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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在公司里待到没有捷运可以回家了,看来又是一个铁克西之夜(铁克西就是Taxi,计程车)。这次雅芬并没有走过来问我要不要搭她的便车,因为她的便车已经满座了,即将有两个女同事和一个男同事要让她载回去。
我在公司楼下准备拦计程车的时候,雅芬的车开到我的面前,车窗摇下来之后探出了两个人头,「要不要一起去吃麻辣锅?雅芬要请客。」坐在前座的男同事说。
他叫明凯,是一个刚到公司没几个月的新人,年纪比我小一些些,长得眉清目秀地很乾净,戴了一副眼镜。当我第一眼看见他走进公司大门的时候,我真的吓了一跳,还以为遇见了费玉清。
『不用了,我不饿,你们去吃就好。』我微笑著挥挥手说。
「一起嘛,听说那家麻辣锅很好吃耶。」明凯又盛情地邀了一次。
『真的不用了,我真的不饿。』
「那不勉强罗,拜拜罗!」他推了一下眼镜,笑笑地对我挥挥手说。车上的其他人也挥挥手热情地说再见。
包括雅芬,她不只是向我挥手,还抛了个媚眼。
当雅芬的车子离我越来越远,然后右转消失在一个路口,我的脑海里还是刚刚雅芬的那个媚眼。
有时候,我觉得她跟她真的很像。但其实她们两个长得完全不一样,说话也不一样,生气的时候也不一样,大笑的时候也不一样,反正几乎每一个地方都不一样。
但不知道为什麼,我有时候还是会觉得她跟她真的很像。
第一个她是指雅芬,第二个她指的是………
散步
我站在人行道上,夜里十二点半,夏天台北的夜里吹来的晚风,
已经没有公车排的废气的味道了。
我本来想拦下一部计程车,然后快点回到家休息睡觉。
但当我看著雅芬的车子越跑越远,
还有挂在天上那一弧白色的月亮,
我对著自己说:『就走一段路吧。』
然后,我用比平常工作时慢个两倍的速度,
还有短个一半的步伐,
走在台北市仁爱路的中央分隔岛上。
她教过我,散步就是该懒散地走路,
不需要走直线,也不需要赶时间,
走著走著,有时会想通一些事情。
我问:『想通什麼呢?』
她说:「一些犹豫的事,」她转头看著我:「例如该不该喜欢你。」她说。
我跟雅芬在一起的那两年,是我刚进公司的前两年。
我们的部门是互不相干的,楼层也有差别。她的部门不需要加班,我的部门则是加班加很大,有时候甚至会连续工作三十多个小时,而且下班回家之后还待命on call。(on call,我们称为手机班,就是身上带著公司的电话,只要它一响,你就得赶回公司。)
坦白说我也忘了为什麼我会跟她在一起,我只记得当时灯光昏暗,我的身上都是她的发香,空调在天花板里发出低鸣,电视里播著我完全看不懂的韩剧,但已经转成无声。我们亲吻了好久,鼻息与鼻息之间闻得到一些酒气,但我们不是喝醉,在亲吻的当下我们都是清醒的。
『你很温柔。』她说。这是我们进到汽车旅馆之后她说的第一句话。
我们之间的开始像是一种很自然发生的事情,所有的步骤都像是安排好的,而且像是旁边有导演要我们照著剧本这麼演一样。
是的,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就睡在汽车旅馆,那床头柜附赠的两个保险套也在三个小时之内就用完,在这之前我们只认识几个月,一起吃过几次饭,一起看过几场电影,还有她刻意留在公司陪过我加过几次班。
她说这不叫做被安排好的步骤,也不像有导演在旁边要我们照著剧本演,而是一见钟情。
可是我对她并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坦白说我是在她脱光衣服之后才开始喜欢她。
我承认我的肤浅。
我这麼说不是指雅芬的身材很好,虽然她的身材真的很好。但我要表达的意思是我在跟她上床之前,我只是对她有一种比朋友要多一点的好感,但还不至於喜欢,但上床加速了我对她的喜欢。
我想我是越描越黑了。男人总是会为自己的肤浅找一些听起来很正当的理由,但这样的肤浅也证明了男人可以为性而爱,即使我多麼地不想承认。
「我是个肤浅的人吗?」年纪越大,我越常这麼问自己。尤其是当我每每到信义威秀去看电影总会刻意花个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坐在某张椅子上欣赏来来往往的美女时。
我的好朋友中诚说我跟肤浅扯不上边,而且会喜欢看美女的男人才算是比较正常的男人。「你想想,如果一个男人不喜欢看美女,那这个男人正常吗?很简单的问题吧。」他说。
如果喜欢看美女就是肤浅,那这个罪名真的太重了。中诚常常这麼说。
我今年三十岁,研究所没念完就先休学去当兵,当完兵之后就一点都不想再念书了。那个时候大家都只想著要赚钱,只有我例外,所以我退伍后无所事事了好一阵子,才在朋友的引介下,到一个老大哥开的中古车行卖车。
那是2003年的冬天。
这个老大哥很照顾刚进社会的新鲜人,他常说新鲜人不吃苦就不知道社会的黑暗,不知道社会的黑暗就没办法在社会立足,没办法在社会立足就没办法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为了让你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每天早上七点,你就要到公司来洗车。」他说。
我还记得我第一辆洗的车是TOYOTA,黑色,1800cc的车子,年份是2001,跑了两万多公里,曾经泡过水也撞过电线杆,前车主是一个女中年教师,她的狗死在这辆车上。
就在我第三次洗这辆车的时候(也就是我上班第三天),一个爸爸带了一个小女儿经过我的车行,我相信当时的气温大概只有十三、四度,因为我的手洗车洗到冻得没有感觉,连拿杯水给客人喝都在发抖。
我其实还不会卖车,所以我有请老大哥为他介绍,但这位爸爸坚持要我替他服务,老大哥就拍了拍我的肩膀,「你加油,看能不能开胡。」他说。
刚出社会,我对做生意是完全没有经验,所以客人在看车的时候,我只是一步一步跟在他的后面,等他逛完了我们车行所有的车子之后,他停在这辆黑色的TOYOTA旁边。
「这辆车省油吗?」那个爸爸问。
「TOYOTA的车都蛮省油的。」
「这辆车安全吗?」
「TOYOTA的车都蛮安全的。」
「这辆车跑得快吗?」
「TOYOTA都蛮会跑的。」
「你会卖车吗?」
「我还蛮不会卖的。」说完我自己搔搔头,挺不好意思地笑了一笑。
结果他要我载他到银行,他要领现金给我买这辆车。开心之余,下午我就赶在监理所下班之前替他换完所有的证件,还办了一张新的车牌给他。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受不了良心谴责的我,在半夜一点打电话给那个爸爸,「抱歉,这麼晚打扰您,但我真的要跟您说,那辆车泡过水,也撞过电线杆,甚至车上曾经死过一条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