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2)

没等我回答,甘力又补充一句:“你放心,我保证,让你为难的事,绝对再也不会发生。”

“喂喂,别扯远了。”

“晚饭准备了没有?”

“还没。”

“要不要我过来陪你?”

“算了吧。”

“仅限陪吃饭,别误会啊。”

“那好吧。”

我始终弄不明白,女人为什么总想守在男人身边,把男人当作生命的归宿,幸福也好,不幸也罢,她们为什么总是一次又一次,锲而不舍,失败了,又勇敢地爬起来,强打精神,寻找下一个目标?

其实甘力来或者不来都解决不了实质问题。他来之前,我将房间收拾一遍,让人看起来温馨一点。

一起吃完晚饭,甘力在屋子里走了几圈,还是如约离去了。

甘力一走,我又陷入深深的孤独。过去的时光,仿佛电影中的一幕幕场景,在眼前一一重演。

第一章  文路消失了第二节  我和文路

3

记得来深圳之前,我只知道深圳离香港近,高楼多、靓车多、移民多,还有就是诸如从楼顶掉下块砖头砸中的往往都是总经理、不到深圳不知自己钱少之类的笑谈。那时,我懵懵懂懂对深圳有个结论,这是个能让人发达的地方。其实我从没想过发不发的问题,能发当然是好事,不能发也无所谓。当时,我唯一的想法就是离开县城,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闯荡一番。而之所以选择深圳,直接原因就是因为半年前哥哥被派往深圳实习,我因此有了落脚点。

和许许多多同龄人一样,我高考未能中榜,毕业那年,想都不带想,就盲目地报名参加了浩瀚的复读大军,结果仍然二试不爽。当年很多成绩比我差的同学都纷纷自费上大学了,我亲爱的身为人民教师的父母始终认为,自费上大学并非凭个人实力,不见得是什么光彩的事,读不读用处不大,更何况筹措几千块钱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于是待业在家,无所事事又寂寞难耐。直到后来,我光荣地成为县百货公司的一名营业员。对父母而言,我有了工作,是新生活的开始。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样的工作永远无法平静我狂燥不安的内心。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向顾客推荐各式各样的皮鞋,男式牛头牌、女式花牌(都是正宗上海产品),其余基本冒牌。我学会从掌握顾客心理入手,真诚地告之每款皮鞋的优劣,引导顾客自己作出判断,还充分运用微笑服务,让对门县委招待所的男顾客在柜台前驻足,然后心甘情愿地掏腰包,换上一双双锃亮锃亮的冒牌货。虽然我不热爱这份工作,但它并不妨碍我干得出色。那时候,我卖皮鞋的业绩还算突出,与我轮班的老柜长表面上挺高兴,私底下却不服气,偶尔丢几句刺人的话,弄得我莫名其妙。在我请假去北京旅游期间,皮鞋柜就没卖出什么成绩,柜长也因此挨了经理的批评。待我返岗,老柜长一改往日的冷漠,眉开眼笑地迎接了我,还决定每月发我20元奖金,以资鼓励。

皮鞋卖得虽好,但它不是我的志向。从北京回来,这种感觉愈发强烈,想要远走高飞的想法更加清晰也更加急切。

我的志向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到底想去哪里?做什么?我也不知道。

每天眼睁睁地看着周围的人个个穿名牌、频繁更换男女朋友、包宾馆打麻将、一次消费掉一个月可怜巴巴的工资,我明明混迹其中,却又感觉自己不是其中的一员。

4

文路是我高中同学,我俩同桌,关系不错。高中刚毕业,她就快人一步,进了百货公司,待我进百货公司的时候,文路已开始了她为期两年的委培生涯。每次文路上家里玩,妈总是埋怨说,你看文路比你懂事多了。我想跟妈理论,又觉得实在找不出理由。事实上,文路就是走在我前面。文路上大学了,我却接过她的接力棒,开始在她结束的地方,心里空落落的。

还清楚地记得文路第一次走进教室的情景。那是高二那年,正值新学期第5天,班主任领进来一位娇小的姑娘,向全班介绍,咱们班来了一位新同学,姓文名路,然后在黑板上写下大大的“文路”两个字。我注意到站在讲台上的文路留着齐刷刷的学生头,身着一件洁白的连衣裙,羞涩的微笑中略带一丝高傲,感觉很舒服。那时候,恰逢我原来的同桌转学了,旁边位置空着,于是,文路被安排与我同桌。我在文路面前,俨然一个主人,热情地向她介绍熟悉的校园。很快,我们成了要好的朋友。后来,文路告诉我说:“你知道吗,第一次看到你,觉得你很舒服。”我惊愕于我们同时用“舒服”感受对方。后来,我问文路几月出生,文路回答说8月,我突然有一种预感,她会不会也是27日,一问两人果然是同一天生日,只不过文路大我一岁。

