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背起来,放到自己床上去。
凌寒始终沉默着,像是已经力竭,但是看过去,眼睛里却依然闪烁着坚定不屈的光芒,在黑暗里如同明星。江扬小心地喂他水和止疼药,飞快地打扫整个乱七八糟的战场,终于能够在程亦涵的那间空房间里坐定的时候,快要没电的手机显示:1:37分。
“你好。首都医院太平间。”程亦涵没好气地回答。
“呃?”
“哼,是江扬吗?”
“亦涵?不是太平……”被凌寒逼急、气炸、累坏的江扬恍然领悟了对方甜梦被吵醒的怒气,叹了口气说:“刚有些急事,没想掐断你的电话。找我?”
程亦涵缩在被子里,“我只是提前问问,团部有无线网络吗?”
“通信兵已经架设好了,很快能用,怎么,你不会是……”
“明天就去。下午到。”终于可以不用被人用看护士的眼光看待,程亦涵非常高兴,决定做回一个机械工程学硕士的样子。
江扬觉得,世界上的各种惊喜如果能错开时间敲门,他大约就可以过得再轻松惬意一些了。
早晨8点,苏朝宇用毛巾擦着头上的汗珠,快步走向训练场边缘,他已经完成了包括1万米负重跑、200个仰卧起坐、200个俯卧撑在内的7项晨练,紫罗兰色头发的学弟罗灿在5分钟前拎着大包小包也进了训练场,一直坐在观众席上。
苏朝宇在罗灿头上拍了一巴掌,笑骂:“才早晨就发愣,没睡够?”罗灿打了个哈欠,说:“今天周末啊,我亲爱的学长。”说着递上手里的盒子:“按嫂子的吩咐,一食的牛角面包,括号,2个;二食的豆浆,括号,不加糖;三食的洋白菜香肠包子,括号,刚出锅的;C区教工食堂的新鲜玉米,括号,不要糯玉米要甜玉米;留学生食堂的黑提子果酱,括号,无糖的,两小盒……”苏朝宇也不理他,就在他身边坐下,打开餐盒,里面已经整整齐齐地摆好了刚才单子里提到的所有东西,罗灿说完“提子酱”以后不小心忘词了,因此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对照:“哦,对了,还有回民餐厅的滑鸡香菇粥……P。S。所有东西在学长打开盒子的时候必须仍然热气腾腾。”
苏朝宇低头吃饭,一只手给庄奕发短信:“爱心早餐已经收讫,就是快递员太罗嗦。”
罗灿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靠在苏朝宇肩膀上做悲愤状:“跑了半个钟头才买齐,嫂子也真能折腾人。”
苏朝宇扛着他,用筷子的另一头戳他的腹肌,笑:“这不是为了让你强迫晨练么?省得你一觉睡到太阳落山。”庄奕在特训开始之前就没收了苏朝宇的饭卡,把它交给忠实的崇拜者罗灿,并且仔细对比了帝国军校内各个食堂的食物,精确地订出了每天的食谱,由罗灿负责购买和快递──按时送到,并且,监督那个忙起来就会忘了一切的学生会主席,一点不剩的、细嚼慢咽地吃下去。
这种繁杂的工作罗灿乐此不疲地做了好几个月,大冬天也照样7点半以前就收拾好了骑着自行车跑遍偌大的校园,一样一样买好了放在保温盒子里送到训练场,同寝室的哥们都说比伺候女朋友还精心,罗灿毫不客气地一拳捶过去,恨恨宣布:“苏朝宇学长是独一无二的。”
庄奕没有回复苏朝宇的短信,虽然是周末,她还是赶去了实习的外资公司,以弥补前两日的连续请假,出门前给苏朝宇的母亲煮好了粥,要吃的药和营养品都摆在餐桌上,有时候她甚至住在苏朝宇的家里,连她的妈妈都开玩笑说,不知道到底她是谁的女儿了。
周末的办公室总是非常安静,庄奕的办公桌靠着窗,阳光灿烂的时候她从来不拉窗帘,公司的小花园里,迎春花已经开了长长的一串又一串,金灿灿地非常耀眼。她做完了上周的工作总结,又给下周一例会要用的PPT写好了框架,不知不觉间,已经快到午饭时间,她给自己倒了杯咖啡,放任自己休息片刻,她望着窗外,忽然就走神了。
第十五章:往日扬花
小学一年级,第一次春游的时候,她收到了一个迎春花枝条编的花环,上面星星点点地缀着桃花──苏暮宇送的,旁边苏朝宇一脸正经地劝诫她不要接受,但她还是非常开心地戴在头上。最后引来一大群蜜蜂追着她叮的时候,苏暮宇扁着嘴发誓说他不是故意的,苏朝宇则外表镇静内心窃笑地说他提醒过她了。她一直哭,恶作剧的小魔鬼们良心发现,一个跳起来把那个惹事的花环丢在地上,另一个帮她扑打那些蜜蜂,最后三个人都被叮得满头包。
