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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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胡老人有些无精打采地问:“你确定要见她?”

“当然!她在哪儿?拜见她需要事先通报吗?”

老人没有回答,而是从柜台下面拿出一只黄铜铃铛,摇了三下。不多时,一辆套着两匹骏马的敞篷马车停在了银行门口,驾车的是个穿褐色衣服,头戴宽沿帽的金发白肤少年。

“堂娜住在哈瓦那城外,马车已经备好了。请吧。”

詹姆斯怀疑的目光在老人和少年之间不停来回。“有必要这么麻烦吗?现在拿戒指出来换还来得及吗?万一那位堂娜要对我们不利怎么办?”

老人夸张而轻蔑地“哈”了一声。勒梅拍拍詹姆斯的手肘,盯着驾车少年道:“放心吧,堂娜·伊莎贝拉不是那种人。”

“听你的口气,你们认识?”

“算是吧……不过我认得她,她还不认得我。”

詹姆斯学山羊胡老人也“哈”了一声:“那我还认识国王呢!”

埃德加已经自顾自地登上了马车,詹姆斯翻了个白眼,也登上车,坐在吸血鬼对面。如果不是为了他那白花花的银元,他才不要跟去呢!

马车上坐三个大男人略显拥挤了些,于是勒梅自告奋勇和驾车的少年一起坐在前头。少年扬起马鞭,在马臀上轻轻一拍,骏马长嘶,马车缓缓驶动。

詹姆斯与埃德加面对面坐着,彼此的膝盖都能碰到一起,这令他有些尴尬。他摸了摸鼻子,找了个能分散注意力的话题:“那个堂娜·伊莎贝拉是什么人?很有名吗?”

“她来自西班牙的佩德雷加斯家族,是族中的长老。我先前只听说她在殖民地做生意,却不知道她正是在哈瓦那经营银行。”

“这位堂娜也是……吸血鬼?”

“没错。”

“耶稣基督啊!”詹姆斯绝望地呼喊着救世主的圣名,“遇见一个吸血鬼已经够倒霉了,现在又来一个?我们身边到底有多少潜藏的吸血鬼啊!”

“数不胜数。”

驾车的少年回过头瞥了埃德加一眼:“你是辛铎雷德家族的?你们的人很少到殖民地来。这次你们来哈瓦那有什么事?”

詹姆斯发出嘘声:“去去,专心赶你的车吧,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

“小孩子?我开始为堂娜工作的时候你还在妈妈怀里哭着要奶吃呢!”说着,少年举起左手冲詹姆斯比了个下流手势。他的手上赫然戴着一红一蓝两枚戒指。

詹姆斯差点一头栽下马车。

“你你你……你也是吸血鬼?!”

“呵,当然了,不然你觉得堂娜会放心让一个人类小鬼当车夫吗?”

就算是吸血鬼也仍是个嚣张的小鬼啊。詹姆斯暗自腹诽道。

少年抓着缰绳,“你们到哈瓦那来干什么?难道辛铎雷德家族也想在西印度群岛做生意?”

埃德加答:“的确有此想法,不过我这次来其实另有使命。”

“什么使命?”

詹姆斯用手肘一撞少年的后背。“喂,你是在审犯人吗?干嘛问东问西?”

“哼!我不问清楚怎么行!万一你们要对堂娜·伊莎贝拉不利呢?”

“就算我们要对她不利,你也不能怎么样吧!况且如果我们有阴谋,会大大方方告诉你吗?”

“你们的邪恶意图会从言行举止间流露出来的,我只要找到蛛丝马迹即可。”

“喂喂!你真把我们当歹徒啦?告诉你,我们只不过是要从她的银行里提款而已,倘若不是她搞出什么必须亲自去的见鬼规定,我才不愿意去见她哩!”

埃德加狠狠踹了詹姆斯一脚。海盗船长抱着小腿吃痛地叫道:“你干嘛?!”

埃德加转头和颜悦色地对少年道(他的态度变化如此之大,如此之快,简直令詹姆斯大开眼界):“你别听他胡说。来到哈瓦那,不拜见一下堂娜·伊莎贝拉,太说不过去了。而且我到此地的使命,也需要她襄助。”

少年大概是听到埃德加有求于自己的主人,顿时傲慢起来。“那你究竟有何种使命呢?”

埃德加转动着左手的红宝石戒指,缓缓说:“追缉一名族中的叛徒。”

注释:

①堂娜·伊莎贝拉:西班牙语中在人名前加堂或堂娜表示尊敬,堂娜·伊莎贝拉就是伊莎贝拉小姐的意思。本文中因为伊莎贝拉是西班牙人,所以称呼她堂娜,但不是西班牙人的角色即使在西语语境中也称呼为先生或女士。

作者有话要说:

10

10、朗姆革命10 。。。

“叛徒?他犯了什么罪?”

“杀害人类。”

“天哪!”詹姆斯低呼起来,接着用只有车上的几人才能听见的音量说,“在你们那儿杀人类竟然算犯罪?他杀了谁?坎特伯雷大主教 ①吗?”

埃德加的表情好像很想把詹姆斯从马车上一脚踹下去。“我想那位大主教之死和那叛徒并无关联。被他所杀的都是些普通人。”

“普通人!难道我误解了什么!你竟然是一位可敬的执法官吗?”

埃德加懊恼地扶着额头,“我后悔被你从海里捞上来了。我居然还对你存有一丝感激,我真是傻瓜。待在海里倒还安静点儿呢。”

勒梅打圆场道:“彭斯船长,这真是你误会了。吸血鬼虽然以人血为食,但禁止杀害人类。不论哪个国度,哪个家族,杀人皆是重罪。”

“是吗!你们会像人类一样把犯人抓起来,然后——呜呃!”詹姆斯比划着在脖子上套一条绳索,然后狠狠一拉,自己吐出舌头,翻起白眼。

“我们有一套自己的规矩。”驾车少年阴沉地说,“每个家族的规矩都不太一样,不过大同小异。以我们佩德雷加斯家族为例,如果一名血族因吸血而害死一名人类,第一次要挨十鞭子作为责罚。那可不是普通的鞭子,而是用兽皮拧成好几股、还串着银钉的长鞭,人类挨上一下就得小命呜呼,饶是身体强健得多的血族,一鞭下去也要皮开肉绽。这还不算完。如果第二次又杀了人,就要挨一百鞭。第三次则要被绑上‘刑柱’,受阳光灼烧至死。”

“我们家族的规矩也差不多。”埃德加说,“第一次和第二次挨鞭子,不过第三次可不是晒死这么仁慈。在我们族中,最可怕的刑罚名为‘沉降’,就是往罪人的身体里灌入水银,再用银钉将他钉在棺材里,最后将棺材沉进大海。那棺材会一直一直往下沉,直到沉到海床上。血族生命力强韧,那样并不会让他死去,但是他无法动弹,无法说话,只能永世待在无人问津的海底。就算千百年后棺材碎裂了,可由于那罪人的体内灌满水银,血族的骨骼和肌肉密度又天生比人类大,所以他永远也浮不上海面来。”

詹姆斯恍然大悟地一拍手:“原来如此!我想到了!那个棺材!你说那棺材不是你的,另有其他用途,原来是干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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