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俩人腻味的同时,谢能正牵着狐狸往回走。
「人家看不见路啦……你走慢点呀。」狐狸的脑袋紧紧蹭着谢能的腿,步步紧跟着。谢能在公寓顺了一卷卫生纸,撕了长长一条,绑在狐狸的脑袋上,把眼睛罩的严严实实,省得他来人工擦眼泪。
「真是……」
谢能十分懊恼。他怎么就想起来把这狐狸带回来呢?
这明明就是个破坏他人感情的、胡乱和别人上床的、总是乱搞的小碧池啊!——谢能最讨厌小三了,这是牵扯到三观的严重问题。
但谢能又想,这只狐狸,一开始,也并不知道自己是个三吧…每次谈恋爱,也的确是用心对待吧…
等等!我为什么要给他洗白!
谢能身体一僵,猛地停住。
「哎呀……怎么不走了。」狐狸一鼻子撞在谢能身上,使劲甩甩脑袋,「好疼……」
谢能盯着这只看起来像个瞎子一样的大狐狸,良久问:「你…当初,为什么要来找我?」
「嗯?」
「当初…你为什么来我店里,让我给你找对象?」
狐狸摇摇尾巴,很是无辜道:「不知道啊…那个人的…嗯,爱人……把符贴在我身上…就按照上面的气息,来找你了……」
「就因为这?」
「觉得,你的气息很熟悉嘛…」狐狸有些不耐,「快回去啦,人家的眼睛好酸。」
「……你,什么时候能变成人形?」谢能问。
狐狸想了想,丧气道:「可能还要好几个月吧…算了,最近也不想修炼了,就这样吧。当狐狸也挺好的。」
「……你还准备找男朋友么?」
狐狸沉默片刻,道:「不找了,这种事情,还是看缘分吧。」
谢能觉得很胸闷,但随即又安慰自己——哎,我只是可怜这只狐狸罢了。在狐狸族不吃香,道行浅,没人爱,还被打断尾巴。
可怜而已!
谁会喜欢这么一只金刚芭比啊!
一身肌肉还娘炮,想想都受不了!
谁会!
「你还好吧?」狐狸感觉到身边人的狂暴之气,问道。
「嗯。没事。」谢能揉了把狐狸的脑袋,「走吧。」
「道士道士,我们明天去看陀螺好不好?」
「好。」
「家里的洗衣液用完了么?」
「这才多久,怎么可能用完。」
「哦,那明天你想吃什么呀?」
「随便。」
「道士道士——」
「闭嘴,吵死了你。」
「哦。」
……
「怎么不接着啰嗦了?」
「你不让人家说嘛。」
「……你现在可以说了。」
「嗯啊,就是一会咱们回家之后啊……」
月上梢头,灯火阑珊。
无能大师带着他的狐狸,回家了。
作者有话要说: 道士和狐狸勾搭上 应该会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
管他呢 心动惆怅纠结无措 那是他们的事。
我们只需要知道 这是对奔向人兽杂交康庄大道的脱线组合…嗯 就是这样
下个故事是清临 会交代完两个人事
☆、清临(上)
这个故事应该从「‘诶?’房东举起自己的尾指,勾了勾,目光从茫然到不可置信,半响吐出一句,‘我擦……’」讲起,在启后之前,先来个承前。
…………………
清临是这条街,活得最久的。他不是人,也不是鬼,人世间飘荡几百年,仅能算是个‘存在’。
他在这条街,住了很多年。他知道这条街的一切事。知道变态杀人狂每晚对男孩的折磨,知道无知少女在角落被欺辱,知道对面公寓的妓、女在吸毒,知道有人在房间歇斯底里哭泣,知道某家的少年刚开始爱恋,知道有谁终于求有所得。他知道那些开心幸福痛苦难过,他知道一切。
每当他睁开眼,看向过往人群,他很轻易就能看到这个人的魂魄是什么颜色,知道这个人的今生前世,知道这个人的七世情缘就在前方三十米处,他们现在还未相识。三天又十二个小时零五分三十七秒之后,他们会一见钟情,因为一个偷东西的小偷。
清临看得见,两人指间那若有若无的红线。他知道这两人,会成为伴侣还是冤家,是会牢牢
把握那天定情缘,还是亲手扯断那命中红线——命中注定只是开始,往下的,事在人为。
他什么都知道。
但那些与他无关。
他不过是生存在时光夹缝中的无聊看客。看遍世事沉浮悲欢离合,看遍生离死别爱恨情仇,看遍人生八苦,看遍一切。
他是看客。
也是见证。
这个世界,万千变化,人终有一死,发枯白骨腐败,而清临,却会帮这个世界记得,在不知名的角落,有过多少伟大的小人物,和未被歌颂的爱情。
当然,没有人要求他一定要记得什么。人间的大事有史官记,天上的大事有仙官记,就连妖魔鬼怪,也有各家的谱。
清临当然不会去在意哪家的皇帝娶了哪个妃子,哪家的大臣和谁联姻,这些都是被史书写烂了的东西。
他要记得的,偏偏是小门小户的小人物。‘东街的小秀才爱上了西街的小榜眼,俩人一同辞了官,去漠北开马场’,‘卖烧饼的张大爷每天悄悄往李屠夫家里塞烧饼,回家时,发现自家窗沿上多了块油纸包好的猪排骨’,‘戏园子里的小男旦,被恶霸赎回家整日欺凌,恶霸家的小少爷与小男旦日久生情,二人相约私奔,恶霸的家奴错把小少爷打死,小男旦跟着殉情’,神乎点的,还有‘王家小姐未出阁就大了肚子,惨遭火刑,垂死之际,突然雷雨大作,王小姐消失不见’(清临知道,施法的是丑蛟怪,明明与王小姐两情相悦,偏觉得自己配不上王小姐,差点就做了傻事),那些事,除了清临,没有人在意。
清临记录这些小事,无非是想给人一个交代。这是他答应的。
虽然这个人,压根想不起来这个约定。
……
那些前生,他都记不太清了。
他只记得两个人。临死前,一个男娃,给了他两个肉包子。一个路人,埋了他。
他死那日,是个寒冬。大雪刚刚结束。他倒在某个小城的郊外荒野,浑身伤痕,血流满地,染红了四周的雪。那雪和着泥土和雪,脏的让人恶心,发出腥臭。他或许是个将军,或许是个护卫——他记不太清了,只知道,自己穿着盔甲,手上还握着残剑。
他快死了。
死了也好。他这个样子,没法去求救,大冷的天,也不会有人来遛弯。被人救的可能微乎其微,况且他这一身伤,华佗在世也救不活了。
他躺在污雪中,等待死亡。可惜这时间太漫长,让他无端有些急躁。
而且自己这一身脏烂,心里直难受。
他很想记起很多东西,但却记不得。他甚至不记得自己是谁。都说得喝了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