如果苏暮宇没有突然消失在他的生命里。
庄奕靠在椅背上想着那个跟爱人一模一样的小男孩──调皮的笑脸一直定格在十一岁,或许早已永远失去了长大的权力,而他的孪生哥哥,则自此失去了天真和调皮,虽然有时候他们很快乐,虽然大多数时候,她能感到彼此的幸福,但生命的裂痕始终横在他的十一岁,他永远不能忘记,从未释怀。
办公室的门被刷开的时候,庄奕有些诧异地望过去,进来的是她的老板陆林,他刚满三十岁,是纳斯帝国第三大财团陆氏的三公子,大学毕业就到布津帝国做生意,不到十年光景,打拼出了几十亿的身家,庄奕现在的职位相当于总裁助理,她连忙站起来,跟对方打招呼。
陆林的名字容易让人联想起梁山的绿林好汉,但他其实是个非常温文的贵公子,个子刚刚1米75,庄奕穿高跟鞋的时候,两个人几乎一般高,但身材比例相当不错,配上几万块的手工西装和超薄的劳力士白金表,也颇有些玉树临风的感觉。他的相貌自然没法跟苏朝宇那种百里挑一的比,五官单看都非常平常,但组合在一起却让人看着很舒服,笑起来的时候有种春风拂面的幻觉。
此时的陆林并不像平时那样拿着文件行色匆匆地直接扎进他的总裁室里面,而是停下来很惊讶地望着庄奕,毕竟是周末。庄奕也很奇怪,她的老板手里拿着一支火红的桃花,半边怒放半边含苞,随意地倚在对面的办公桌上,笑得云淡风清,他注意到她的表情,然后抚弄着手里的桃花说:“本来是回来拿周一要见的客户资料,路过机械工程研究所的大院,才发现桃花已经开得这样美了,就隔着墙折了一支。”说着直接插进庄奕桌上的笔筒里:“送你春光。”
庄奕笑,把那枝花还给陆林,说:“洋鬼子又滥用美丽词语,会被人当成流氓的。”
陆林习惯性地碰了个软钉子,他红着脸揉揉鼻尖,说:“你忙吧,我还有会。”说完就走,三步两步就消失在他的总裁室里。
庄奕仍然拿着那支桃花,火红火红的盛开着,她舍不得扔又不想拿着,顺手就插进隔壁秘书的花瓶里,坐下来工作的时候却又心神不宁。她和苏朝宇一样,从小身边就没断过勇敢的腼腆的美丽的富有的体贴的强势的等等各种各样的追求者,不过两个人始终是高唱主旋律一路走到了现在,她可以非常坦然地给苏朝宇洗沾了各种牌子香水气息的衬衫,苏朝宇也对她抽屉里堆积成山的各类情书视而不见。
只有高三的时候,隔壁三类中学的一个混混大哥爱上了她,每天在学校门口堵她,她和苏朝宇开始都不想惹事,跟班主任请假,提前或者错后回家,后来对方就发展到十来个人从早到晚的蹲守离校的必经之路上。庄奕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下午,春风吹在脸上暖洋洋的,苏朝宇穿了一件高领的黑毛衣,系着她亲手织的围巾,长长的,像是五四时期电影里那样的雪白围巾,学校里的女孩都觉得苏朝宇帅得一塌糊涂,漫画里的男主角看见他都得羞愤自尽。
两个人像平时一样骑着自行车回家,春风垂柳,夕阳西下,然后路边窜出十几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来,手里拎着啤酒瓶和板砖,为首的很挑衅地跟苏朝宇说:“滚。”
庄奕知道,因为一头太显眼的海蓝色头发,早在苏暮宇还在的时候,兄弟俩就没少跟看他们不顺眼的高年级学生甚至中学生打架,毕竟是部队大院里长大的,他们俩没少挂彩却也从来没真吃过亏,后来倒有一群低年级的家长暗自授意自家的孩子跟“苏家哥哥们”一起走,以策安全。初中以后,苏朝宇就变得非常沉默和低调,他每周都会练4个小时的空手道,每天早晚都会锻炼至少一小时,但再也没有跟任何人动过手。
苏朝宇把庄奕护在身后,非常客气和礼貌地说:“请你们让路。”
没有人理他,小混混们哄笑着,用难听的字眼辱骂和嘲讽着他的一切。
苏朝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重复:“请你们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