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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久。
“那样坚强的一个人,她总会好好活下去的吧。”
一阵剧痛袭上心头。
福慧颤抖着抚上右手,低垂着的头双目紧闭,等待着疼痛的退去。其实那根本不是坚强啊——
她只不过是想告别,跟那个人告别。
在播响急救电话之前,她还输入了一个十三位的电话号码,一个即便沧海化为桑田,即便她会忘记一切也无法从脑海中抹去的曾属于那个人的的号码。
她想要跟那个人告别,“阿迟,我就要死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机械而冰冷的女声响起,然后是决绝的忙音,身上的剧痛感觉不到了,潮水般的疼痛铺天盖地自心脏汹涌而出,福慧瞬间被淹没。
她永远无法忘记那个大雨滂沱雨的傍晚——
那般的冰冷绝望,即便是轻轻触及也疼痛难忍。
终于有人意识到在喜宴上这样的话题有些沉痛,将话题转到了别处。
福慧渐渐恢复正常,起码看起来是正常的,其实只要你不说,谁又关心你是否正常呢。
福慧兀自出神,沈迟却皱着眉瞄了一眼她夹菜的手,又脸色不善地看着她,福慧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拨拉着铁杆山药的勺子——这玩意又长又细,根本不能用勺子盛。
一时间,她退也不是进也不是,进退不得的福慧捏着勺子颇为尴尬,她喃喃着解释,“我挺喜欢吃山药的,恩,嚼着像红薯。”一出口,她才知这解释简直蠢得透顶。
沈迟的脸色依旧不好,却举筷到盘中夹了一根山药放入福慧碗中,只是嘴上不忘讥讽,“江小姐去的是日本又不是美国,怎的连筷子都不会使了?”
猝不及防的福慧万万没有料到他会以这种方式在这种场合提及这个话题,这一刻,她多么感谢这个极寒多雪的冬天。
手下意识地被藏入口袋里,福慧搬出预演过千百次的借口“天气太冷,右手冻了,不太好使。”
须臾静默 。
沈迟的眼色变了变,“哦,”迟疑了一下轻声道,“涂药了吗?记得要涂药,不然可能会留疤。”
相逢以来他难得的轻声细语,福慧听话地哦了一声,默默地啃着碗中的山药。
“还想吃的话,再跟我说。”他轻声吩咐。
“恩。”
酒店包厢里更换礼服的程见雪迎来了她的妹妹。
程见雪望着她同父异母的妹妹,许久,开口,“程暮雪,你今天送的礼物我很满意。”
“什么礼物?”程暮雪怔楞,她就只有送红包而已。
“沈迟,”程见雪冷笑,眼神冰冷“你敢说今天不是故意与他结伴出席这场婚礼的!”
“哦,”程暮雪回道,“他是你邀请的,而我只是作为他的女友陪他来的。并不是因为你,姐姐!还有,我只是想提醒你,今天的这场婚礼是你的婚礼,你就要成为新娘了,新郎却不是沈迟,所以我想提醒你,从今往后就不要多想了。”
程见雪愤怒的身体颤抖着,她冲到程暮雪身边一把扯住她,将她连拖带拽地弄到门口,包厢的门被打开了一条缝,正对着沈迟那一桌。
“唐暮雪,你以为我输给你了吗?你真的以为是你把沈迟从我身边抢走的吗?你真的以为他会喜欢你吗?你以为你真的赢了吗?我问问你,一个身上流着肮脏血液的私生女,程暮雪,你有什么资本是比的过作为程家名正言顺的大小姐的我呢,财富?美貌?地位?荣誉?如果这些真的可以赢得沈迟的爱情的话,我一早就得到了。我认识他整整20年了,20年前你在哪里呢?而我一直在他身边,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步一步走到那个女人身边。十年前我不能挽救,你以为你就可以了吗?你以为你可以控制沈迟嘛?你真的以为你可以得到他吗?看着吧,今日的沈迟会像十年前一样,一步一步走回那个女人身边的。”
那厢,沈迟正压低着身体与旁边的女子偶偶私语,神情前所未有的温柔怜惜——
程暮雪陡然心惊,她何曾见过那个样子的沈迟!
