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另外一个瘸腿的劫匪惊叫着被小白脸拉到另外一个地方“谈心去了。”
囧字脸忽然撇了撇嘴道:“猴子,这个让给你,我去晒太阳去。”
囧字脸说完,就在劫匪头子惊恐的目光中突然消失,劫匪头子反应也快,立刻大叫一声:“有鬼啊!”
然后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竟然让劫匪头子爆发出前所谓有的速度,就连胸口中的内伤此刻似乎也好了,一点都感觉不到疼痛。
其实是因为他身体的疼痛已经被精神的恐惧给狠狠的压制住,劫匪头子没命的跑,然后猴子晃悠悠的忽然出现在劫匪头子飞奔的身子旁边,还一边说:“老兄,你我相见也算有缘,你有姐姐妹妹没有?或者你有女儿没有?唉……不怕你笑话,我还是个处男啊,要不你行行好,给我介绍一个,你放心你死后我一定好好的照顾你,绝对不会让那些老鬼欺负你,怎么样?我草,你倒是说话啊。”
劫匪头子一脸惨白,急促的喘气,然后没命的飞奔,不知道跑了多久,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那个猥亵男鬼阴魂不散的还跟在他身边,不论他跑多快,都甩不掉。
终于不知道跑了多久,劫匪头子忽然发现自己的身子猛然一轻,居然一跃飞起数丈,劫匪头子心头一跳,大喜做向下一看,发现自己果然一跃飞起数丈高,而且还越飘越高。
劫匪头子那个高兴啊,看来那个猥亵男鬼是被甩掉了,可是正当他开心的时候,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然后就看到一个尖嘴猴腮的大胡子就在自己的身边,只听大胡子道:“小样,就你还想升天,给老子下地狱去!”
说着,猥亵男伸出巴掌,猛地朝劫匪的头上狠狠一拍,劫匪头子就感觉头脑轰的一声炸响,然后就感觉身体急速下降,最终穿过的地底,还不断的下落……直到他失去了意识。
猴子看了看一脸惨白,双目圆睁口吐白沫扑倒在地上的劫匪头子,用四川话道:“草你妈披的,晦气,老子还没有动手就累死求了,你龟儿子从过浪没用哦!日!”
小白脸不知道从那里找来一把匕首,然后就用匕首平平的在瘸腿劫匪瑟瑟发抖的身上来回比划,还自顾自的说:“其实吧,以前我是一个艺术家,尤其喜欢人体艺术,不过后来被抓去当兵了,后来发现那些死人的身体一点艺术感都没有,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个战友被一颗炸弹炸成几节,然后红的白的,肠子肚子心子流了一地,那时候我发现我的艺术灵魂得到了无限的升华,原来人体的内脏才是最美丽的天然艺术。当你看到散发出白色雾气的内脏出现在眼前时,你一定会被那多姿多彩美轮美奂的美景所吸引……”
小白脸似乎真的是想到了如何美丽的场面,他的眼睛轻轻闭起,脸斜望着天上,一脸陶醉憧憬。
然后小白脸猛然撇头,冰寒的目光直视在瘸腿劫匪惨白的脸上,瘸腿劫匪忽然觉得一头食肉的可怕恶魔正贪婪的盯着自己,然后肾上腺激增,双目瞳孔猛然扩散,最后嘴巴大张,仔细一看,已经绝气身亡。
小白脸一脸愤愤的自言道:“面对超自然能力的勇气都没有,还当个屁的劫匪,草,早死早超生,阿弥陀佛,不是,我好像不信佛的啊!”
倒霉蛋一张囧字脸朝着温和的太阳,忽然囧字脸上的一对低眉眼忽然张开,然后裂开嘴笑呵呵的用手遮挡上太阳,然后露出点指缝,任阳光倾洒下来,印在脸上,倒霉蛋憨笑自语:“或许这是一个新的开始,总比困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强吧。”
然后此时,小白脸和猴子出现在倒霉蛋的身后,倒霉蛋豁然转身:“你们觉得呢?”
