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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1 / 2)

>曦这叛徒探头探脑地回来报到。韩默担心了半晚,已经没了气力发作,只拿一双眼上下看她:“哪里来的小毛贼,推出去斩了。”

程曦也是个伶俐的,立马作揖打千,沉痛万分地检讨道:“林妹妹,都是小的错,小的猪油蒙了心。” 韩默玩心大起,拿起一包面巾纸丢入程曦怀中。

程曦反应奇快,赶紧作势抹泪,样子滑稽。

韩默本来就不是真气,这会儿更憋不住“噗哧”一笑,架子也就端不起来了。

程曦又换了凤姐的和事佬架式,“好了,好了,还不跟着我到老太太跟前,叫老人家也放点儿心呢。”

韩默把脸一板,“够了,你还要和我把《红楼梦》里的那一回演全了啊?” 程曦这才停了耍宝,把韩默肩膀一搭,“有时间没?我有事说。”

“什么事?”

程曦没有立刻回答,面上五味横陈,神情极为复杂,看去有几分郁闷、几分矛盾,还有几分好笑。

韩默看在眼里,也不多说,“江荔这几天回家了,你干脆过来睡,我们夜谈好了。”

按:夜谈乃是女生寝室的光荣传统之一,交情好的女生往往会同宿夜谈,夜谈不仅是养成良好友谊的方式之一,也是众多或正确或错误的资讯交流方式。记得笔者大一时寝室曾经以男生是否来例假为题,讨论了一夜,最后结论是“来,只不过男生的是白色的”。可见上世纪70年代生人的生理卫生知识之普遍缺乏。这份单纯恐怕是现在各方面知识来源极其丰富的孩子们所不能理解的了。

程曦洗漱完毕,抱着一个枕头就来了,自我感觉像夜奔的卓文君或者和番远嫁的三毛。韩默已经把床铺好了,两个女人钻在被窝里,头凑在一处。韩默笑道:“青天大老爷在此,你可以招供了。”

“下午我被老杨这破落户儿聒噪得受不了,正巧小老乡找我,说她男朋友想问我考研经验。我就答应了。一去,发现小老乡除了自己的男朋友外,还带了一个人来,说是她男朋友的同事,也是想听听考研资讯的……”

“然后?”

“……”

程曦在选择是捧腹大笑还是仰天长叹中,挣扎了半晌,最后苦笑一声,叹口气道:“你说A市怎么这么小?那厮竟然是我前男友的一个死党。在我们分手后,只要遇见我就怒目而视,并且一直坚持到毕业。”

世界上比碰见旧情人更加郁闷的,就是碰到他的某个“忠心耿耿、两肋插刀”的死党。

初恋其实很简单,不过是在想要恋爱的时间,碰到正确的或者错误的人罢了。

感情的事,原本就说不上谁对谁错。双方都是初恋的成功几率,或许比一个人一辈子被雷劈中两次的几率还要小。两个人现时尽管各自悲哀,但总有一天会变成可以微笑回味的美好回忆。程曦年少读《少年维特之烦恼》时,就对歌德所说的“我爱你,与你何干?”深以为是。恋爱时所需要负责的,不过是自己罢了,与任何人包括对方的关系都不太大。

初恋,总被雨打风吹去(3)

可怕的是旁边人偏要强出头,插上一脚,将一段好好的回忆染污成一摊白墙上触目的黑球印。

而且,从学术的角度来看,以对某人的敌视来证明自己和另一人的友情实在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朋友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这种政治逻辑用在生活里就有点强盗(政治上的很多逻辑用在生活里都有点强盗),无论从哪边看都明显是犯了“依人不依法”的学术错误。

程曦的肩膀整个垮了下来,把一张脸埋进枕头里,“这还不够,那家伙居然是考了五年的考研族。他一看自己五年都没考上,而我居然已经读到了博士,还去给他介绍考研经验。那个怨毒啊……眼光要是能变成刀子,我这会儿恐怕已经被凌迟处死,变成袁崇焕了。”

她满腹憋屈,恨不能化身为狼,对着窗外的月亮狂啸。

韩默这会子大乐:“谁叫你抛下我独自忍受老杨的煎熬,遭报应了吧?”

