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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正义扳着脸道:“黄金美人,等闲事耳,我们杀你,只不过是为了要替江湖除害而已。至于你是不是梅花盗,已有公论,任你百般抵赖也逃不过悠悠众口!”
苏阳大笑道:“好冠冕堂皇,果然不愧为铁面无私,侠义无双!”他**着青钢剑的剑柄,淡淡道:“但阁下为何还不出手呢?”
赵正义的目光随着他的手转来转去,也不开口了。
苏阳道:“哦,我知道了,田七爷一条棍棒压天下,赵大爷想必是在等着田七爷出手,田七爷自然也是义不容辞的了,是么?”
田七似乎根本没有听到他的话。
苏阳道:”田七爷难道也在等着公孙先生出手?嗯,不错,公孙先生摩云十四式矢矫变化,海内无双,自然是应该让公孙先生先出手的。”
公孙摩云就好像忽然变成了个聋子,连动都不动。
苏阳仰天大笑道:“这倒怪了,四位既然都要擒我,却又都不肯出手,莫非四位都不愿抢先争功,在互相客气?”
脸上虽然在笑,但心里却同样的奇怪。
自己不是李寻欢,李寻欢一刀在手,自然无人敢动,可是自己的剑法在江湖中也就是一流而已。如果按照江湖中对于自己的评价,他们四个人一起动手,就算两个自己也跑不掉,那他们为什么宁可听自己的羞辱,就是不出手?
难道他们想要金丝甲?
可是金丝甲在除掉了‘梅花盗’之后作用已经不大,其价值甚至还不如青魔手,何必大费周章,就算是为了金丝甲,他们也大可以直接动手,杀了自己之后再取。
就在此时,田七终于沉声道:“到了这时候还犹豫什么,一起动手拿下此人再说!”
赵正义、秦孝仪和摩云先生相视对望几眼,同时点了点头。
一瞬间,四人暴起发难。
一条三尺二寸长的镔铁大棍,已毒蛇般的朝苏阳双腿抽去,两颗黑黝黝的铁胆,一前一后呼啸着砸向苏阳双肩,一对惨白的摩云手,如云般朝苏阳前胸飘来,一只大脚猛踹苏阳腰肋。
一瞬间,四周涌起压迫的劲力,整个小楼里响起呼呼的风声。
但同样是看到这些人朝自己下手的这一瞬间,苏阳却忽然想明白了一个道理。
大棍虽然刚猛,铁胆虽然威风凛凛,摩云手也算一流了,赵正义的拳脚功夫也很不错,四个人在江湖里都不是浪得虚名的人。
但这些人的武功比起自己,实在还是差了一截,很大的一截。
四种攻击,看起来吓人的狠,周围跟上来的喽啰门也已经叫好声响成了一片。但在自己的眼中,他们实在太慢了,也太弱了,动作犹如放慢动作一般。
这只不过是四个连兵器谱前三十名都没有进的人。
老虎和野狗之间的较量,野狗自以为厉害不顾一切的挑衅,而老虎只要轻轻的一挥爪,就可以把野狗撕成碎片。
这么简单的事,而自己这只老虎呢,却傻乎乎的和他们废话了半天,任由他们聒噪。
究其原因,大概是习惯了之前剧情的诡诈权谋,所以进入这个剧情以来,一直都在忍耐,一直都在等,想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直在找理由,找杀他们的理由,找故事的真相!可这里不是地球,自己也并不是法官,杀人何必要这么多理由,我认为你该死,我就杀你,这不是很简单的事嘛?
自己来这里,难道不正是要大开杀戒,把这帮沽名钓誉,假仁假义的王八蛋全部干掉吗?
而结果呢?勉勉强强的杀掉了林仙儿自己还差点死了,秦孝仪跑了,杀龙小云也没有完全得手。
自己劝李寻欢,杀他个山河变色,曰月动摇,自己做到没有,自己的青钢剑是不是也已经蒙尘?
现在,李寻欢这个心软的家伙不知去向,难道不正是老天给自己一个放手大杀的机会?
以前的自己没有这种实力,只能靠着阴谋诡诈取胜,可是今时不同往曰,只要江湖中绝顶高手不动,又有谁能奈何得了我!
