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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2 / 2)

贝雷杰正欲出手,幻沙神女在一旁道“小公子不要激动,待姑奶奶将事情查个水落石出。换你家父一个清白。”

贝斯家族,勇士数不胜数。但是新一代的佼佼者却被贝斯家族后裔占据。

贝云雪,乃是眉清目秀的俊朗公子。但是却是家族中不可多见的练武奇才。本族人氏修炼炼血决者甚多,但是都不是贝云雪的对手,手持家族虎刀,再有家族密功“火虎刀决”。所向披靡。在对付兽人的最后一站里,贝云雪所在军三万人对上了兽族十万。却哪知狂热一族竟然能大获全胜。贝云雪一刀就烧死百人余。那一站,贝云雪一战成名,族内再无顶尖人士敢与之匹敌。

皇都东部五百里,狂热家族领地。面积广大,达方圆2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生存着千万计的狂热族人。听闻大哥和父亲都被神皇收押,贝云雪大怒。

狂热家族在皇都,有屯兵,五万有余。虽然皇帝只允许屯兵一万,但是狂热家族掩人耳目的功夫的确高明,竟能躲过师道杰的耳目。

“龙恩,与我前去救父!”

龙恩者,高两米有余,肌肉发达,一把两百斤的夸张版虎刀在手。一个憨厚,惊雷般的回答“是!”

龙恩,只听命于贝云雪。因为其他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没有必要放在眼里。老一辈的高手又不愿意以大欺小,同辈中龙恩最敬佩贝云雪。所以两人基本上是形影不离,不分你我。贝云雪虽是家族二王子,但是却毫无架子,和龙恩平日里称兄道弟,很是随和。

高头大马,平步千里。两记飙驰骏马过处,雪飞地裂。

天牢里,狂人贝斯和贝雷杰都被精铁手铐脚镣锁住。阴暗潮湿的天牢里,比外面更加的寒冷。暖气?很遗憾,这里没有!被子?很遗憾,这里只有稻草。这是天牢最差的牢房。一般是给穷途极恶的犯人用的,天牢一般不关押什么罪犯,只是关押皇亲国戚,或者文武百官或者他们的亲属所用。现在终于有生意了。

两名官差也是很气恼“怎么回事啊,怎么这么冷的天关押罪犯!嗨,咱哥俩容易吗?”

“谁说不是呢。来,喝口烧酒暖暖身子。这炉子的火也快熄灭了,你看着他们,我去拿些柴火!”

那位拿柴火的仁兄,可谓是上辈子做了不少好事吧。等他回来的时候,牢房空空如也,那位留守的兄弟已经头身分家了。有人劫狱?

疾奔几百米,一路上都是平日里那些兄的的尸首,伤口好似有烈火烧过一般。更夸张的是,很多尸体都是半干的,可以闻见烤肉的香味!!

关押了三天,狂人贝斯和贝雷杰终于被劫狱了。

五万人马浩浩荡荡的整装待发。贝斯狂怒“他天绝真是该觉了,狂热的勇士们听着,今日我就带着你们杀进皇宫,杀了那该死的天绝!”

事情演化到了这个地步,是谁也没有想到的。贝云雪原本是一个机警的人,但是却是深爱自己的父亲,从小在父亲的溺爱中长大,成为了族人的骄傲的他也没有忘记父亲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听闻父亲被关进天牢,贝云雪带着龙恩,两人竟斩杀禁卫军两千余人,劫狱成功不说,还调遣好了五万人马。

贝斯大家赞扬小儿子。本来要是贝云雪不来救,贝斯生死存亡还未可知。因为大局对自己已经很不利了。不知道哪里窜出来的星辰,一口咬定是自己族人所为,这下好了,那个师道杰死了,失去了一个肩膀,看你天绝这一次绝不绝!

五万人气势浩大的攻入皇宫。

神皇也早已调遣十万人马迎敌。一共三路大军,中间一路和左边一路,都是天修一族的精锐,而右路大军,则是辉耀一族和七八个小族的联合军队。辉耀一族就留下了整整一万人的虾兵蟹将,其余四五万精锐连夜赶回了背部荒漠。

神皇大怒“贝斯,没想到你竟敢叛乱!现在你收兵,我留你全尸!”

