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恋一般都是赶别人离开。
而他失恋,却是赶自己离开。
小秘书眉宇间酝酿了一阵犹豫,最终,她拿出一封信,递给我。
我展开,看清后,心,却凉了半截。
信纸上,有着几滴血。
褐色的干枯的血,将信纸弄得皱皱的。
小秘书说,半个月前,童遥不知受了什么刺激,晚上一个人在办公室喝酒,边喝,边在写信。
童遥喝了很多,加上前段日子肠胃本身就不好,竟然胃出血,晕倒在地,还是值夜保安发现了,及时将他送入医院,才没什么大碍。
在医院修养了三天之后,童遥似乎彻悟了,便做出了要离开这座城市的想法。
他将所有的事情交待清楚,便头也不回地踏上了飞机。
他只是让小秘书在他离开后,轻描淡写地告诉我这件事。
但是,小秘书犹豫许久,还是决定亲自来向我说清楚。
我看着那封信,上面只有寥寥几字。
“食色:我……”
就这么几个字,下面的空白上,便是血迹。
但就是这么几个字,却表达了很多东西。
小秘书咬咬下唇,斟酌许久,终于道:“寒小姐,其实童总真的对你很好。”
我没有回应,但是我心里有个声音在道:“我知道。”
“每到一个时期,他都亲自去商场为你选购化妆品。”那些所谓的赠品,都是童遥花了心思的。
“还时常推掉重要的生意饭局陪你。”
原来,我每次蹭的饭,后面还有无数的生意订单。
“另外,还请来那名吴子淇来假装缠着他,希望你会因此稍微嫉妒一下。”
可是,那时我并没有产生嫉妒,那时,童遥还只是我的朋友。
小秘书一件件地说着,而我则一件件地回忆着。
是的,童遥为我做了很多事情。
很多我习以为常的事情后,都有着他的心血。
而现在,他走了。
没有归期地离开了。
送走小秘书后,我坐在地板上,展开那封信,茫然地看着。
走了也好,我就不用再思考着怎么摆脱他的纠缠。
走了也好,或许他能够在旅程中遇见自己的真命天女。
走了也好。
走了……也好。
温抚寞,盛悠杰,小乞丐,云易风,乔帮主,柴柴还有童遥,都离开了。
世界,仿佛只剩下我一个人。
每天,独自上班,下班,吃饭,睡觉。
自得其乐。
然后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反正,就是不对劲。
或许,是寂寞了吧,我这么想。
老妈消息灵通,没多久就知道了温抚寞和我彻底分手的事情。
她老人家掐指一算,发现我年龄也不小了,已经进入晚婚晚育的阶段了。
所以,她开始广撒关系网,像召唤七龙珠一般,召唤了七大姑六大婆,为我介绍对象。
别说,我虽然条件不怎么样,但我妈还挺得瑟的,居然将所有的对象都进行一次海选,选出了十个人,接着,分别和那十个人见面。
在此,我妈采取的是毛主席的军事思想。
避敌主力:将对方同样厉害的家长给找借口撵走。
诱敌深入:用老辣技法让对方完完全全落入了自己的掌控中,独自一人面对她的考察。
集中优势力量,各个击破敌人:我妈总是先海扯一大通,在对方昏昏欲睡时刻,猛地问出关键问题,比如说婚后工资是否会上缴,曾经谈过几个女朋友,如果我和他妈一起掉入进中,会先救谁等等。对方冷不防便会被击打得落花流水,落荒而逃。
在一系列的折腾之后,我妈终于选出了一个合适人选,并且发了张那男人的照片给我。
我一看,还不错啊,五官端正,看上去挺好的。
反正没事,兼具无聊,便打扮打扮,去了。
第一次见面,双方父母都在。
那男的,叫叶好。
我坐下后,故作娇羞地低头五分钟,听着我妈和叶好他妈从明天估计会下雨一直聊到超市的小白菜又涨了三毛。
五分钟后,肚子酸了,我熬不住了,便抬起头,缓缓地,缓缓地,看向叶好。
这一看,我的小菊花,慢慢地,慢慢地,缩紧了。
背时的仙人板板!
