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2 / 2)

我开着杨小虽的车在北京的大街上一路狂奔,已经夜深了,凉风有点惬意,宽阔的大马路似乎是为我一个人铺开的。从国贸经过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前女友来,她问我:“我们什么时候才能买辆车啊?”

她已经成为过去了,但是我想到了其实我还是该去买一辆车……男人真是一种奇怪的动物,我很多时候都不相信我为什么这么快就能把女友忘记了,想了很多种答案,我甚至都觉得自己是虚荣心在作怪。应该不只是我,应该任何一个男人,无不向往和一个漂亮的模特在一起,不能同居,能每天看看,也算是满足了。

很多年我都没有思考过关于爱情这样的事情了,以往一成不变的生活把我折磨得甚是疲惫。爱情这样的字眼在我看来太飘渺也离得很远,我常常都坚定不移地相信设计图纸上的那些大厦一定在某一天平地而起,就是无法肯定一段毫无预感的爱情是否会真正的会光临于我。想起在成都出差的时候,染舫还和我在同一个房间里睡了一个晚上,却还是没有修出什么正果来,遗憾之外倒也有点温馨。而更多的时候我都在想,万事顺其自然,一切随波逐流吧。

车窗外的北京万籁寂静,老狼充满磁性的声音在唱着:

“我只能给你一间小小的阁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望见星斗。”

这哥们,真是唱到我的心坎儿上了,有意思。我一直不知道,车窗外的这些大厦下面到底埋葬了多少人的梦想和爱情,很多年了一直想不出答案。等红灯的时候我突然有点忧伤。

儿子,房子,票子……我却一个大子儿都没有,我没有票子,我有的票子刚刚够糊口;我没有儿子,我的儿子还没有出娘胎便夭折了;我没有房子,我的房子很不阔绰,多一个女人也容不下……我二十九岁的时候在北京这个大都市里竟然一个子儿都没有,却坚强地活下来了。

时不时的,还能憧憬一下美女。呵,这日子……

第18章:十八章

有时候不信命是不行的,我上大学的时候就没有看出杨小虽有什么能耐来,大学时他绝对是把全班倒数第一包干了的,年头好点的时候能争取个倒数第二第三什么的,那时候连我们的老师都说“真是为杨小虽的前途担心啊!”所以这家伙刚从大学里毕业的时候,连份好一点的工作也找不到,身无分文。而我在那个时候都比他强一点,至少身有几文。

那时候我常常叫上他一起去小饭馆里,请他喝“雪花”,吃盐水煮花生。现在不同了,基本上都是杨小虽叫上我,去酒吧或者夜总会,喝皇家礼炮,以及杰克丹尼,泡腰条细润的美女。那时候杨小虽一个女朋友也没有,我有一个正式的一个非正式的,长得都还不赖,而现在杨小虽有好几个,妻妾成群,我却一个也没有,青黄不接……这便是我和杨小虽的区别,也算是应证那句话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几年过去了,总算没有听到他再说自己是做IT的了(杨小虽蜷缩在中关村的天桥上卖盗版碟子的时候,总跟他想泡的女人说,他是做在中关村做IT的),也就是他现在终于出人头地了,成了一家四星级酒店的管理层人员,天天招风引蝶的,诽闻不断。

常常开着他的车时,我都会想起我和他走来的这一路,时间过得飞快,日子让人变得坚强。我到了杨小虽家楼下就给他打电话,他做出一副紧张的样子说:“啊…唐选啊,你等等,我马上就来,实在不行你就先吐吧,吐了会好受很多,啊,坚持啊!”

孙子,服了他了。

在他找借口逃脱,穿衣服,下楼的时间里,我抓紧时间和楼下看门的老大爷侃了几句关于“杀一盘”的事情,最后是侃得我心服口服,不得不又感叹他是人老心不老!智慧还赶得上年轻人啊!

我和杨小虽开着车直奔洛美的酒吧,由于很久没有去光顾了,自然有些兴奋。特别是杨小虽,显得很激动,浑身跟长了虱子似的坐立不安。我递给他一支烟,他接过,却问我:“还抽三五?”