作者有话要说:实践诺言,再更一章。
吼吼,这一章有伏笔的吆,发现了吗?!
第 19 章
“不可能,”程暮雪挣脱钳制,激动反驳,“程见雪,你就是见不得我好。你就那么恨我吗,自己得不到也不想我得到。还有,你已经不是程家的大小姐了,早就没有程家了,没有了!”她摇着程见雪的身体,力道之大,根本不能摆脱。
“见雪,好了没有?”听见声响赶来护驾的新郎推门而入。
瞧见妻子被钳制的手臂,原本喜气洋洋的新郎不悦,“暮雪,今日是你姐姐的婚礼,我不管你平日如何闹,也不管你是谁,今个儿的婚礼对我来说很重要,若有什么差池,请恕我不客气。”然后拉着新娘,嘴角挂着笑推门而去。
“你要是不喜欢看到她,我请人将她送走?”新郎体贴周到地询问。
“岩,你真的爱我吗?”程见雪不答反问。
“恩。”
“恩,是什么意思?”
“很爱的意思。”
“岩,你要答应我,要一直一直爱我,一直一直爱,到死都不准变。即使我动摇即使有时候我走神,你也要一直一直守着我。”
他稍微思考了下,少许,承诺,“好的。”
明明只有一会儿,程见雪却觉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交握着的手微微出了一层薄汗,终于她长嘘一口气,郑重道,“只要你一直一直陪着我,我有信心终会忘记他的,你守着我等我爱上你好不好,我一定做得到的,我一个人在井下守的太苦也太久了。”
单恋是场无望苦守,她已然筋疲力尽。
望着门所在的方向,对着程暮雪,她的嘴唇开合,“现在我已经找到愿意解救守护我的人,要离开了,现在换你受折磨了!”
曾经,她以为遇见沈迟是一生中最大的幸事,多年以后,她终于明白,以那个横空出世的江福慧为分割,在她之后在她之前的所有遇见,注定了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
不幸!
她用了整整十年的代价终于明白,终于懂得放手。
幸好,她醒悟的还不算太晚,幸好,一切都还来得及挽救。
程暮雪是在社交圈摸爬滚打惯了的的人,回到酒席上时,已丝毫不见方才歇斯底里的痕迹。
社交手腕施展开,一众男人纷纷感兴趣地将话题转移到程暮雪身上,聊起正在拍摄的电影,名家执笔名导执导,明星大腕云集,作为影片的女主角,她有望再折影后桂冠。
沈迟这个人他的奇特之处就在于他好像从来也不表现的奇特,却不知为何,总让人生生觉得这人奇异非凡,不同与常人,像现在,他正如其他男人一样端着酒不时与人碰杯,偶尔插嘴一两句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
这个人,无论在那种圈子里都能混的如鱼得水,因为够虚伪。
凡事物极必反,程暮雪独领风骚,他们这一桌的风头完全被她独占,福慧无意中瞥见桌上其余女士对视的眼神,明白——反击战就要打响了!
关于名媛淑女的定义,虽无明文规定,但在餐桌上却有那么不成文的一条——
不管再喜欢吃的菜,只要在公众场合,一道菜最多夹不能超过三次。
呵呵,当然这对自认无成为淑女潜质的福慧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如无人阻挡,横扫整盘红焖大虾对她来说是没有任何压力和为难的。好在的是福慧虽然有时有些没心没肺,但看人脸色的功力修炼的还不错,所以一直没胆实行扫盘这项大业。每每她正吃的忘乎所以,某人就会适时地筷相助——替她夹菜,福慧虽然心中不满但也知道是时候适可而止了,所以她的内心虽然很彪悍,但……貌似被压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