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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2 / 2)

她先写了一个02,又划掉,写了07……。

我心中本来已经欢喜的情绪,又开始下沉,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02是伦敦的固定电话。07是英国的手机。也是,毕竟大家也不熟。我想。

她走了。屋子里残留着淡淡的香气。

我回到房里,关上门。坐在桌前,望着那张纸,发了很久的呆。

我起身,钻进被窝里,关上灯。我开始给家里打电话。

先打给妈妈。我没有告诉她我的遭遇,但是,我跟她说,我无意中遇到了一个很有钱的女人,是做生意的,那个人看起来人很好,对我不错。我妈说,那就好好跟人家相处,但是,要不卑不亢。又说,也要有分寸,我妈顿了一下,接着说,可别学坏。

我又打给男友。先是,忘情哭诉了我的伤势,然后,忍着越发肿胀的嘴,把事情表述的跟演电影一样,怎样跟老黑对打,我怎么出招,那厮如何如何拆,沈芳保镖怎样酷毕,当然,我也没忘了大吹特吹那辆本特立,如何如何牛B,等等。我男友刚起床,冷不丁就被拉来看了一张好莱坞大片,先是跟着我的伤势哭泣,后来又被曲折的情节带走,等我讲完,那哥们儿半天没说话,我对着听筒大喊一声“喂!”他才意症一下说,“宝宝,你说的是真的呀还是你编的?”

我接着我的那些回忆吧,或许,我的回忆只是一个故事,那我就写完这些故事好了。

放下电话,并没有睡意。我起身下床,走到窗边。闭合的百叶窗为我张开层层缝隙,街上的灯光穿过,撒在我的脸上。繁忙了一天的街道安静下来。风吹过路面,飞舞起一些轻浮碎片,路面湿漉漉的,看上去有冷冷的寒意。我远远望去,我的视线似乎只能延伸到路的尽头。我又向上看去,掠过隐暗在夜晚里重重叠叠的屋顶,向上看去。那夜色,凉如水,浓如墨。

那里,是东方。幻想中,如果我的目光能穿透那黑暗,那,我是否会看到家乡熟悉的冬日的清晨。油条,豆浆,煎饼果子,在一片片白雾里,我挎着书包,骑着自行车穿行过小巷,耳边是遛早人的问候,小贩的吆喝,我身后,是母亲的目光;而街的尽头,修长熟悉的身影,那张年轻英俊的面孔,甜蜜的笑容向我绽放。

一首歌,似乎在耳边响起,她是这样唱得:

So tired of the straight line

and everywhere you turn

there's vultures and thieves at your back

and the storm keeps on twisting

you keep on building the lie

that you make up for all that you lack

it don't make no difference

escaping one last time

it's easier to believe in this sweet madness oh

this glorious sadness that brings me to my knees

In the arms of an angel

fly away from here

from this dark cold hotel room

and the endlessness that you fear

you are pulled from the wreckage

of your silent reverie

you’re in the arms of the angel

may you find some fort here。

In the arms of an angel

may you find some fort here

我就这样站在窗边,直到渐渐感到寒冷,在眼眶再次湿润之前,我回到已渐渐冷下去的棉被中,把电话抱在怀里,慢慢睡去。

逐渐,百叶窗缝隙中撒进的光线逐渐亮了起来。我听到老丁开门洗漱的声音。我浑身软绵绵地躺在那里,似乎不愿离开温暖舒适的床。但是,如果不去工作,我似乎连这张床都没有资格躺下。

我挣扎着起身,经过了一夜,似乎嘴上的伤口不是那么疼了。我对着小小的镜子看了一下。半透明的胶带上,印着褐色的痕迹。

洗漱,开店。没有电话打来。天下着雨。客人也许不多。

于是,我跟老丁说,我再上去睡会儿,如果来了人,你就打电话让我下来。

房间一如我昨晚回来时那般凌乱,桌上,那张纸上,留着娟秀的字体。我拿起那张纸轻轻吻了一下,似乎那纸也带有了她的香气。我心中讥讽了一下自己的傻模样。看了看这房间,无心整理,又一头扎到床上。

睡了不知道多久,被敲门声震醒。“翠花,醒了没有?你朋友来找你。”

我一轱辘从床上蹦起,我几乎猜到是谁,我一边往身上套了件套头衫,一边慌乱地收拾屋子,一边回答,“啊。等一下。马上!”

我打开门,迎面撞上的就是那优雅的微笑。“你没起来啊?”

我有点不好意思,“本起来了,没什么事儿,就又上来休息一下。”

我把她让进门来,身后还跟着丹尼。丹尼手里提了两个大大的袋子,左边的一个超市的包装袋,原来给我送好吃的来了。我心里一阵高兴。右边的那个,硕大的一个纸盒子,丹尼身子挡者,看不清出什么。不是一箱子英镑吧?