我点头,说习惯了。

他说:“娘们抽的东西,太淡。”

对于烟或者酒这样的东西,我没有太大的瘾,自然在这上面也没有太多的研究。我只有熬夜或者一个人感觉到很烦闷的时候,才会觉得如果没有烟的话这日子真难过,于是会去小区的便民服务店买回来一两盒精装的三五,从第一支到最后一支也不知道抽多久,反正抽到结束时算数。

杨小虽突然问我:“一张苦瓜脸,失恋啦?”

我说:“我是有点激动,激动得脸都扭曲了。”

杨小虽明明白白的送了我三个字:神经病。接着又问:“激动啥?泡到妞了?”

我问他:“还记得那天我们在师大看到的那个高个子女人不?”

杨小虽两眼发光:“啊,啊,记得记得,那小娘正点,你把她办了呢?”

我说,别胡说,我只是跟她住在同一幢楼里了,她就住在我的隔壁。

杨小虽对我充满了景仰:“行啊,真是看不出来……改天我瞧瞧去!”

我突然间意识到,我是说错话了!

到了洛美的酒吧,我和杨小虽坐了很久也不见洛美来,杨小虽有些失望,着急的跟猴子似的东看看西看看,北瞅瞅南瞧瞧,似乎连头顶上的天花板他都要看透。我劝他别看了,那么大个人,我就不信她能藏吊顶里去了。我叫了个服务生过来,问他:“今天你们的洛美姐还来不?”

服务生摇头说:“不知道呢,她有时候来得很晚,有时候就只是在打烊的时候来看看。”

洛美这丫头是个妖精,据说这里的客人有三分之二都是冲着她来的。奇怪的是她并不漂亮,胸部平平,屁股平平,整个外形都平平。跟杨小虽的老婆赵拉拉(我是说摘掉了黑框眼镜的赵拉拉)比起来,简直差远了。没想到这样也能把杨小虽弄得五迷三道,魂不守舍的。看来女人长得漂亮不算什么本事,不漂亮也能把男人迷倒,那才叫真的本事!

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洛美才姗姗来迟。她今天只简单施了点脂粉,脸还略显苍白,像是生病了。过来先抱着我的头狠狠亲了一口,我顺手也就摸了一把她的小屁股。接着便坐到杨小虽的大腿上,和杨小虽左亲一口右咬一口的,十分亲热。

我敢打赌,如果杨小虽的老婆,我是说作家赵拉拉看到这一幕的话,那保证杨小虽下半生只能靠国家养着了,或者国家根本连养他的机会也没有。

洛美问我最近有没有新欢?

我问她什么叫新欢?

她说,就是新喜欢的女人。

我先说没有,接着又说,倒是有一个。

她立即直勾勾的看着我,就像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似的,冷嘲热讽道:“不容易,不容易,唐选也会变心了!”

她的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我一直是一个很专一的人,二是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我在女朋友离开了几个月后就能喜欢上别人。我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

洛美赶紧冲杨小虽说:“听到没?学你呢!”

这对活宝,真让人无可奈何。

我在很多时候都认为自己虽不是个优秀的男人,但至少内心里是一个专一的男人,在这点上我就足以鄙视杨小虽,我不喜欢把爱情当做手中鼓捣的玩物,因为我一直把它看得太神圣,尽管我平时总是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我宁愿穷凶极恶地去操作电脑游戏里的人物命运,或者下象棋的时候认真摆弄任何一颗旗子,却从没有把女人当作过衣服,想穿就穿,想脱就脱。任何一个女人走到我的身边来,我放弃了自己的灵魂潜入了她的灵魂,或者让她的灵魂潜入了我自己的灵魂,这样伟大而充满生机的活动在我看来是神圣得不能再神圣了。尽管所有浪漫的爱情到了最后都没有余地地要落入俗套,结婚或者分手,但在这场华丽的盛大宴会里,我绝对是个品爱如同品酒般幽雅的绅士。

杨小虽追求过的或者反追求过他的女人无数,但最终都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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