既然千头万绪理不清,那就一刀斩断,一力降十会!
任你诡计百出,我杀你个一干二净,让你的诡计胎死腹中,我看你又能怎样!
想通了这一节,苏阳顿感一阵清明通透,哈哈大笑。
“好好好好,你们今曰既然来的齐了,我就一块送你们上路!省的你们黄泉路上孤单!”(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章 血剑浮屠
交剑左手,青钢剑暴起,正是梦十三剑中最暴戾的一招“梦中杀人”!
剑招毫无章法,甚至显得粗制滥造,像一个乡野村夫挥舞着生锈的柴刀在乱砍,但却透着一股‘就是要你死’的蛮不讲理的味道。
一剑剁下,赵正义惨叫一声,踢出来的那条腿顿时被连根砍断,青钢剑剑锋搅动,顺势刺入他的小腹。
与此同时,流年掌纹已经凝结成网,一把抓向铁棍,铁棍上的劲力和手掌相触,顿时如同泥牛入海。
田七大惊失色,死死的抓住棍子不放,就要往回夺棍,苏阳爆喝一声,握住铁棍的一头,连人带棍子猛起横扫千军,狠狠的朝飞来的铁胆砸去。
砰的一声大响,烟尘四起,铁棍直接撞在墙上,把田七的半边身子打爆,两颗铁胆也被撞飞,砸死了人群中两个围观的好汉。
摩云手已经到了苏阳的衣角,看似避无可躲,苏阳忽然做出了一个任何武功里都没有的招式,他像泼皮打架一样朝地上一坐,堪堪的躲过了这一掌,紧跟着一拳击出,正中摩云手胯下三寸。
扑哧一声蛋碎的轻响,摩云先生张大嘴愣在原地,小腹、内脏俱裂。
秦孝仪见势不妙,转身就朝从苏阳撞开的第一层和第二层之间的洞口跳下,想要逃走。
“你走不了!”
声音未落,拦腰闪过一道寒光,秦孝仪的确从洞中逃下去了,不过只有半截身子,上身身子落在第二层的地板上,顿时死去。
瞬息间,四位江湖鼎鼎大名的英雄好汉,大侠客大义士,就已经成了大大的死人。
他们活着的时候,看着很恶心,很碍眼,死了之后,看起来果然舒服了很多。
但这还没有完,阿飞这个有狼一样直觉的少年说的很对,兴云庄脏的很。
雪是世界上最洁净的,血是世界上最纯净的,污秽不堪的地方,就应该用血和雪来洗一洗。
天公降雪,那我便让兴云庄染血。
楼上的人已经一哄而散,一窝蜂不要命般朝小楼外涌出。
苏阳提着剑,低着头一步一步的朝楼下走,走出小楼,走在洁白的雪地上,走在盛开的梅林中。
他走的好像不快,每一步和第二步之间都泾渭分明,但转眼就追上了逃命的人群,像一道幽灵在从人群的最后方朝前走。
每走一步,青钢剑就随意的挥动一下,带走一条人命,身边撒下一片热血。
这些人心是脏的,但他们的血都是热的,他们的血都是干净的,正好用来洗一洗这满地的污秽。
兴云庄里鬼哭狼嚎,惨叫连天。
“救我走,救我走!”
秦重已经从担架上滚下来,在雪地里爬行着,妄图去抱住周围人的腿,嚎叫道:“我是秦重,我是秦孝仪的儿子,我是少林首座的**!”
但那些在一炷香之前还恨不得卖了自己老婆去巴结他的江湖人士们,此刻却恨不得自己多长了两条腿,没有一个人理睬他。
秦孝仪都已经死了,少林首座的**也毕竟不是少林首座。
苏阳像一个从地狱中走来的杀神,一步一杀,一步步,稳定而毫不停留的向他走来。
秦重用两只手撑着地面,绷带上已经渗出了血,哭号着朝后挪动着,大喊道:“你放了我吧,你放了我,我什么都告诉你。。。。”
他的叫声戛然而止,头颅咕噜噜的滚到了一边,苏阳低着头,缓缓的从他的身边走过,自言自语道:“迟了,我希望你说的时候,你不说,现在我已不想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