丹尼放下盒子就下楼了。沈芳还是那样,站在房中,看看我,笑着,也不坐。终于,她开口了,“今天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本来就是擦破点皮什么的。”

“能让我看看吗?”她问。没等我回答,就走上前来,伸出手,轻轻把我的脸扭过去一点。依然是有些凉的指尖,好闻的香气,只是和昨天有所不同。她那天穿得有些正式,黑色的呢子大衣,看上去笔挺又柔软,我趁她靠近我时,偷偷伸手摸了一下,滑滑的。我看到她肩下的挎包,那是一个被我翻译为“小锁包”的牌子。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非常落伍到,如果不是出国,我可能到现在也不会认识了一些名牌。但是,国外只看到都是英文,我认识也只认识那些英文,并不知道中文牌子该翻成什么。既然Chloe上因为挂了大锁被他们称为“大锁包”,那这个牌子,经典的款型是四四方方带把小锁,于是,我自己就把它命名为“小锁包”。直到后来回上海工作,跟公司的JJMM说起“小锁包”,被一群人强烈BS,“爱玛仕好伐?”我顿时噎住了,出了一圈国还被当乡下人的滋味不是那么好受。

不过沈芳比较接受“小锁包”的翻译,她哭笑不得地看着我,“你怎么那么会起名字啊。”然后,无奈的笑一下,“不过倒是很贴切。”之后,她自己也跟着我把哪个牌子叫“小锁包”,经常电话里跟我说,“你说我今天戴你给我的这个项链,配那种颜色的“小锁包”丝巾好?黄的还是海军蓝,哦,我还有暗粉的。”

倒是每天都有不一样的包包。我心想,这也算是有品位吗?在我看来,我觉得这个包并不好看,笨笨的。我还是喜欢那些带点休闲风格的手袋。如果真的要正式一点的,算来算去我还是觉得除了香奈尔就是香奈尔。尽管我知道“小锁包”也很贵。

沈芳看了看我的伤口,似乎放心些。于是,退后一步,抱着双手,带着调笑的口吻说,“嗯,看上去是好些了。晚上睡得好吗?没出去杀人吧?”说完自己先笑起来。

我嘿嘿笑笑,“没有,你没看我刚起来。”

她看了一眼我桌上的闹钟,像是想起什么,“我不能多跟你聊,一会儿要去上班。等下了班,我看到时候如果方便,再来看你。”说着,往外走,看到地上的袋子,“哦,随便拿些水果给你,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那个袋子是条电热毯,就给你拿来了,如果用的上的话。你好好休息吧,我先走了。”出门走了两步,又转身,“对了,你介意给我你的电话吗?这样,我来之前可以和你约一下。” “行,这样吧,我一会儿发个短信到你手机上好了。”我说。

“也好,谢谢。那我先走了。”噔噔噔下楼,又回头,嫣然一笑,“你在家听话,可别淘气。”

我也笑了。她的笑真是好看。

我又在房间里莫名其妙兴奋了一会儿,然后拿出手机,对着那张纸,想了半天,很是自作聪明地写了一个“Hijack!”,发出去。

我心急火燎等了很久,并没有回复。

我该去店里看看,换身衣服,下楼,跑下去一半,又拐回来,拿起桌上的手机,揣进牛仔裤口袋里。

一整天,店里很闲,除了几个过来询问的客人,连接诊都没有。我百无聊赖,是不是拿出手机看看。慢慢,天黑下去,慢慢,也开始收店了。

那天,我等到睡觉也没有等到我想要的电话,自然,沈芳也没有来。

躺在床上,我自己安慰自己,你本来就没有什么资本去和那种人交朋友,别以为人家照顾你一些就想入非非了,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而这些一切,早晚会散场。想到这里,我爬起身,把本已铺在身下的那条电热毯又叠了回去,放进盒子里。看着那个盒子,我有一丝失落,有一丝厌恶,也或许,我只是在厌恶自己。跟从小到大没见过钱似的,瞧那上竿子的没出息劲儿,也不觉得丢人。

但是那晚,我睡觉时,没有像往常一样把手机关上。

第二天,老板带来了一个和我一般年纪的女生,准确的说比我大一岁半。因为,我过完年就不能正常上班了,所以,老板就又请来一个新人。那个女孩是东北人也是学生,说话快而嘹亮,手脚利索,又带着一种北方人常见的那种活伐劲儿,用我妈的说法是,眼里有活儿。

老板亲自培训。她原来就在别的中药店干过,只是时间没我长。但是,看起来上手挺快的。我本不讨厌这个人,只是想起,若是她这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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