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宇凯望着方东旭微笑的侧影,月光在他白皙的脸上流动着,他看得呆了,不由得黯然沉默下来。
如果阿旭知道他和他的未婚妻睡过了,还会如此无可救药吗?如果──想当初,他压根儿对那种女人没有兴趣,几个月前的几次一夜情,稍一回想便教他感到恶心、嫌恶不已。
如果可能,他希望可以永远保持这种朋友的轻松关系;虽然他也曾希望能有所进展,但退一步想,这样的感觉也倒令人舒畅,是最棒不过了,更进一步反而不好。
萧宇凯递过杯子,心里呕极了。他妈的!为什么他就不能坦率点,将实情告诉阿旭呢?
「你这是在酾酒祭月吗?」方东旭笑问,指指他杯沿不断溢出的酒。
「我?」萧宇凯索性将一整杯好酒洒向天台外,狂笑着:「我的确在学诗仙李白,一年才有一度的明月,何不开怀浪漫一下?反正酒又不贵,再买就有了,酒兴醇醊,却不多有啊!」
「真有雅兴,我也免俗来祭祭月亮和古人罢!」
方东旭略带醉意,在二人把酒言欢之后,将水晶杯丢向台北的夜空,杯子划过一个完美的抛物线,凌空落入无尽的黑暗中,铿锵一声成为完美的句点。
「我也来投一球好了!」萧宇凯道,朗笑着依样画葫芦,将杯子扔向天台外。「三分线长射!」
「好球!」方东旭应声叫道。
萧宇凯欢快地笑着,好久以来,他都不曾这么笑闹过了,每天都绷紧了神经,没有放松开怀的一刻。
从好久以前,他就明白到:当他第一次见到这个人的那天开始,便对他满怀仰慕,从那之后,他的视线就离不开这个神秘、耀眼、驰骋在篮球场上的人,原以为他只是一般的富家少爷,但他就是如此与众不同,教人激赏。
「你还记得那场全国高中联赛吗?」方东旭笑问他。
「当然了。」萧宇凯也会心地一笑,咬了口月饼。「我们在打进四强循环赛的第一场时,就输得好惨──那时候,在上半场结束前三分钟,对方严重犯规,裁判却误判成带球撞人,正好是比数只差一分的紧张时刻。」
「没错,对手的六号在我肚子上面捶了一记,痛得我摔在禁区,连球也掉了。」方东旭回忆道。「然后,在我被抬出场后,你就如法炮制,在那个六号射篮时,狠狠从旁边硬是踹了他一脚,结果就犯满毕业了。」
「我承认自己是犯规大王,不过我可不是故意拐那浑蛋一脚的……谁教那白痴自己要靠过来。」
「虽说后来教练把你臭骂了一顿,说你把篮球当成格斗技,我还是觉得很高兴──你替我教训了那个六号──即使这种行为不符合运动家精神,我也认为你没有错。」
「我才不在乎别人说了什么,」萧宇凯漫不在乎道,「只要有你这句话,就足够了。」
没错,他从未后悔过,纵然被别人骂臭、骂烂了,只要阿旭站在他这边,他可以承受一切;说他是卑鄙、无耻、恶劣或下流也罢,他什么都不在乎。
虽然他诚实地面对自己的渴慕、自己的欲望,但有的时候,无论是如何积极争取、努力付出,即使是旁人看来衣食无缺、拥有一切的人,也会有无法达成的愿望。
因此,他只能在一旁默默守护着。
有没有一种可能:一个人最好的朋友,其实背地里总是无意中伤害自己最深,而且是自己最大的敌人?
他们两个是最好的朋友,却永远不可能理解彼此,阿旭有片闪亮的天空,而他的,却是黝暗而冷清。
从第一次见面起,他就喜欢阿旭了。
可是,他一直害怕去承认这种感情,所以才选了一个最可以安心的角落──在那里,他永远也不会被甩,绝对不会受伤──这个永远都可以陪伴阿旭的地方,就叫作「朋友」。
总是想淡化思慕,总是压抑着自己,也总是失落,他好恨自己,而在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其它人能治愈他内心的伤痛呢?