程曦从因果论的角度一想,恶因原该得恶果,原本的一肚子不忿倒也心平气和了。

女人读到博士,也小有一把年纪,感情方面自然不会一片空白。两人都曾经沧海过。

不过,韩默乃是和平分手,至今仍偶有联络,电话中虚伪地互相问候几句;程曦此人干脆之极,觉得“甩掉的男朋友,泼出去的水”,根本不耐烦应酬此人。二人的性格之不同可见一斑。在外人看来,未免觉得程曦的涵养不如韩默,韩默反倒羡慕程曦的快意恩仇。

韩默与前男友是同学,所以每当同学聚会,都要彼此尴尬虚伪地互相问安。

身残志坚的楷模——拜伦勋爵曾说:“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面汝?以沉默,以眼泪。”亦舒想是爱煞了这句话,故此在自己的小说里频频引用。然而,有过一点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若拥有这样凄婉缠绵的爱情故事乃是一种福气,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

一般人的爱情,恐怕都不过是生活这袭华袍上爬过的无数虱子中的一只罢了。被吸了血,痒一阵子,也不过落几滴泪,就提起精神面对其他人生种种了。

深究起来,韩默管前男友叫“Mr。 Wrong”;程曦则把她的称为“别人的Mr。 Right”。只怕程曦反而看得豁达些。

正如男人的友谊往往是拳头换来的一样,女人的友谊常常是通过交换彼此的秘密来加深的,所以当友谊进行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有这种倾诉时刻出现。

两人聊得兴起,韩默居然把以为早就丢到爪哇国的初恋记忆一点点唤回了: 话说那是韩默大二时,身边大半朋友已身中情箭、纷纷落马。韩默所读的乃是有名的尼姑系——外语系。报外语的本来就是女多男少,正巧那年学校对调换系别放宽要求,又逢IT股大热,但凡数学过得去点的男生都跳去了计科系。全年级只余下十几个男生,若平均分下来,一班只有四点五个。

“古时候”,娱乐活动少,电脑也没有现在普及,学校外的录像厅和舞厅就成了课外休闲首选之地。因此外语女多半通过跳舞结识男友。但年少气盛的韩默觉得混迹舞场的男生殊无出息,并不首肯这种交友方式,这才蹉跎到大二年华。

正巧另一位和韩默同样混迹于图书馆的同学,对她颇有意思。韩默一是受身边人影响,二是文人气质发作,认为会看书的必然不是坏人,居然就答应了。

那书呆子兴奋得连看了六十多本言情小说发蒙,以为书中自有颜如玉,读过万卷书就能成情圣。结果纸上谈兵毕竟不是耍子,自学成才这种方式也不一定适合情路,把言情小说中的一套搬来生活中,出尽了洋相。

一个男生常常学言情片作深情款款状说“我好爱你!你好美!”之类,并且努力把现实生活排除在外,光想来也有点让人心惊肉跳。初恋的韩默虽以为人人如此,却也有点消受不了,更何况还要按对方要求配合作陶醉状……然而中国人的情感教育之匮乏位居世界前列,聪明如韩默之辈对于爱情也是懵懵懂懂,于是乎居然稀里糊涂地坚持了几个月。

初恋,总被雨打风吹去(4)

不料几个月后,那小子提出要带韩默回家吃饭。韩默心下觉得还不是时候,不肯登门,可是架不住他软磨硬泡一求再求,只得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了。

毕竟是初次见家长,女生心里多少都还是有些期待的。

谁知道,这一去宴无好宴。看家居也算得个小康人家,却只有两盘小菜待客。那位伯父一边深切自责,一边嚷嚷着要去买菜;一双利眼却看牢韩默。韩默是何许人也,自然省得这是长辈考验来了,当下拦着伯父,香甜地吃完这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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