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过户的好色一代男。”
姑妈说:“我的小姐,你以为自己是林青霞,40多岁还照样嫁的出?”
“拜托,人家年轻时候还有秦汉嘛,至少浪漫唯美一下,曾经拥有就好,一下子嫁给邢李塬,这刺激也够大的。”
姑妈最爱叫她“我的小姐”,碧朗念叨“我的小姐,你要小心啊,不要散光,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
想想就睡着了,做了个皆大欢喜的梦,当然梦里面的男人潇洒漂亮的直逼中年周润发,那个人气很旺的香港明星,全亚洲的最佳情人。还有一双抑郁的眼睛,性感的嘴巴。碧朗小时候看过他演的《上海滩》,打一把纸油伞,在雪地里陪女孩子走,她迫于父命、凄美哀艳的和他诀别,真有“戚戚别亲爱,霭霭烟尘里”的味道。当时配上华语,甚是感人。
但是骤然醒来,却是因为他讲了一口《藏龙卧虎》里头的不清不楚的国语,诗意顿失。
当然这个香港人绝对不是周润发,他和碧朗说话一直用粤语,眼睛还不停扫射周围穿低胸露脐装的女郎,看对对方的胸围SIZE。据说港人好波霸型美女,有谚语云“胸前伟大黄金无价”,这种审美观透着露骨的委琐完全将人“物化”,似乎除去那那两跎肉就没有什么再可以吸引“力比多”在身上发作。陈有财先生也是苦出身,原来做街市小贩当街斩叉烧卖烧鹅,现在居然也有了3家酒楼,但是他的要求很是苛刻,要找个家世清白的女孩子结婚,有文化样子要好,年龄也不要太老。
这年头,有文化的放过洋的多少也要往30上靠,样子稍微标致的又认为自己倾国倾城,不见得会看得起陈生这点身家,希望傍住更大的码头。所以陈有财先生的爱情一直无望的蹉跎着,按他的说法,我并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不是人拣我、而是我拣人。听起来,不象是找终身伴侣倒象在菜市场拣菜。
碧朗想,随便也要讲斤两,比如人家林青霞姐姐就可以够资本做永远的东方不败,或者刘德华哥哥,年年号称25,穿着紧身麂皮裤子亮片上衣一点不觉得过分,和比自己小一轮的美少女照样搂着抱着谈情说爱。
所以世界是绝对不公平的。
陈有财先生出于职业习惯的谙熟,选了一间实惠的酒楼,里面人来人往大声喧哗夸张的吃吃喝喝,让人以为到了动物园。他看看菜牌,大部分要的都是今日特价,由于是做餐饮业出身,生怕输蚀,一斤基围虾少了一两马上看出来,带子不新鲜立刻吵着要换过,炖汤太老肯定是味精加多了——碧朗觉得应该自然纯朴,她特别穿“淑女屋”的衣服,以朴素见长的设计。是那种适合削肩窄臀平胸纤腰的女生的款式,还是白色,领子边有绣花,袖口有蕾丝花边,坐在那一言不发象足小家碧玉的作派,在陈先生宏大的声音衬托下,几乎有些楚楚可怜。她的耳朵在陈先生无休止的折磨下接近失聪,他的广东官话(粤语)是一种字正腔圆雄浑有力依靠胸腔振动发散到口腔僵上达鼻腔共鸣的语言,适合辩论或者宣传,所以碧朗明白,革命家——尤其是擅长于演讲的不少出在广东:好象孙中山、洪秀全、梁启超等等。
这种语言一开始就让敌人胆寒而后慑于威力会自动缴械投降。
所以碧朗在这次会面中基本处于失语状态,跟鲁迅先生一样处于“我已经无话可说。”的局面。其实就算鲁迅先生来了也一样,他是绍兴人,语言上倾向于内敛,所以广东官话一样可以杀的他片甲不留。
最后分手看的出陈先生对她挺有好感,因为他极度张扬了自己的自信。他还依依不舍问了一句:“陈小姐今年贵庚——30有么?”碧朗想自己总还没沦落到年老色衰的地步,觉得彻底伤害了个人自尊,女人的年龄和男人的钞票都是秘密,除非是有炫耀的骄傲才公开示人。
一刹那间,碧朗觉得所有的男人都是肤浅可笑无聊的动物,只恨不得马上组织义军将他们全部消灭干净,然后宣布说世界上开始由女人统治一切,女人可以象回到母系社会一样对男人大声呵斥为所欲为。
回到家里,碧朗躺在床上,开始反思自己的前半生,觉得自己既不快乐又没有纯粹悲哀,很盼望疯狂放纵的生活,但是寻思到最后,是放弃。尽管厌倦了体面的生活,但是却又没有足够的理由说服自己彻底沉沦堕落。
想到这里非常悲观,于是打电话给朱朱。
朱朱模模糊糊地说,我正在睡觉,明早打来 。碧朗说,刚九点就要睡?