偏偏他只能思慕着、压抑着、失落着,永远也没有表白的一天;既然如此,他想以朋友的身份一直走下去,和阿旭站在同等的地位,凝视他,倾听他的心声,与他促膝谈心,偶一为之也不错……很不错。
月夜下台北华丽的灯海,是多么绚烂、美丽的画面,像是个梦,留存在他微醺的记忆之中,犹如看一场怀旧的老电影一般,教人好怀念、好感动。
正如同那个呈现完美曲线的落体,他所有的思绪,全都凝聚在这一瞬间,他一直只能把焦点放在他身上。那种光芒,那种绝俗的光辉,没有人比得上他;他不是寻常的普通男人,萧宇凯想,他是一种光明纯洁的梦想……无人可以取代的梦。这一瞬间,他可以忘了世俗的规范,在这片银白色的月光下,只有他、阿旭和一轮明月晓得,即使是放纵一下,应该也无妨──
「于心昨天约我吃饭,我推说跟你中秋赏月,她还气得不得了呢!」方东旭忽然说。
这个名字戳破了他的幻想,萧宇凯愣了一下,双眉微蹙,这并非是他感兴趣的话题。
「重友轻色,你这家伙就想着女人,连朋友都不问候一下?」他酸溜溜地说:「别怪我多嘴,女人是宠不得的,一宠她,就会得寸进尺,把人弄得哭笑不得了。」
「你还取笑我?」方东旭道:「于心前些日子情绪不是很稳定,老是有心事似的,我有点担心她。」
「我看你跟她交往以来,没有一天不在担心她嘛!」
「冷落了她,我想我也该负点责任才对。」方东旭沉思道。「这礼拜周休二日,干脆我们三个人一起去吃顿便饭如何?」
「又是三人行?」萧宇凯有气无力地问。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嘛,我怕和于心没话可聊,有你坐陪,就不会有冷场,她应该会很高兴的,反正你们也好久没见了。」
「你们的约会还要我再去插花?」萧宇凯几乎失笑,「相信我,她不会高兴多了个电灯泡的。」
「怎么会呢?大家不都是好朋友吗?」方东旭不疑有他地笑道。
「好朋友」?萧宇凯的脸扭曲了一下,想起那个女人,这下子,他连赏月的心情也没了。
在夜宿方东旭家的晚上,他望着窗外清冷的月光,心底却是孤寂与失落。
这一夜,台北夜未眠,他也一直无法入睡。
第七章:朋友?敌人!(2)
萧宇凯无趣地坐在一旁。
坦白说,价昂的食物并不合他的胃口,他对这里的账单则更没有兴趣。
对他而言,懂得吃的美食家不会来此寻找珍馐美馔,普通人可以上麦当劳或肯德基,享受平民阶层的快餐服务;至于说为求裹腹的老饕如他,随便上哪家馆子,都比来这种商圈附设的餐厅好。
而他正与好友等待着那个虚荣、浮华又无内涵的蠢女人。
卓于心一身咖啡色的皮衣劲装,她是走在流行尖端的女人,低腰裤紧裹住她的腰身,上身的皮衬衫明显地衬托出她傲人的曲线,在人群之中,她还是显得相当醒目,虽然身材近来似乎丰满了些,但这种改变只更增添了她的美,却无损于她外貌上的优势,即使她已有些小腹微凸。
当台北的流行风仍拘泥于残夏的七分裤、高跟拖鞋和休闲风时,她早扔了这些过季货,执着于巴黎、米兰和纽约的刺绣美感之中;走在时尚的尖端,常使她惹人注目,但她的身材和脸蛋,则更惹人暇想──只要是男人,没有一个不对她俯首称臣,像哈巴狗似地绕着她成天打转──但是总有例外。
卓于心冷眼瞅着坐在她前方的两个男人,心里直是五味杂陈;在她的「猎艳」过程中,就这两个男人最无法掌握──即使都上过床,可是他们的反应都很怪──他们都是她的裙下之臣,却也从未像其它男人一样容易操控。
阿旭不说,萧宇凯这怪胎,老是以一种嫌恶的目光瞪着她,彷佛早已看穿她心中的秘密。
嫌恶?的确,但于心始终不明白:明明是那么愉快的事情,为何一切却显得如此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