都不在陈今的认知范围内,他见过林隐腰间的弹痕,指着林隐腰侧,问了个更关注的问题:“你怎么转业了,是因为伤么?”

林隐拉开陈今的手指,笑着说是因为他师傅强烈要求,被陈今嗤笑是没断奶的娃。

陈今兴致勃勃的跟冯至说林隐开了家古瓷店,说他一定会喜欢。过段日子风头过了,让冯至过去镇店,冯至笑着说好。

第二天大清早,林隐打的去了宁显壹家,和宁显壹交了底,将他的车开过来,将睡眼朦胧的小宝哥和冯至送了过去。宁显壹难得的没去工作等在家里,将他儿子抱过来,亲切的领着冯至的将偌大的房子转个遍,将冯至的卧室安排在小宝哥的房间旁边,让他有什么需要尽管找刘妈,和蔼可亲的让冯至当自己家,交代完这才走,将春风般的温暖发挥个淋漓尽致。

☆、第 88 章

上午发生了一件趣事,陈今靠在柜子上神游,越发觉得林隐额恶劣本质正渐渐浮出水面,别看他平时一脸平静的满是正经,骨子里却不只是有奸商的潜质,简直是奸诈狡猾的老油条。

上午十点多的时候,林隐市场里转去了,陈今带着鉴宝镜正伪装资深老专家装模作样查看一件黄釉盘,对于纯色的瓷器,他都喜欢。

一个有点傲气的年青人提着一个包装精美的袋子前脚进门,林隐后脚就回来了。

那人将袋子小心翼翼的放在柜台上,神色里掩盖不住的激动,昂着下巴对陈今说道:“老板,收货。”

陈今头也不抬指着进门的林隐说那是老板,然后翘着二郎腿眯着眼睛继续往黄釉盘足底凑。

林隐走过去,拿出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件青白釉褐彩荷叶形盖罐,他拿下盖子放下,用手摸了摸罐身的外层釉,看了足底和罐内,然后将罐子放在柜台上,抬眼问道:“想卖多少?”

年青人见这高个子看了不到一分钟就问价,不禁更加得意自己这宝贝,再看店里两人年纪都不大,料定他们没见过什么好货,趾高气扬的开了个四万,他爹买回去的时候还花了七万呢,便宜这小子了,等待对方忙不迭的答应。

在他看来他这罐子无敌金贵,从他这精美的袋子加木盒包装就能看出来。他并不懂瓷器,只是个没钱花了偷了家里一件摆设来换点钱花的二世祖,哪里知道就是对面那个不抬头手里的黄色盘子,都比他这个金贵的多。

林隐将罐子装回去搁在台上,不看这人往陈今那边走去,说:“这位先生,小店收不起,出门左拐四十米是“佑福当”,你上那试试。”

陈今带着放大镜抬起头看林隐,跟个独眼龙似的,心里奇怪林隐这次怎么这么没礼貌。林隐摘下他眼睛上的放大镜问道:“陈老板看出什么名堂了没?”说完便坐在陈今旁边,从抽屉里捞出一本书开始看,陈今看林隐这德行,同一个鼻孔出气的低下头去穷研究。

柜台那年青人开始以为这人是吊自己胃口想压价,等了足足有五分钟都不见对面那两人有搭理自己的趋势。他正是缺钱用,心急起来说道:“我说老板,收不起可是笑话。价钱好商量,可你也等告诉我为什么不值这个价啊。”

林隐这才掀起眼皮,也不说话,就是面无表情的盯着那人,将人盯得浑身不自在,过了会儿才说:“首先,这罐子应该是一对,少一件价值大打折扣;其次,这罐子放在古代是用来装泡菜的,价值远不及文房陈设用品;最后,就算是一对,市场价也才不到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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