怎么不呢,我现在辞职在家,建敏又去巴西了,我如果不睡觉只有在长夜中寂寞的渡过,睡眠不足人会迅速衰老,对于我来讲,比变成白痴更加可怕。
碧朗放下电话觉得寂寞,只好倒了一杯番茄汁,随手拿起一本屠格涅夫的「初恋」消遣时间,老屠的对白写的真好,可惜这是一种古典主义的爱情,爱情与文学一样都是理想主义式微的产物。
没想到过了两小时,朱朱又打电话来约她吃饭。
碧朗大声说,请我吃西餐,我害怕了上中餐馆,我现在已经被那里的嚷嚷声弄的半聋了。
2001年10月2日
朱朱约她去了一家叫“五月花”西餐厅,名字是好听,但其实是老美运移民的一艘船名。墙上钉着锚和鱼网,还有毕加索的画,裸体的女人,线条粗,尽是他腐朽生活的佐证,显得粗犷豪放不伦不类。
碧朗吃了一客牛排,因为心情不是太好,她望着窗外目光涣散。
吃掉了一客黑胡椒牛柳以后,朱朱惆怅的说:“那天走在路上,看见杜汶泽;居然还没有老,都40多的人了——好象还是老样子,清高。”
“有没有向你询问近况?”
“我跟他说,我要结婚了,欢迎他去参加婚礼。”
“他有说去么?”
“没有……他笑了一下,说,很好。然后说有事就走了……杜汶泽就是这样的,跟别人总是不太一样吧,是个不太爱凑热闹,不合群的人。”
朱朱有一点感慨:“这种人是审美型的人,离现实多少有距离。”说的时候,碧朗深有同感。
杜汶泽是朱朱与碧朗都曾暗恋的大学老师,是那时候很多女生喜欢的类型,纵然不是年少多金,但是才华是有好几斗的。人很儒雅潇洒,文章写的极漂亮,课上的很不错。那时候的女生除了物质享乐以外多少还是有精神层面的追求。
不过而今碧朗想这是不公平的,那时自己是学生,作为老师,他的知识阅历都要丰富,她们涉世不深过于简单,爱上他仅仅是因为一种不平等和距离造成的错觉。但在那时,他的确是一个非常诗意化的形象。所以朱朱一直怀念他,而且,朱朱对他的爱情因为只停留在精神层面,而得以诗意化的衍续,若顾是置换到了物质层面,也许很快就厌倦了。
朱朱是个对一切都很快厌倦的人。
碧朗记得第一次听他讲课,是坐在空旷的大教室里,他穿的是一身死黑的对襟唐装,那种黑是很难穿得好看的,一般人穿上就如打醮的道士,有点疯疯癫癫的味道,但他是不同的,他就象那个无法复制的时代带着古雅精致的况味,朱朱坐在碧朗的旁边,叹了口气:“他好有气质。”碧朗记得自己当时低下头拼命在记笔记,而朱朱则前所未有地专注。应该不是因为讲的内容,而是为讲课的人。
他讲明传奇,开篇就讲桃花扇,只有他那种人才讲得出那种盛世已过的颓靡与绝艳,借离合之情说兴亡之事,在那些小小的情爱纠缠里,还隐射着大的家国离乱。陈述那些死去的故事,他的语速是慢……再慢,好象并不是对着他们在陈述,而是一种自语,透着寂寞,一句一句叩在骨子里,留下清脆的回音。
这寂寞就象那个寂寞的时代,它的颓败是不可逆转的,带点宿命的味道,因为毁灭了所以有了美。
《桃花扇》里的巫弦和弹词都是盛世的余韵,它是一种别样的悲伤,克制而浮糜的。于是还企图追随年个时代的人只好隐遁。与世隔绝也许是一种最无奈的战斗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