贝斯狂笑“留我全尸。你当你是谁啊!枉我一直对你忠心耿耿,没想到为了一个毛头小子竟然将我收押?难道你还想将我处死不成?哼,从今日起,我狂热一族与你势不两立。儿郎们,撤!”

贝斯见对面人数众多,黑压压的没有边际,就知道神皇已经做好了准备,本来自己要打他一个措手不及的,没想到这样短的时间内神皇竟然能够调集十万兵马!

神皇下令“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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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魔界奇遇记

第八十一章 显神威

苏黎高喊一声,真气迸发“辉耀的儿郎们,随我去杀了那大逆不道的恶人!”

一万辉耀子弟兵全数飞奔而去,冲在了队伍的最后边。什么话?苏黎又不是傻子。他光打雷就打了半天,等他说冲的时候,身边的其他小族的人早已经走远了。苏黎大喊“辉耀的儿郎们,冲啊,第一个斩敌者,尚黄金百两!”

神皇看着苏黎在那里支支吾吾,冷笑一声“老匹夫!辉耀家当真没有勇士了吗?”

五万人,哪里是说走就走那么简单的。贝云雪和龙恩断后。贝云雪大喊“父亲,你们先走,我和龙恩断后!”

贝斯大怒“混账,趁现在还不快快走?你断后?快走!”

贝云雪一掌击在父亲的马上“父亲先走!”

龙恩在两军即将接触的时候,仰天长啸。一道火云冲天而起。众人皆惊,哪里来的猛士!就连远处的神皇也被这震天的一吼惊住“真乃是猛士也!可惜不是我天修族人!”

冲上来的天修族和混杂族联军,忽然间全部止步。龙恩人高马大,吐气如火“受死吧!”

和常人腰部一样宽的虎刀,当天划下。红光跳跃,火舌冲天。刀芒带着炽热的火焰瞬间烧死了一大片。贝云雪的刀虽然小,但是他不做这么浪费气力的事情,他极其快速的在敌军中穿梭,没一会的功夫便杀了上百人,杀人速度甚至比龙恩还快。

苏黎不愿上前送死,这是星辰道“族长,让我去吧!”

苏黎道“不可,你看已经有人去了!”

五六十名高手从众士兵的头顶飞过去。瞬间和龙恩贝云雪二人接上火。

贝斯果然匹夫也,为了心爱的儿子,竟然带着五万人掉转马头,杀了过来。

苏黎大喜“星辰,待那几十人不敌,你便可以去了。记住一定要杀了贝云雪,就是那个小个子!”

星辰点点头。

天修一族的士兵,个个都会炼血决。所以他们嗜血魔体以后,不仅速度加快,就连防御力都增加了不知道多少倍。血鞭,血刺和奇形怪状的鲜血凝成的兵器出其不意的斩杀狂热族人。更有稍微厉害的人氏,血掌,甚至弑神掌都到处乱飞。不过那威力不能与星辰相比拟。

杂牌右路军那边可就惨了,大家不是一个军营的,彼此根本不熟悉,战术战法更是想距甚远,一时间被敌军火刀砍死烧死无数。

前面文章里我说过,魔族人都会炼血决,只是层次高低的区别罢了。其实的确如此,但是只有天修一族的人才可以这么说,因为有的种族学习炼血决也就是为了完成皇命,实际上他们自家流传的功夫也是很犀利的。

天修一族的人打出了感觉,十几人为战,两三人血鞭飞出几十条,束缚十几人,在敌人挣扎的时候,两三人血刺飞出,是他们痛苦,减少血鞭的压力。而另外的几人则已经利用战友血刺取得的时间,凝聚血液,形成了血掌或者弑神掌,一举将敌人歼灭。这是天修军的战法。

这个战法,正在被不计其数的复制。整个战场就像是炸弹的天堂,爆炸声不绝与耳。而狂热一族也不是浪得虚名。天生战士也不是纸上谈兵,他们也几人为战,砍出炽热无比的气劲,狂卷向前。炽热的浪潮可以烧毁血鞭,融化血刺,甚至能够将天修族士兵打出的血掌融化掉。

星辰没有见过这样的战斗,普通的士兵都这么厉害,人族哪里能够抵得上魔族十分之一。假若有一天魔族和人族开展,唯有各大门派和佣兵团的人能有战力,或者加上十万精灵,但是魔族崇尚武力已久,人族想赶,恐怕是赶不上了。人族天生喜爱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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