叶好那张照片绝对是pa过的!
我面前的叶好,一张脸,简直就是创维36寸宽屏超薄液晶电视!
一马平川外加广袤无边。
我禁不住感叹,龟儿子滴,pa果然是万能滴!
禁不住感叹后,我又禁不住脸红。
寒食色,你个以貌取人的浅薄女人,以为自己是李嘉欣呢,好意思挑人家。
再一深入地想,先前谈的几个男人,都太帅了,所以我没有好下场。
这次,或许能和这个叫叶好的男人修成正果也未可知。
当下,我便决定,我要好好地透过叶好贫瘠的外表,观察到他丰富的内心。
因此,我决定和他见第二次面。
第二次约会的流程是这样滴:我们一起坐公交车去吃馆子,然后散了会步,接着他送我回家。
我没怎么记清叶好说了什么,我只察觉到,我的钱包瘪了。
我开始仔细回忆。
中午叶好来接我时,提议坐公交车去馆子。
节俭是好美德,我同意。
但在上公交车时,他摸摸钱包,说没带零钱。
我刚好有,就付了。
之后来到馆子里,吃饱喝足后,他又拍拍裤子,说钱包刚才在公交车上被偷了。
我立即表示同情,当即拿出钱包,付了账。
再然后,我们散步回家,路过超市时,我让他陪我进去买包方便面。
谁知,叶好居然在我选方便面时,自顾自拿了一车的东西。
当然,最后是我这个钱包没丢的人付账。
而叶好,提着两大包由我付账的东西,挥挥手,回自己家了。
这……有些蹊跷了。
难道,我遇见吃白食的了?
刚冒出这个想法,我就开始下死劲地唾弃自己。
寒食色,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这么爱财如命呢?
接下来,我和叶好开始了第三次的约会。
回家时,我终于确定个背时的仙人板板,果然遇见吃白食的了!
在这次的约会中,叶好居然骑了一辆老旧得稍微碰碰就会散架的自行车来接我。
我咬咬牙,豁出去,上了。
迎着马路上灰扑扑的风,迎着路人好奇的目光 ,我慷慨就义。
来到馆子中后,要了菜,我开始细嚼慢咽,并打定主意,这次死都不会掏钱。
但是,这个叶好,心才叫毒啊!
吃到半途,他道声抱歉,说是去洗手间。
但这么一去,就如黄鹤一般,不复返了。
只打来个电话,说是公司临时有事,先走了,下次再联络。
我只能咬碎牙齿,付账。
我那一颗小心肝,拧巴得紧紧的。
我靠,想不到我寒食色活了这么些年,居然遇到对手了!
人家养的是小白脸,我养的居然是宽屏纯平脸。
这么一想,我瞬间像是打了鸡血混合鸭血最后混合毛血旺一样的激动。
我决定,我要和叶好斗个天昏地暗,斗个你死我活,斗个男盗女娼。
第四次约会,我事先就表明,我没带钱包。
然后,叶好笑笑,说今天我们吃点风味小吃。
他带着脚踏七寸高跟鞋的我,走了十条街,终于来到了一家酸辣粉铺子前,要了两碗酸辣粉。
不过是一块五一碗的酸辣粉,他硬逼着老板加了三大勺的蚕豆,还将桌上的餐巾纸偷拿了一整盒。
可怜的老板,心疼得老泪纵横。
但我吃得才叫一个。
虽然只是便宜的酸辣粉,但是,我至少吃回来了!
这一仗,我胜利。
我和叶好就这么交往了。
我们之间,完全没有感情,每天思量的就是如何斗智斗法,在约会时,能不出钱,最大限度地占到对方的便宜。
我们的约会地点多在超市的试吃区,免费吃到饱。
到最后,超市的保安看见我们,立即低下头,向着对讲机道:“各单位注意,目标人物出现,目标人物出现,赶紧收摊,赶紧收摊!”
而试吃区的那些职员,马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食物藏好,只要我们不走,他们就不摆开。
我敢说,本拉登来,他们都不会这么严阵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