我渐渐发现,文路会很多东西,比如写诗、弹吉它、游泳、跳舞。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学会这些,也没有问过,只是暗暗羡慕。有空的时候,文路曾教我弹吉它,我也正儿八经学过几首曲子,可最终还是忘得一干二净,连最熟悉的《致爱丽丝》都弹不全。文路有很多朋友,男的女的一大帮,我常常听到他们的名字,却很少与他们见面。有时候,我和文路在一起时,正好遇上其他朋友来找她,我总是借口离开。起初,文路也邀我和他们一起玩,我去过几次,可总觉得不自在,文路看出来之后,再也不强求我了。我只习惯和文路单独在一起,压马路、聊天、啃甘蔗、嗑瓜子、烤火、看《我本善良》。

文路转学到我们班之前,就有不少追求者。高中时期正是萌动的年代,许多男女同学之间都有些“那个”。文路又是班里的活跃分子,想与她好的人自然很多,文路因此有些得意,还曾在一大堆追求者中挑出几个顺眼的,作了适当的回应。说是约会,其实无非是在校外馆子里吃吃饭,在河边散散步而已。每每收到那些追求者的信,文路一律来信必复,将关系维持得稳定。每逢寒暑假,那些朋友还会到文路家里来找她,文路因此乐不可支。毕业后,有了工作,当然就没有必要遮遮掩掩了,文路有了更多的男朋友,而且几乎和他们打成一片。不管怎么说,有追求者当然是好事,有比没有好,有说明自己有魅力。既然工作上没什么指望,也许找个男朋友比一份好工作更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被人追也不错,至少比千篇一律地坐在柜台前有聊得多。

当然,也有男同学追求我。我则和文路大不一样,直截了当,一口回绝,弄得好容易鼓足勇气的男同学羞愧不已,脸面丢尽。事后我觉得自己太过坦率,不给人留一点余地。不过,既然事情已经过去了,而且对方又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也没什么好遗恨的。

除了文路,我没什么朋友。我似乎天生不爱交往,尤其不喜欢很多人一起扎堆。我也并非害羞,只不过与人交往之后,觉得没什么谈得来的。相反,我喜欢单独与人交往,总觉得只有单独与人交往时,彼此之间相对来说都是唯一,双方才变得重要,每一句话和每一个表情才不致白费。

我和文路之所以要好,还因为两个人心照不宣,有许多共同的爱好和共同关心的话题。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可以什么都不说,静静地聆听林忆莲的《野花》、欣赏配乐诗《四月的纪念》;也可以什么都说,一吐为快,比如爱情、结婚、挣钱、旅游;实在无聊时,也会胡乱找些理由,肆无忌惮地指责一些无辜的人们。我们还有一个共同的想法——不想在小小的县城呆一辈子。

其实,我和文路也并非无所不谈。我们互相尊重,从不探寻对方不愿说的私事。文路很少提及她和其他朋友的事,我也不打听。也许正因为这样,我们相处得更加自在。即使我进入不了文路和她的其他朋友的圈子,我感觉得到,文路私底下还是把我当作最好的朋友。

有时候,听人说文路和谁谁好上了,我全不当回事,碰面时也不向她求证。熟人跑过来问我,文路又换男朋友了?她这个男朋友什么单位的?我总敷衍着说,一般朋友吧。我始终认为,文路只不过闲得无聊,打发时间,那些人根本不可能成为她的结婚对象。静下来的时候,我仔细想想,又觉得自己并不了解文路,就像我并不了解自己一样。

第一章  文路消失了第三节  我恋爱了

5

就拿谈恋爱来说吧,我原以为在过渡时期,自己不会和某个具体的人发展真正的恋情,可就在离开县城的前一年,我恋爱了。

那个人叫小建,与我同岁,并且同工种——五交化公司的一名营业员,卖电器的。正所谓以上所说的穿梭于名牌舞厅之流。我们在商业系统组织的纪念毛主席诞辰的歌咏会上认识。当时身着流行的黑色吊装皮夹克和蓝得发白的紧身牛仔裤的我,站在他前面一排。我听见后面有人打听:哎,前面这位怎么样?身材一级棒,哪个单位的?以前怎么没发现?我倒是见过他,他好像和文路认识,只是不知道名字而已。此人长期头发吹得溜光,常常泡舞厅,是县城里数得上的公子哥们之一。我平时很少在灰尘满天的街上露面,不是文路怂恿,我也难得上一次舞厅,他当然不认识我。我又听见后面有人压低声音说:百货公司皮鞋柜的。女为悦己者容。为此,在每次参加集中排练之前,我必定盲目地在镜子前均匀地涂上永芳,遮掩一下本来有点嫌黑的面容,几套衣服轮换着来回搭配,尽量表现得自然大方、毫不在乎。这一套果然奏效,演出前两天,指挥根据高矮将那人对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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