“我们能选择吗?”小白脸出奇的认真。
“不能!”随后三个五猖兵马同声道。
…………
程云脸色有些不好看,因为他发现自己真的很嗜杀又嗜血,抬手间弄死了三个劫匪,另外两个劫匪也被自己的五猖兵马给灭了,程云此刻就站在一个昏睡的劫匪身旁,这名劫匪受了自己一记重拳,现在还没有醒来。
理智告诉程云,还是放过他吧,可是任他竭力压制自己的杀戮之心,也没能够消掉自己的身上的戾气杀心。
当三个五猖兵马来到他的身旁时,程云粗重的吐出一个字:“让他来世做个好人吧。”
当程云和凌青霞小迪吴国忠三人会合后,程云已经恢复了常态,眼中的红芒消散,暴戾的杀意也消失得干干净净。
小迪和吴国忠看到程云时的眼神已经激动的莫名所以,小迪两眼冒光的拉住程云红着小脸道:“云大哥,你太棒了,你是学了什么武功秘籍吗?简直就像是电视上的超人。”
程云苦笑着不知道如何解释,然后小迪再次问道:“那些坏人呢?”
程云说:“让他们做好人去了。”
小迪认真的点点头:“是啊,只要他们改邪归正就好了,不过他们真能做好人吗?”
“天知道!”程云无奈的耸耸肩。
许久之后,他们走出了荒山,然后拦住了一辆大巴车,朝江北市区开去。路上,程云眼看城市越来越近,忽然感觉有些沧桑之感,好怀念以前平静但是却不单调的神棍生活啊!
*稍后还有一章加更的
第129章 回来了
到了江北汽车总站,程云四人陆续下了巴士车,然后一副心事重重的小迪,和一脸痛苦的吴国忠辞了程云和凌青霞,然后匆匆走了。
遭遇劫匪这件事对于小迪和吴国忠这样一直过着平静祥和生活的人来说,这完全是一个值得许多个日日夜夜辗转反侧咀嚼回味的事情,而对于凌青霞这样持续遇到一连串匪夷所思的事情之后,这恐怕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调味剂,当然,这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和谜一样的程云相遇,似乎就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成了不太奇怪的事情。
程云和凌青霞站在茫茫人流中,似乎都看不清前路的方向,程云心中承载了太多的事情,而凌青霞也颇为狗血的希望眼前的男人说一点话,或者她自己也不知道希望程云说什么话,总之有些小期待,又更多的是小迷茫。
两人沉默了许久,终于是凌青霞再也忍不住说道:“上官云,我们就在这里分手吧,再不回去,我恐怕就要被医院开除了。”
程云心中还有事情,所以很不在意的点点头,说:“嗯,以后有机会来看你,不过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还希望你不要说出去。”
凌青霞怅然若失的看了程云一眼,然后有些气愤的道:“谁要说出去了,说出去指不定当成精神病抓了呢,算了,懒得和你说,我走了。”
终于,在两个犹如乞丐外加野人的男女伫立了近半个小时,路人们也打量了半个小时之后,女的甩甩手潇洒的穿着脏兮兮破破烂烂的衣服大摇大摆的走了,然后脏兮兮的脸蛋上一双小嘴撇了撇,没有再回头,因为在她的心里,程云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孔雀,而她只是一只比较好看的麻雀而已,生活原本没有交集,只是偶尔时间和空间出现偏差,让两个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相遇了。
但是,当时间和空间恢复正常,两人或许就会变成永远无法相交的平行线,除非这个世界有奇迹!
程云看了一眼离去的凌青霞,然后看了一眼充满人气的车站,最终两眼半眯起来,裂开一口洁白的牙齿,非常憨傻的笑了。
果然,这一笑,让一直关注他们这对野人乞丐的人顿时明了,原来是一个傻子啊!
程云背上扛着半个鼓鼓的蛇皮袋,不知道的人当然认为那是这个野人的婆家烂货,但是只有程云心中才知道,这可是半袋人民币啊,还有一些看起来像真的珠宝首饰,虽然对于“上官云”恐怕连看都不屑看一眼,但是对于程云,这绝对是一笔大大的财富,不过看样子程云过了一两个月上官家太子爷的高档生活算是白过了,根本没有养成程云是钱财如粪土的高风亮节,反而让这小子连土匪用命换来的钱财都拿得心安理得。
对于杀了六个劫匪,程云曾经愧疚过,也后悔过,可是愣是没有害怕过,血腥只能刺激他嗜血的感官,让他心中的疯狂加剧,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或许自己的内心底处有他自己也不曾发现的东西。
一个人了,这一两个月在上官家进进出出都有人前拥后护,现在忽然只有他一个人,他觉得自己自由多了,似乎又变成了感觉是很久很久以前他和程牛皮两个神棍走街串户的潇洒生活。
饿了,安心的吃着粗茶淡饭,酒瘾犯了,喝着劣质白酒,神棍术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